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唐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5 12:20:0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唐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唐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唐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唐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2016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意义

2004年以来,国家陆续制定出台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新常态,农业农村形势发生了新变化,原有的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调整:

一是有利于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将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可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高地力的积极性;通过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可以减少工作环节,减轻基层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三是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

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强调其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可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二、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主要内容

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本方案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部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部分根据有关政策另行确定)。不再执行原有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

2016年补贴依据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县农业部门根据全县补贴资金总量2778万元和最终确定的补贴面积确定。计算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量/补贴面积。

(四)补贴发放要求

1、抓紧核实2016年补贴基础信息。各乡镇根据方案要求,抓紧时间对本辖区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进行统计核实,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要防止出现错统漏统,坚决杜绝虚报、多报、压报、漏报等问题发生。负责指导村委会填报-附表1,各乡镇政府负责填报汇总-附表2,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务于20161028日前报县农业局。

2、补贴发放做到“两公示、三签字”。“两公示”是指:补贴面积公示。以村为单位将农户享受的补贴面积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附表1-由各村委会负责填写),无异议后将享受补贴面积清册上报乡镇。补贴资金公示。以县为单位核算补贴标准,由乡镇负责组织各村根据补贴标准再核算各户的补贴金额,以村为单位将每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再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附表3-由各乡镇负责填写)。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三签字”是指:农户对上报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签字,村委会对审核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签字,乡镇对复审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签字。

(五)补贴资金拨付

充分利用《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发放补贴资金和补贴通知,提高兑付效率。乡镇复审公示无异议后,财政所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录入“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财政局收到农业局拨款申请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财政所,财政所要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户。

三、保障措施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事关我县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局、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及组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宣传解释、问题反馈等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组织各行政村负责基础数据统计工作上报、初核和公示(各村公示录像、照片等资料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存档,新增耕地验收等其余相关资料由各乡镇财政所负责整理存档,确保资料完整、有据可查)。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主动与广大农民群众沟通交流,通过召开座谈会、出动宣传车、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尽量避免产生社会矛盾。特别是2016年,是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面推开的第一年,补贴发放时间晚于往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好农民群众的宣传工作,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三)加强资金管理

补贴改革资金发放要做到“三到户、三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资金发放到户,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准违规发放。县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是监督检查各乡镇在种植面积申报上是否有弄虚作假现象、是否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县纪检审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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