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厉打击我区危险化学品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
爆竹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厉打击我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重点:(1)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逾期仍在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4)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的;(6)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7)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ESD)的;(8)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和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检测报警设施不符合要求的;(9)防护距离不足危险化学品企业未严格按照承诺落实搬迁计划的;(10)企业未经备案、审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原料、产品的;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安监局、(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2、烟花爆竹整治重点:(1)存在擅自购进或批发、储存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的A级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2)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3)违法经营礼花弹。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公安局、区安监局、供销社(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3、消防整治重点:(1)违反规定擅自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2)消防设施未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就组织生产、经营的;(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4)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5)建筑消防设备、器材不按规定配齐并维护保养不到位的。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公安局、消防支队、安监局(牵头单位:区消防支队)
4、特种设备整治重点:(1)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产业聚集区企业的锅炉,存在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现象的;(2)无证使用、超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的;(3)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4)使用报废的特种设备;(5)使用存在故障、异常情况经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特种设备;(6)产品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出厂或交付用户使用的;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对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也要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部署发动阶段(5月23-5月31日)。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危化企业要加大对“打非治违”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舆论氛围。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5月31日前报区安委办。要迅速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二)自查自纠、整改隐患阶段(6月1日-6月15日)。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要在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本单位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容易出现的违章行为,制定出排查重点和治理标准及措施,组织专人进行检查、治理,并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在册,6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6月31日)。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同时,要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惩,并公开查处结果。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针对监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安委会及安委办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重点,严厉打击。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一要创新执法形式。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较为隐蔽的企业,既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又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执法,充分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整合部门各类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窝点和违法违章行为,切实增强执法的实效。二要严惩重罚。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链条和背后的保护伞,要深挖严打,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律由上级政府挂牌督办,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止不力的,要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2〕50号)严肃追究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