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阜新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2 13:30:0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阜新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阜新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

体系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15号)精神,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设覆盖全市、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追溯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应自觉建立健全内部追溯管理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并保证有效运行。

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化分级管理制度为基础,市政府统一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将追溯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加以推进。

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鼓励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内部经营管理相结合,与企业品牌建设和商业模式创新需求相结合,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追溯技术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追溯体系综合效用。探索建立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和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上下游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提高运行效率。

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推进智能化监管。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有机结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整合企业、政府和协会等多方力量,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要运用法律、市场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大力创新工作推进机制;要协调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打造全过程可追溯链条;要统筹建设和运行等不同阶段,提高追溯体系建设效率;要兼顾质量、消费和发展等多重目标,扩大追溯体系应用价值。(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创新追溯体系建设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日常运行管理机制,依托监管部门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结合已有的食用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经验,继续探索新型技术应用,从信息化技术创新带动模式创新,协助企业实现管理创新,继续开展实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扩大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城市覆盖面和品种覆盖面。

1.健全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推进政府部门监督检测和农产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监督抽检。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加强检验检测。

2.强化食用农产品准入管理。统一追溯技术标准,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以扫码入市或索取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推进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逐步实现各环节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打造从种植养殖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过程追溯体系。

3.建立全市统一的食用农产品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赋予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使用权限,采集产地信息、产品流向、监管检测和公众评价投诉等相关信息,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与国家、省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将追溯管理进一步延伸至企业内部和田间地头,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4.畅通食用农产品物流网络。鼓励食用农产品经销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在城市周边建设一批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主要品种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冷冻库、监管和查验设施、全程监控和信息追溯系统,提供备货、分拣加工、包装、配载、送货等仓配一体化服务,提高食品储存、运输、流通的质量安全控制,形成高效便捷的仓储配送中心网络,为末端零售网点提供统一配送、共同配送服务。

5.加快生产经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信息,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融资信贷、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技改投入、品牌培育等方面予以支持。

6.推进种植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重点品种统一开展追溯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在种植环节中对各县区的种植户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建立全市种植档案。并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员,负责对乡镇内的种植户和养殖户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农业档案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及时指导更正。

7.推进养殖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养殖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保证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100%

强化疫情监测和抗体检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免疫水平。切实加大检疫监督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规模化饲养场监管,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派专人对动物饲养、免疫、用料、用药、死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区消毒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做好各种记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果断扑灭疫情。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养殖者防控意识和业务人员水平。通过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对养殖环节实行多方位追溯,提升监管水平。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动物卫生违法行为,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食肉安全。(市商务局负责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工作,市农委负责种植环节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养殖环节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工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强化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引导我市试点企业辽宁三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阜新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阜新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和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追溯完成率达到100%,逐步从纸版追溯向电子追溯过渡。

1.婴幼儿配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验证食品安全。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包括:管理制度、原辅材料、技术标准、生产工艺、文件记录、产品配方、产品防护、人员管理、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各环节和要素。切实做到全程追溯、协同推进,保障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在问题发生时能够准确溯源并有效控制,尽可能地召回问题产品,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肉制品追溯体系建设。肉制品主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制品,通过使用二维码技术,收集汇总原料购进、生产流程、检验检测、市场销售各个环节信息,生成二维码并打印在肉制品外包装上,从而实现加工原料、生产过程、检验检测和产品流向都可追溯。实行肉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旨在推进肉制品行业两化深度融合,加强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从屠宰加工和对外销售都要建立完整的追溯体系,从原辅料出入库和包材出入库到成品出库发运都要详细记载时间、数量、规格、批次、流向等信息,有据可查,责任明晰。

3.乳制品追溯体系建设。与信息化改造相结合,利用二维码、物联网、云平台、智慧物流等技术实现乳制品全过程追溯,利用追溯体系在品牌打造、诚信环境建立、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服务乳制品行业发展。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合作(PPP)模式,建立市场化的运行维护机制和日常运行管理机制,依托监管部门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推动阜新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乳类企业,建立起从原辅料追溯到原料奶追溯再到生产过程追溯的全面的追溯体系,电子信息系统,采购、发运、化验均有系统支持,生产过程有专人录入电子信息表格,详细记录生产过程,实现所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可追溯。从原奶检验、原辅料验收、生产过程管控、成品贮存、发运实现全过程可追溯,保证食品安全,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可信赖的乳制品产品。

