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海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1 08:05:1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全面摸清城市运行“生命线”的情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海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海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全面摸清城市运行 “生命线”的情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5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二、普查范围、对象及内容

(一)普查范围

海城城市建成区、海西新城、高铁新城范围内的主干路、次干路等的地下各种管线。普查区域面积约100平方公里,预计普查地下管线总长度约1500公里。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城市范围内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长输管线等及附属设施。

(三)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主要包括地下管线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安全隐患排查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措施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20168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成立海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下管线普查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具体实施地下管线普查,统一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正民  副市长

副组长: 胡跃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庆凯  市规划局局长

 员: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发改局局长

韩光群  市财政局局长

赵维国  市安监局局长

臧兴群  市交通局局长

王克季  市水务局局长

王俊峰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姜成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规划局副局长

尚尔平  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市建设局局长助理

   开发区规划局局长

金广利  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副总指挥

郑凯东  市供暖办主任

   市燃气办主任

   市政管理处主任

王志涛  验军街道主任

   海州管理区主任

   兴海管理区主任

杨春诚  响堂管理区主任                                               

   电力海城公司总经理

宣同刚  移动海城公司总经理

   联通海城公司总经理

杨开颜  电信海城公司总经理

   华润燃气海城公司经理

高忠权  海城市火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乡规划局,主任:李庆凯(兼)。主要职责是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地方普查标准规范,组织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

联系人:规划局测绘管理科梁波 电话:13065480515

(二)明确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明确领导,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共同做好前期调绘、测绘协助及成果检查与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普查工作正常开展,本次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本着规范管理、节约使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由管线普查办公室按政府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地下管线信息属公共资源,后期动态管理及维护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四、工作任务分解  

(一)市规划局:负责制订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地下管线普查单位;负责拟定普查技术规范、软硬件项目方案、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及有关政策文件;负责提供地形图;负责组织现状调绘;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优化升级;组织软硬件设备的采购,以及承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市建设局:负责协调排水、供热、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状调绘;负责协调提供已有管线数据信息;负责协调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开挖验证过程中现场管理。

(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负责审核专项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负责落实普查后动态维护经费。

(四)市交通局:负责提供所属道路地下管线资料;负责协调所属道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状调绘;负责协调探测及开挖验证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验证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状调绘。

(六)市水务集团:负责供水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状调绘;负责协调自来水公司提供已有管线数据信息。

(七)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市供电地下管线基础资料提供;负责供电地下管线现状调绘、普查协调。

(八)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负责收集提供有线电视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状调绘、普查协调。

(九)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状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海西新城、高铁新城:负责收集提供辖区内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配合与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信息管理子系统的开发建设,同时做好与市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集成工作。

(十一)海州管理区、兴海管理区、响堂管理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地下管线管理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普查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状调绘。

(十二)铁路等部门: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状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10月—20163 月)

1、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并制定方案。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2、收集资料。在掌握原有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线具体情况,组织召集专门会议,培训权属单位技术人员,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由各管线权属单位将自家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上报海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

3、任务委托。由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标准,通过招标确定地下管线勘测队伍及系统软、硬件,按相关规定确定监理单位。

(二)管线勘测阶段(20164月—20167 月底)

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管线探测单位组织开展管线普查任务。地下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同步建立数据库。4月地下管线勘测队伍进驻,由勘测队伍接收地下管线全部资料并签订保密协议。5月初勘测队伍开始对城市主次干道进行地下管线探测,同时监理介入。

(三)数据录入及成果验收阶段(20167底月—8月)

1.数据录入及系统调试。数据录入,地形图修、补、测及带状地形测量数据建库,新老数据校验对接,数据调试。将验收合格的地形图、地下管网图、三维数字城市、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地理要素交由中标单位进行处理、调试。

2.成果验收。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按《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质量检查与验收技术规程》执行。

六、相关管理规定

(一)加强规划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建立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信息更新和开发利用工作,切实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规划核实程序中来,对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应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数据和工程档案资料一并送市规划局存档。

(二)建立同步机制。建设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告知各管线权属单位建设事项,明确各类管线同步实施。不能同步实施的,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埋设综合管廊,预留管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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