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报告】关于赴江苏、山东等地考察学习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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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江苏、山东等地考察学习的调研报告2017-11-28为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我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协会管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等工作,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党组成员、副局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察报告】关于赴江苏、山东等地考察学习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考察报告】关于赴江苏、山东等地考察学习调研报告

关于赴江苏、山东等地考察学习的调研报告


2017-11-28


为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我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协会管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等工作,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克俊同志带领局公律处、办公室及律师协会相关业务人员一行6人,于1120日至26日先后赴江苏、山东等地进行考察学习。考察组一行先后与江苏省、山东省司法厅、连云港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举行座谈,并前往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历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详细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机制运行、律师协会管理、律师党建及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后工作运行等情况。考察组听取了江苏、山东方面有关专家和部门领导的情况介绍,收集、查阅了相关信息和资料。通过考察学习和分析研究,我们认为,江苏省、山东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很多成功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考察中发现,两省均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工作起步早,保障足,范围广,法律服务资源丰富,队伍素质强,精神面貌好,能以群众需求的角度搭建便民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真正建成了司法行政110”服务体系。

(一)聚焦顶层设计,强化战略推动。江苏省司法厅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确立“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110”,始终坚持“一条主干”“四张网”总体建设路径,持续健全完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此项工作江苏省于2013年启动,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干道”;持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联动普法网络,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城乡“半小时服务圈”服务网络,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修复圈+过渡性安置基地”帮扶网络等“四个全覆盖”服务网络。

(二)坚持一体联动,构建“全覆盖”服务网络。为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逐步解决群众“不知道、找不到、请不起、信不过”法律服务问题,促进广大群众平等享受法治发展成果,平等获得法律援助,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制获得感,江苏省司法厅确立“切实需求、机会均等、全面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价值取向,推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省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均达1002万余个村(社区)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基本形成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6年完成立项、设计、装修和部署,20171月正式投入使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市中心综合办公大楼一层,面积1700平方,交通便利、位置优越,中心内包括公证办理、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形式多样,不仅包括传统的线下实体服务,还利用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线上法律服务,另还设置有公共法律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法律书吧、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区、法治教育展示区、办公区等,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的法律服务,让百姓“走进一扇门,一个窗口接待,一揽子解决问题”。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面积达2000平方米,运作模式采用前台受理、后台分流和专业办理,内部设置了企业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心理咨询、司法鉴定等八大版块,并与镇、村、组、户实现互联互通,打造了热线平台、视频中心、网络平台、手机平台和法务中心“五位一体”的群众服务需求受理渠道,真正实现法律服务“一站通”,最大限度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三)开启“智慧法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江苏省率先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基础上,通过三年多的扩容拓展,纵深推进,质量提升,推动建成省市县三级并网一体运行,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综合功能功能的网络和热线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其中热线平台由省厅统一部署,8小时工作内由县市安排律师接听,8小时外由上海百事通网络聘请律师接听),为群众提供在线查询、在线咨询、在线审核、在线办理、在线监督等服务,真正实现“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江苏省司法厅于2017年建成12348江苏法网2.0智慧版通过网络(12348江苏法网:js.12348.gov.cn)、微信(微信服务号:江苏掌上12348)、移动客户端(12348江苏法网APP)等全渠道的智慧运营,打造“智慧小司”公共法律服务新体验。12348江苏法网2.0智慧版主要产品有:智慧小司(AI)、公共法律直通车、公证办理、司法行政地图、法律顾问、律师服务一站通、企业法律风险检测、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亲子鉴定一查通、模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考点查询、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布法律风险提示。智慧小司(AI)是江苏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机器人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行政问题的自动解答。对于群众的法律问题,不仅会给出初步的参考答案,还会为群众调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似案例,同时还会提供诉讼、调解两种解决方式的成本对比,供群众选择最适合的方式路径解决问题。

