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意见】重庆市大足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11 18:10:1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精神,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重庆市大足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重庆市大足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意见


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38”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富民美村”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导向,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以“硬化、洁化、绿化、美化”为主要手段,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要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保障农民决策监督权力,不搞形象工程,避免强迫命令,防止大包大揽。

坚持规划引领。要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前提,切实把好规划实施的事前审核关、事中监督关、事后检验关,保障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农村实际。

坚持注重特色。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大拆大建,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河)、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坚持量力而行。要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循序渐进,分期分批分村组织实施。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从2015年起,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涉农专项资金和项目,每年完成30个以上行政村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全区所有行政村的整治工作,使全区农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四、工作重点

(一)农房建设改造。合理安排农村危房年度改造计划,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大《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每年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村庄,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的农民新村示范点。对公路沿线村镇内新建房屋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格,拆除私搭乱建,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清理拆除长久无人居住的危房;对公路沿线村庄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墙进行拆除;对低矮破旧房屋进行改造。

(二)农村饮水安全。通过对既有水利设施完善配套、镇街供水管网延伸、打井(红层找水)等措施,着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水塘、沟渠等乡村设施,加强小河、小溪、水塘等农村生活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和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和农药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能力。实施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升级计划,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卫生监测力度,让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水。

(三)村级道路硬化。实施乡村公路的升级改造,加强道路养护,及时维修破损路面,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和村庄内部交通,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全区每年完成100KM的道路硬化。加强道路、桥梁建设,整修连村道路,硬化村内主次干道,有条件的实现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就地取材建设石子路、石板路等农村人行便道,基本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开展道路整治,对公路沿线的路肩和护坡进行全面平整,清理道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排水沟进行清淤和疏通,整修边沟、路肩、界桩等。

(四)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健全镇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四有四无二净”(即: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垃圾收运处置队伍、有垃圾收运设备、有垃圾处置措施;无抛洒杂物、无存量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净、村庄周围净)。与城镇和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农村,要按照城乡或区域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的要求,建设截污管网。经济发达、布局相对集中的农村,鼓励建设村域统一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拆除影响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露天粪坑、简陋厕所,对公路沿线的可视范围的宜林荒山荒地进行绿化美化。对已建成的村级文体活动场所,要配备文体用品、健身器材等设备。

(五)养殖污染防治及农村改厕。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逐步建立农村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推进太阳能热水器等农村清洁工程。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

(六)保护农村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结合水土保护、农村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山坪塘整治、高标准农田整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风光,防止“贪大求洋”和“千村一面”。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目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

(七)强化村容村貌管理。按照农村规划、自然村落布局和农村人口分布,科学设置垃圾收集、分拣、转运等设施,因地制宜采取焚烧、填埋、沤肥等方式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全面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区域处理”模式,清除农村陈年垃圾,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城镇郊区的农村,要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加强公路沿线野广告治理,设置便民公益广告栏。要完善村庄环卫设施,落实保洁队伍,做到日产日清,常态保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由区城乡建委牵头,统筹协调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委、区农委(扶贫办)、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委(体育局)、区卫计委(爱卫办)、区林业局、区畜牧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划编制、农房改造建设、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卫生改厕等方面的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实施。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明确专人抓工作落实。

(二)创新投入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调整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参与。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民办公助方式,逐步建立“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三)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按照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维护管理。鼓励采取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等方法,抓好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治理、沼气、卫生保洁等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工作。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户宅基地使用范围内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和保洁员制度,建立健全长期保洁机制和垃圾清运体系。  

(四)坚持规范操作。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项目必须坚持民主决策。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工程项目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对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五)加强督促检查。区城乡建委要牵头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进度、信息及时报告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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