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交流发言材料

时间:2020-09-25 08:57:1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交流发言材料

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成果,对规范和完善监察机关政务处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该法不仅为公职人员列出了“负面清单”,而且也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法明确了法律界限,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当前,要将学习贯彻执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与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在实践中准确把握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既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需要,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高监察工作法治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该法有效融合贯通了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开展政务处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解决了在实践中遇到的民主党派、非党员村委会组成人员等监察对象的“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问题,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制度化法制化。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现阶段要把学习《政务处分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精研细读、学深学透,切实做到认真学法、规范用法、严格依法。

二要坚持学用结合,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一个突出亮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程序以及救济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了权威准确的法律依据。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重要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掌握《政务处分法》与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系起来,准确把握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结合具体案例加深理解和认识,切实做到学用结合、融会贯通,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当前,围绕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要立足监督检查职能,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

严格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要教育监督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三要提升工作能力,在实践中熟练运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成果。该法为公职人员列出了“负面清单”,也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法明确了法律界限,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精准执行、熟练运用好《政务处分法》,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依法精准做好政务处分工作。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分类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注重突出实践中典型多发的违法类型,并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幅度,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严格依法做好审查调查工作,还要指导和监督基层纪委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开展处分工作中,要做到既坚持原则、严肃追责,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根据公职人员违法的不同情况,准确区分问题性质、责任大小、过错轻重和危害程度等,确定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种类,通过精准开展政务处分,真正起到处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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