4.食用植物油追溯体系建设。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应理清食用植物油原料来源、生产环节及衔接、物料流向、信息采集要求及记录规则等,建立顺向可追溯、逆向可溯源的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明确追溯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员,定期实施审核,确保评价追溯体系的有效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追溯方式,可采用电子或纸质形式记录,如二维码、条码、射频识别(RFID)等。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不断完善追溯体系,推动阜新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等重点油类企业及时建立食用油追溯方案,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开展食用油追溯体系阶段性建设工作,从原料入厂、过程控制、产品出厂、产品追溯各个环节做到追根溯源、明确质量责任,保证食用油的质量安全。力争5年内对我市在产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逐步建立追溯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

5.白酒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我市重点酒类企业建立、完善白酒生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对所有使用的原辅材料、原酒、添加剂、包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酒均设定唯一批号进行区分,确保从原材料的购进、使用、内部周转到成品酒的生产、销售等所有环节均能准确追溯。追溯体系基本覆盖产品的实现全过程以及销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企业内部可通过记录及电子追溯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录为主)进行追溯,确保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销售,所有环节都有效追溯。力争5年内对我市在产白酒生产企业、经销企业逐步建立追溯体系,实现全覆盖。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溯、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2020年,建立覆盖全市范围、全品类的药品追溯体系,构建标准的物流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从而构建起新型的药品商业模式和质量控制体系。引导我市医药企业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制度。建立以计算机系统为药品追溯管理系统,按照设定的程序开展采购、储运、销售等工作,从而使药品在采购、储运、销售环节中质量得以安全和管控风险,实现药品追溯管理。准确掌握其药品购进来源和销售去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信息和票据凭证。药品生产企业须对其原辅料来源、药品销售去向采取适宜的记录或标识方式,准确掌握原辅料的质量和其药品销售去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信息和票据凭证。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对不按规定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的企业,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查处;对因未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导致假劣药品进入正常流通渠道的,相关企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政府配合)

(五)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规范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质量管理,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以推广电子追溯码标识为重点,开展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试点,推动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环节管理,推广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等制度,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销售制度,确保追溯信息完整对接。结合我市实际,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示范店建设为重点,引导市内重点企业在2年内逐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推进放心农业生产资料下乡进村。

一是市农委要对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立档案,详细记录种植过程中的每项活动,特别是农药、肥料、种子、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品种、用量、使用时间和安全间隔期等,以及农产品的上市时间、销售品种、销售量和销售对象等,并保存两年,作为农产品追溯的原始凭证。

二是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兽药质量安全。将兽药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纳入兽药追溯体系,推进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实现兽药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升兽药监管工作效率和有效性,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全市兽药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配合)

(六)推进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为重点,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辽宁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监控电梯维保信息、电梯应急救援等信息,推进平台加装报警仪装置,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特种设备从生产、经营、使用到报废,使用单位应建立信息档案,发生问题后,监管部门可凭此追溯责任。开通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对特种设备从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到报废,使用单位建立信息档案。力争在2020年前建成全市特种设备追溯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追溯全覆盖,对在用特种设备完成普查登记和信息数据录入,实现动态监管。(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七)推进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建成全市危险品追溯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危险品的全品类、全过程跟踪监控。通过信息化手段,利用条码、二维码、RFID识别技术和无线网络应用理念,在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进行信息标识,达到物流和信息流的统一,确保整个流程的透明化,实现对危险品的全程跟踪、追溯管理。(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体系。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业要发挥供应链枢纽作用,带动生产企业共同打造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企业间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协作机制,通过联营、合作、交叉持股等方式建立信息化追溯联合体。电子商务企业要与线下企业紧密融合,建设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外贸企业要兼顾国内外市场需求,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信息化追溯体系。

(二)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围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部分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依法强制要求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追溯体系。

(三)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参与。行业协会要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标准宣传贯彻活动,创新自律手段和机制,推动会员企业提高积极性,使企业主动建设追溯体系,形成有效的自律推进机制。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可投资建设追溯信息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形成行业性示范品牌。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提升服务功能,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支持有关机构建设第三方追溯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打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探索通过政府建立追溯体系云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追溯管理云服务。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咨询、监理、测试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机构积极参与,为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产业链。

(五)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各县区要大力推进运维模式创新,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县区要加快先行先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可针对部分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依法强制推行信息化追溯体系。

(六)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形成各尽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完善追溯技术研发与相关产业促进政策。

(七)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全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会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八)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追溯体系的宣传力度,逐步加强社会公众对追溯的认知度与接受度。各部门要积极制订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追溯体系社会影响。加大典型企业和案例宣传力度,让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提高认识,形成积极参与的内在动力,增强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的意识,培育扩大可追溯产品的消费市场。

(九)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配合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推荐访问:阜新市 药方 追溯 【食药方案】阜新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