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唐山市丰润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13 15:00:2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为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函〔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唐山市丰润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唐山市丰润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

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函〔2015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中心工作,巩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手段,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建设“实力丰润、活力丰润、美丽丰润、平安丰润”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部署,属地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工作。

(二)健全机制,突出实效。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以开展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突出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突出重点,积极创新。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紧紧抓住本地、本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破难点、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尺,通过创建活动,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科学设定标准,合理进行评价,确保创建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

三、创建目标

按照“固本强基、去疴治乱、建章立制”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完善与产业链条管理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组织管理、能力保障、执法监管、主体责任、社会共治、应急管理、产业发展、诚信管理八大体系;闭合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链条。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食品安全依法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将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形成“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格局。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干鲜果品、蛋、水产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显著加强。建立起统一完善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得到有效推进;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食品安全工作群众认可。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四、主要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及综合评价标准》的要求,做好逐项对标、全面创建。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区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并落实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统筹近期和中期食品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区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并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在村居(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区、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网络,并健全与之配套衔接的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络。

4、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并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5、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健全全程监管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监管、举报奖励、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培训等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2、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依法履职的需要。

3、加快推进“智能食药安全”信息化系统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和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区级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检验机构、设施设备、技术队伍建设,使其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适当补助检验检测费用。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5、按照“分级分类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村(居)协管员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常态化,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村(居)协管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督执法

1、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环节监督检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内容、制度规范和执法流程等要求,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2、加强过程监管,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巡查、抽查和稽查工作制度,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

3、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食品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大大宗食品抽检和“瘦肉精”抽检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并建立抽检信息通报共享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全面提升食品监督抽检效能,把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为主向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转变。

4、启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普查统计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辖区食品产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做到巡查全覆盖,并建立监管档案、企业清单和风险清单。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在落实上级监测计划的同时,制订并落实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系统性地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6、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领域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科学、客观地对食品企业进行分级,监管予以分等,实行动态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并推行“黑名单”管理等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对失信企业从严重处。探索实施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终生禁入”制度。

7、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规范各类食品相关许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开展食品流通许可清查工作,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经备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等实施市场准入。

8、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模式,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集中解决影响我区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逐级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案件移交和案件督办、信息通报、案件协查协办等制度,及时立案查办、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工作常态。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确保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四)突出重点环节整治

1、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大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建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档案,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剧毒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开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等各类物质违法添加”、“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的重点监管,管控好原辅料进厂、生产过程关键工序、质量追溯等关键环节,根据预警信息、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监控项目和一般检测项目进行抽样检测。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批批检验检疫,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

3、加强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果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大力推行无公害、绿色或有机果品生产;开展果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对果品生产基地土壤、水质定期监测;严格果品生产过程管理,建立果品生产经营档案,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果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做好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果品进行监督抽查工作。

4、强化餐厨废弃物治理,严格按照《唐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产生种类、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逐步完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

5、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格按照《唐山市丰润区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肉品检验或经肉品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

6、规范清真食品市场,严格按照《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屠宰、加工、制作、销售清真食品,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行为。

7、依法开展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全面检查原料采储、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生产环境等各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集中开展散装酒工作摸底排查,并强化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外购及自酿或调配酒类的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厉打击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等违法行为。

8、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唐山市丰润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两年推进方案》,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着力加强学校食堂软硬件建设,打击校园及其周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9、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原则,以集贸市场、小区市场、占道市场和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引导规范流动食品摊贩退街进市、退路入厅或集中连片经营,推行实名追溯管理。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登记)管理。

2、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安全师配备等制度,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3、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投入管理、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召回问题食品。

4、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有效追溯,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诚信管理体系。推广二维码追索服务系统,在区内大型超市和规模较大的农贸批发市场开展试点。

5、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提升对重金属、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等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引导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供餐人数300人以上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

6、在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超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覆盖面,分步引导推广。在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7、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事故连带责任。鼓励引导市场管理主体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合同书》,落实保证金制度,履行食品安全先行赔偿等义务。

8、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与社会责任感,自觉建立自律机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9、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组织开展市、区两级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培育树立一批食品行业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公开,引入社会监督和评价机制,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指挥机构和管理体系,组建由食安办、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应急联动工作小组,制订并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应急操作手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通报、统计和应急响应等工作,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

2、建立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存在的潜伏性、矛头性食品安全问题做出分析预测,提出预警意见,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3、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检验预案、规范程序、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1、落实国家、省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

2、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积极推动各类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3、开展食品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鼓励集中生产区域内的企业进园区、进基地,实施集中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双提升”。

4、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规范提升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要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和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六进”、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适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示范社区、街道、商场、校园创建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食事药闻”、“药安食美”等移动终端科普应用软件,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途径和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

2、将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纳入全区公益宣传的总体部署,在区主流媒体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专题栏目,刊播公益广告,并广泛开展主题文章、歌曲、图片征集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广泛印发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食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4、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体系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有奖举报、“黑名单”等管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唐山市丰润区食品安全协会、食品专家委员会和大型食品检测检验机构共享服务联盟等行业协会组织。研究建立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机制,谋划搭建行业自律引导、专家参与技术咨询和食品检测检验资源共享服务的平台,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群防群控机制,在行政村(居)实行包村(居)干部、食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六员”联防制度,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融入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415日前,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54月至201510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对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及综合评价标准》逐项对标,并细化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强化推进措施,集中力量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迎查准备阶段2015113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对照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同时,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公正机构对我区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1130日前,迎接省政府综合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惠及民生、提升丰润品牌效应、加快实现“四个丰润”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勇于担当,扎实工作,高标准地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区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投入必要人力、物力、财力,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工作保障。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上下协调联动、群众踊跃参与”的创建工作局面。

(三)广泛深入宣传。区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播发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创建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创建标准,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全面对标达标。各级各部门要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对每项任务都要细化、量化任务指标,确定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四个干”的工作要求,建立重点任务运行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对标达标、挂牌督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强力推进,顺利进行。

(五)严格考核奖惩。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成效纳入2015年度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区创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力度,对重视不足、工作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区工作进度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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