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3 10:15:2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10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10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孙瑞彬书记“做深做细坐实、真刀真枪实干,坚决兑现省会大气质量明显改善的承诺,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的指示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疏促堵、科学禁烧,积极控制、齐抓共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领导负责制,认真做好群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施铁腕、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坚持把秸秆禁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抓好所承担任务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切实加强工作调度,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制度考核,确保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步骤    

今秋秸秆禁烧工作时间,自925日起到11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925日至9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宣传方案、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好秸秆禁烧宣传“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开展一次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张贴一批宣传条幅、标语,印制一份禁烧通告、宣传手册,发动一批“夕阳红”秸秆禁烧看护队,组建一支秸秆禁烧宣传、巡逻小分队,全面细致做好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930日至1031日。区、乡(镇)、村三级要逐级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车辆集中办公。秸秆禁烧巡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专人值班,及时处理、上报有关秸秆禁烧信息。区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区政府汇报关于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情况,并在区电视台、《栾城报道》设立“曝光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焚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111日至1110日。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乡镇的主要条件。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区政府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禁烧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在全区营造秸秆禁烧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区电视台做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公开承诺,同时区电视台要对区政府禁烧《通告》进行滚动播放。

(二)加大防控力度。秋季禁烧期间,区直各单位包村人员要迅速进驻所包村庄,协助村两委开展禁烧工作。各乡镇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推进综合利用。要提高群众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特别要以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食用菌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为抓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多方位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四)明确重点区域。城区建成区周围2公里,沿国、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油库、粮库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为禁烧重点区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云天任主任,区政府办主任科员杜二元、区环保局局长王国欣、窦妪镇武装部长杨永宏、区环保局党组成员陈玉存、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胡建良任副主任的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任务、定职责、定目标”的“五定”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制、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开展。

区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在禁烧工作一线。值班车辆从区直单位抽调。各乡镇要在南三环、衡井线、栾城大街、太行大街、308国道、107国道、方西线、南车路(冶西线)、南西线、新赵线等道路两侧设立本乡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进行监控。发现火点或隐患,要立即向区禁烧办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各村要在县乡道路两侧、田间地头设立村级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各级指挥部必须前移至田间地头、防火一线,以便观察火情,保证工作效率。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明确禁烧责任和禁烧目标,强化工作调度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区环保局、农工委、农业局要会同监察、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园林、城管等部门,强化“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要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监察部门要对秸秆禁烧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公安部门针对故意焚烧行为,要抓典型并予以严惩曝光,切实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园林、城管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负责抓好城区垃圾、树叶的清运工作,要教育园林、环卫工人严禁露天焚烧。交通部门要做好城市周边道路两侧的管理,严禁焚烧路边、路肩杂草和垃圾。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三)推行网格化管理。继续推行“区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区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专职人员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做到人盯人,人盯地,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各乡镇要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快速反应机制,24小时加强巡查防范。尤其对国省干道、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地区,重点开展检查。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组建5-8人的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每两公里要安排1-2人全天候巡逻。

(四)强化督导检查。为消除隐患、有效防范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区委、区政府抽调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农牧局、区住建局、区畜牧局、区卫计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12个秸秆禁烧工作督导小组。各督导组由各单位抽调本单位人员、车辆独立组成,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人员3名、车辆一部。各督导组实行轮流巡查督导,每天由一个督导组围绕乡镇指挥部、区直单位包村人员上岗情况、焚烧隐患清理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等,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不间断巡查督导,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违法事实,要即刻处置,并及时上报区禁烧指挥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贯彻省委赵克志书记在调研石家庄市大气环境质量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问责制度。区委、区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出现点火、冒烟、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出现焚烧现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或被国家卫星监测到有着火点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继续坚持乡镇与分包部门捆绑责任制,出现问题一并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环保网格化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大查处力度。区秸秆禁烧督导组将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焚烧秸秆行为,将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有关条款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

(四)落实奖励措施。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于在禁止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五)做好信息反馈。区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要围绕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亮点和热点加大宣传力度,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并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各乡镇要及时向区禁烧办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从2015928日开始每天下午300前,各乡镇秸秆禁烧指挥部要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区禁烧办报告。

区禁烧办电话兼传真:88031220

邮箱:lcxjgb@163.com

推荐访问:石家庄市 栾城 农作物 【环保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