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湾里区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5 08:35:0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湾里区2017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7年4月4日是清明节,为巩固“禁鞭禁燃禁售”工作成效,落实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湾里区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湾里区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湾里区2017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744日是清明节,为巩固“禁鞭禁燃禁售”工作成效,落实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根据《南昌市2017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423号),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全区殡葬改革。

二、目标任务

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全区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时尚节俭、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群众清明祭扫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41日至7日,在严控区(指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及梅岭世纪园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湾里区2017年清明倡导文明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应急办、湾里公安分局、湾里交警大队、区市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委、区教科体局、区旅发委、区林业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湾里消防大队、区政府督查室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扫相关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报道。“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专栏、展板等,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污染环境、安全隐患、铺张浪费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了解文明祭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市民“错峰乘车、祭扫”,倡导以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载体来表达哀思。

(三)开展专项督查。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林业局和梅岭世纪园于清明前做好文明祭扫方案及应急预案,同时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率要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杜绝安全隐患。

四、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清明群众祭祀工作;部署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做好村(社区)文明祭扫和梅岭世纪园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工作,指导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和梅岭世纪园制定文明祭扫方案,在梅岭世纪园入口处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祭祀;合理安排人员在所辖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指导和协助洪福公司落实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林业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控区(指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墓园“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焚烧、销售祭品”工作方案,设置焚烧点,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宣传氛围;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协调本辖区各部门做好墓区“禁鞭禁燃禁售”有关工作,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安全、有序。

(三)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区文明祭扫相关规定、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发布清明湾里区 “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焚烧、销售祭品”等事宜,通过各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四)区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文明祭扫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

(五)区直机关工委:41日前,负责向全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

(六)区应急办:及时启动清明祭扫应急预案,负责祭扫期间应急情况的协调工作。

(七)湾里公安分局:合理部署警力,做好安全保障方案,负责组织、维护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控制处置预案;协助公交部门在主要公交乘车点安排警力把守,严禁携带鞭炮、冥币人员上车;协助梅岭世纪园做好禁止市民将鞭炮、纸钱、冥币等带入墓区的工作;协助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八)湾里交警大队:负责协调全区清明祭扫交通疏导、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重点对梅岭世纪园周边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制定交通秩序维护疏导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通道和群众祭扫专线车畅通;配合做好人流的疏散工作;做好群众祭扫引发的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九)区市管局: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尤其在327日至47日期间,开展全区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对违规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摊点进行收缴。

(十)区行政执法局:严格取缔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处罚。

(十一)区安监局:负责对全区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审查等工作。

(十二)区环保局:负责祭扫期间城区的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十三)区卫计委:负责在祭扫活动中市民突发疾病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十四)区教科体局:331日前,动员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清明”等系列活动,让孩子告知家长《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十五)区林业局:负责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及巡查工作。

(十六)区旅发委:负责协调区电视台宣传我区实行“禁鞭禁燃禁售”有关工作。

(十七)区总工会:负责号召全区职工清明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十八)团区委:负责在全区青少年中倡导文明祭扫。

(十九)区妇联:负责向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文明祭扫、共筑平安”的号召。

(二十)湾里消防大队:负责梅岭世纪园及周边的消防工作;做好群众祭祀重点区域的执勤备警工作。

(二十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单位落实在梅岭世纪园实行“禁鞭禁燃禁售”工作的督查。

(二十二)洪福公司:负责园区内群众祭扫管理、进出园区接驳、车辆停放、园区环境卫生、提供轮椅、矿泉水、工作餐等后勤保障工作,设置进入园区道路沿线的指示牌,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办备案,做好群众祭扫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园区祭扫安全有序。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消除懈怠麻痹思想,全力应对祭扫高峰。执法单位要统一着装,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各相关单位依据相关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328日前报区文明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谭小亮,联系电话:83765225E-mail:5466123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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