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实施意见(完整)

时间:2023-06-10 13:40:1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实施意见(完整)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

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全面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意见》(陕政发 〔201628号),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建设西部教育强市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努力形成有利于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3%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到2017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和陕西省“双高双普”县市区,提前实现县域均衡发展目标。到2020年,真正实现学前教育规范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内涵化,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教育现代化,最终实现建成西部教育强市、人力资源强市的奋斗目标,全市教育综合实力保持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建立教育规划优先实施、教育经费优先拨付、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编制优先解决等“四个优先”的党政教育管理机制和教育分级统筹管理体制;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中小学校长队伍,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分年度加快落实《咸阳市中小学校发展和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全面实施“三通两平台”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重点解决好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教育精准扶贫。

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薄弱学科,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和办学品质提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四、工作措施

(一)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

1.严格执行教育建设规划。依法落实《咸阳市中小学发展和建设规划(2014-2020年)》,突出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到2020年,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277所,改扩建学校1400所,新增学位8.3万个。县市区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重点支持市实验中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彩虹第二中学、英才学校、新渭城中学等主城区学校建设。

2.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校解决好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图书、专用通用部室差缺增置和教育经费拨付、土操场改造等突出问题,每年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60所。推行武功、三原创建经验,2016-2017年,渭城区、兴平市、泾阳县、礼泉县和乾县、永寿县、旬邑县、淳化县等8个县市区创建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渭城区、泾阳县、礼泉县、乾县、永寿县、旬邑县、淳化县等7个县市区创建为陕西省“双高双普”县,实现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目标。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完善环境-拓展应用-深度融合”的总体思路,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构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中的应用,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二)全面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

4.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在省级标准130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700元,达到每个幼儿每年2000元的补助标准。补助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各级财政按照每个幼儿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给予资助,平均资助面占在园幼儿数的20%。统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分别再提高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实施高中阶段三年免费教育,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继续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除学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对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平均资助面按在校学生人数的30%确定。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5.加强免费教育经费管理。财政、教育等部门要指导学校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向内涵发展倾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稳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督导、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专项检查监督,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6.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以“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强化地方责任落实,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2020年,全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基本实现学校食堂供餐的目标要求。

(三)加快校长教师两支队伍建设。

7.优化教师编制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县级政府为主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重点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和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资源不足等问题。完善职称评聘制度,逐步推行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采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补充教师,优化教师结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学校工勤人员不足问题。

8.强化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创新教师岗前培训,加强新任教师入职教育。完善中省市县校五级教师培训体系,落实5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市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培训专款用于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应列支不少于100万的培训专款。加强省市县三级名师和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推进校(园)长职级改革。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9.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各县市区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做到评聘结合、即评即聘。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四)强化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10.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要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联盟化、九年一贯制办学、均衡配置师资等举措,创建一批省市级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县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

11.破解择校热问题。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办小学全部生源由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公办初中通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确定生源,采取多校划片方式将重点小学、初中分散到每个片区,可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重点学校招生名额。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种考试、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的附加条件。到2020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12.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按照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要的县市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证学生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13.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不断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建立全社会关爱服务网络和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14.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全纳教育。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至少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落实好义务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少于6000元的政策,其他学段特教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提高到每年每生3000元标准。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民办特殊教育的补助和奖励。市、县两级每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民政部门将彩票公益金的10%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五免两补”,即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杂费、书费、住宿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学前一年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全部残疾学生享受每生每年200元交通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建设好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县级资源中心、镇办资源教室。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我市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15.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规定,定期研究部署,不断加大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在暑期防溺水、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履职尽责。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16.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全市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扶持政策,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为主,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全程资助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帮助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掌握职业技能。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帮扶。健全人才扶贫机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7.理顺教育分级统筹管理体制。建立“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作用;依法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级政府责任;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教育管理体制。

18.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成政府宏观管教育、学校专心办教育、社会参与评教育的新格局。市县区政府和部门要清理涉及教育审批事项文件,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减少工程、计划、项目等申报评审和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更多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信息服务等手段加强对学校的宏观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19.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启动全市中小学章程制定工作,2017年基本实现“一校一章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选拔、管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分配激励和约束监督机制,实现科学民主治理,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20.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弘文励教·德善咸阳”系列德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引导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新模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效率和课堂教学质量。重视体育和美育,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良好率分别达95%40%以上。为每所学校建好体育运动场地,配备体育运动设施,每个县城至少建设一个既满足学生需要又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标准化体育场、足球场。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积极推进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前教育日常教学内容坚持以游戏为主,做到幼儿园每天开展户外活动2小时,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提高保教质量。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要实行“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美育、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督查及问责制度,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补课和乱收费等现象。规范校本课程教材开发,严格教辅资料管理办法,坚持“一科一辅”管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在省定目录之外搭售教辅资料。加大师德建设和宣传力度,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夯实政府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真正把教育规划优先布局、教育经费优先拨付、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编制优先解决等“四个优先”教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要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县市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2.明确部门职责。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编制完善基础教育规划,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国土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落实有关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4.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理念、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表彰奖励推进基础教育发展成绩突出的先进地区、优秀工作者,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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