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案】大新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6-14 09:45:2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行实名办税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税函〔2016〕435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大新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大新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完整版】


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行实名办税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税函〔2016435号)和《崇左市国税局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崇左市国家税务局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的通知》(崇市国税函〔2016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为加强实名制办税工作的领导,大新县国税局成立实名办税推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国税系统实名办税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名办税推行办公室,负责全县国税系统实名办税的具体工作。

(一)实名办税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实名办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长:韦翰飞

 员:涂立志  黄桂红  黄绍营  李克勤

(二)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各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研究各阶段具体工作进程;指导各部门开展实名办税推行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任:黄绍营

副主任:涂立志  黄桂红  李克勤

 员:农仕松  罗庆明  谢永安  农毅杰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1.政策法规股

负责整理、提供推行实名办税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风险防控业务需求;负责审核、确定风险防控推送任务清册;负责完善推行实名办税后涉及增值税发票的风险防控指标。

责任人:农仕松  

2.纳税服务股

负责组织实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配合编写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实名办税的操作指引,根据实名办税工作流程和规范,指导开展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负责组织开展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的应用培训;牵头负责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叫号设备的升级改造。

责任人:罗庆明、农琳萍

3.征收管理股

牵头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计划,监督工作落实;负责实名办税制度向社会公告;负责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平台开发、测试和整体运行维护;牵头负责梳理并制定全县国税系统统一的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核验的岗责和工作标准;牵头组织开展金税三期各系统与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平台、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叫号设备的衔接;牵头组织开展推行实名办税后的税收风险防控;负责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整理、汇总。

责任人:黄绍营  谢永安

4.信息中心

负责实名办税推行所需的技术环境资源的准备;负责建立系统运行环境;负责性能测试和运行监控;负责组织信息安全体系规划、实施、安全评估和日常管理;承担应用软件培训中技术问题处置及相关技术操作指导。

责任人:农毅杰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本辖区推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反馈推行效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风险应对任务的应对;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培训及宣传。

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与核验的范围

(一)应采集身份信息的人员

在大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应采集身份信息。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和税务机关确认需要采集身份信息的其他涉税人员。

(二)身份信息采集的内容

身份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电话号码、人像、生物特征信息、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复印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

(三)身份采集的纳税人范围

2016年度内采集范围是大新县辖区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7年度内完成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

其他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需要采集的,由各部门确定。

(四)身份核验的业务范围

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涉税税务事项时,应核验身份信息。核验信息的涉税业务事项暂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领用,纳税人办理其他涉税事项需要核验身份信息的,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告。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69月)

1.召开全县国税系统实名办税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动员部署。

2.对在全县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进行公告

负责单位:征收管理股。

完成时限:915日前。

(二)准备阶段(20169月)

1.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平台测试

负责单位: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920日前。

2.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平台相关硬件设备安装、性能测试、信息安全体系规划和实施

负责单位: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920日前。

3.完成配套系统的升级、设置和联调

负责单位: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

完成时限:2016930日前。

4.完成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相关培训、宣传

负责单位:纳税服务股。

完成时限:930日前。

(三)推行阶段(201610月)

108日起,全县国税系统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和核验正式启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行实名办税是商事制度改革后,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诚信税务体系、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各部门要将实名办税工作作为本单位201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保障到位,及时研究解决推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计划、分步骤、高质量地完成推行工作。各部门要落实本单位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明确职责,紧密协作

实名办税推行工作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要求高,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区推行工作。

(三)强化培训,狠抓落实

要对工作人员特别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开展实名办税流程和相关软件操作的专项培训,提高其对实名办税业务的熟悉程度,避免因操作不熟练影响业务办理。要合理调配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资源,确保纳税人办税正常、顺畅。

(四)大力宣传,取得支持

要及时做好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做好对纳税人的辅导,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宣传渠道,重点宣传实名办税为纳税人减轻办税负担、维护合法权益的积极意义,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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