(四)注重精准发力,培育法律服务产品。江苏省依托律师协会制定《江苏省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汇编》,提供权益保障、民生发展、社会治理三大类130个服务产品。注重开展“一县(市、区)一活动载体、一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在全省推出一批“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有效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普法联盟”“法律服务社”“百姓议事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从“幕后”走向“台前”。连云港市深化“法润港城”品牌,连云港是《西游记》文化发源地,为弘扬优秀文化的法治内涵,市司法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普法“猴娃”形象征集评选活动,最终确定“猴娃”安安为该市“七五”普法的形象代言人,并以“猴娃说法”为蓝本,制定“七五”普法系列漫画,在各大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媒体上巡回播放;徐州推出“1+2+5”便民举措,让申办法律援助的群众“最多跑一次”。

(五)着力资源拓展,完善保障机制。江苏省司法厅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联合省发改委下发全国首个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规划》,努力在政策保障上实现“四个纳入”,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内容、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目录,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撑。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实战建设,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行“机关瘦身”“干部下沉”,积极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12348法律服务队由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12348协调指挥中心、法治宣传、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工作、法律援助等管理机构行政人员组成;吸纳部分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人员参加;征集部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做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加。法律服务队设队长和副队长,队长由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的局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部门领导担任。法律服务队开展工作时,可根据任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补充人员构成。),推行律师实习期间,必须在基层一线服务,实现专业队伍均等化,将更多人力推向一线服务窗口,集聚到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为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考察学习收获

1.江苏省司法厅将适时委派专人前来我州进行现场指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围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连云港市律师协会与伊犁州律师协会达成协议,进一步加强两地合作,在连云港市、霍尔果斯市互设分所;

3.江苏省、山东省律师协会与伊犁州律师协会达成协议,常态化对伊犁州律师队伍进行培训。

三、几点启示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服务平台组织体系,解决“在哪里开展服务”问题。公共法律服务是服务民生的大事,靠司法行政一家打造,格局小、影响小、成效小。服务平台组织体系包括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两部分。其中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组成;网络平台包括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及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的具备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议: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高立意、高标准、高起点地设计好州直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依托“四中心”“三库”建设基础,选择较为成熟的2个县市,试点推进。积极争取州党委、政府和主要领导的支持,争取以州党委、政府名义转发关于推进自治州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意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预算保障。

二是统筹多方力量,建立服务产品项目体系,解决“提供什么服务”问题。制定指导州直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产品化。通过向城乡居民印发《公共法律服务手册》等形式,及时向社会推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明确各个产品项目的具体内容、服务模式、供应渠道和最新政策,方便群众选择,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新需求。建议:以律师协会为核心,统筹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等多方力量,编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清单,统一编印《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向各族群众发放。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将互联网、手机服务客户端、微信、远程视频等平台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各项职能高度融合,开通网上咨询、预约、调解、办理,使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真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三是整合有效资源,建立服务供给配量体系,解决“如何集约服务”问题。举例来说:把信访中心和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在一个大厅合署办公,群众有矛盾纠纷来上访,信访中心接待、登记,综合服务中心有专业调解员跟进调解,调解成功了,可以写个协议书进行公证,不成功可以找律师帮助打官司,打官司固定证据我们可以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打不起官司的我们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还把法治宣传贯穿其中,这就形成了一条龙的集约服务。建议: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协调指挥中心,由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中心主任,统筹协调公检法司各方力量集于实体中心。另需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法律援助经费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公益服务的补偿机制,实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驻点服务补助等制度,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优化人员配置,建立服务指标考评体系,解决“确保规范服务”问题。这是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成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制度性安排,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同度和满意率,也是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主要保证。有效整合和布局州直司法行政各方资源,借助各级平台、信息化网络等手段,科学配置、动态调整各种力量,把更多人力资源配置到一线实战窗口,发挥有效资源的最大效用。建议:在县市层面,推动干部队伍由“机关”向“一线”转变,形成“前中心后机关科室”模式,科室为中心提供支撑,推进职能窗口化;在乡镇(街道)层面,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在做大做强司法所的同时,依托司法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村(社区)层面,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优化村居站点服务能力,加快推动社区(村)法律服务顾问全覆盖,提升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和成效,保障司法行政服务站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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