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张北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5 16:00:0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张北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古树名木资源,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张家口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绿字〔2017〕2号)文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张北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张北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张北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古树名木资源,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张家口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绿字〔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规范的古树名木普查,全面查清全县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健康状况、权属、存在问题,建立全县统一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古树名木动态化管理;结合普查,积极推进编制保护规划、制订保护措施、完善保护政策,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二、技术规范

严格执行《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河北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操作细则》和《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科学规范做好普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本次普查自20172月开始至2018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2月)

制定《张北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等。

(二)技术培训和实地调查阶段(20172月—20176月)

1、开展县级技术培训。

2、开始进行现地调查。初步确定本县区古树名木的位置分布,对即将现场调查的古树名木进行初步编号,逐村、逐单位、逐株按照《操作细则》要求进行现地调查。现地调查结束后,结合调查资料验收整理,对不确定的树种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计划外业调查20176月底前完成。

(三)资料汇总、鉴定和电子档案录入阶段(20178月—20182月)

本县区资料汇总、录入。现场普查质量合格后,将外业调查资料通过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建立完整的普查档案,包括普查纸质调查资料组卷存档和影像、电子资料组卷存档,撰写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将总结报告与普查成果数据一并上报市绿委办。

若现场普查质量检查不合格,需组织人员重新进行现场调查,经省、市再次检查合格后,方可通过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建立本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完整的普查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和影像、电子资料等)组卷存档,撰写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将总结报告与普查成果数据一并上报市绿委办。

四、质量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本县区林业局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林业局办公室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普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二)落实普查工作经费、仪器设备

由于本次普查工作量大、要求高,必须要有足够的经费做保障。本县林业局积极争取县财政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还需配备以下仪器设备: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GPS三部、照相机一台、卷尺、测树仪等。

(三)强化普查质量管理

本县区将按照古树名木普查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质量管理和技术责任制度,强化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把好普查质量关。要加强普查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区域全覆盖,一棵不漏,资源信息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

(四)及时审定报送普查成果

本县区古树名木普查鉴定领导小组要加强巡查抽查,组织专家对普查资料鉴定成果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录入数据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确保按照时限要求上报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普查成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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