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意见】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8 16:30:2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7大精神,提升我市城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区“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意见】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街道意见】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7大精神,提升我市城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区“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

现结合我市创建特色社区工作及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7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的工作实际,以“三级联创”为总抓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创建特色社区工作为载体,以创建“五个好”街道、社区党组织为目标,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配套建设、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

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树立一批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提高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开展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l、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要把方便居民、服务群众,不断满足社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各地特色,对不同层次的示范区创建实行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规划,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立足基层、强化基础的原则。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创建主体的职责,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激发其内在活力;同时,在工作力量、活动阵地、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街道社区党组织整合社区资源和服务群众创造条件。

4、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从解决当前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做到创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

5、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坚持以改革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不断改进、滤布 完善示范区建设的方法和措施,提高示范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任务

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分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在两个城市区的所有街道社区及平罗县城关镇所辖社区进行。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运行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创建特色社区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动作用;要选准有效载体,努力创新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拓宽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

1、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要按照“横向着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构建社区党建工作网络。对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社区,适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并根据党员从业状况和居住区域等情况,分类、分片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抓紧在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在外来流动党员较多的社区,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或依托用工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外来务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完善社区基层群团组织及居民自治组织设置,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内其他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城市基层工作网络。推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倡导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

2、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下派机关干部到街道、社区任职和工作的做法,逐步建立有利于优秀干部向基层流动的选人用人机制。在人才动态流动过程中,切实把街道、社区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制度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做法,不断改善和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培训机制,依托党校、普通高校、网络教育资源等,开展以政治理论、城市管理及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街道社区干部岗前培训和任期内培训,鼓励社区干部参加社区专业知识学习和学历教育,探索并逐步实行社区工作者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努力增加社区办公活动经费,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要适当增加工资标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走社区工作者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路子。扩大社区基层民主,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深化居务公开和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探索推行并逐步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向党员大会述职和居民民主评议居委会成员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的监督。

3、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街道社区各类党员的情况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社区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比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今后,各单位向社区转移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时,要注明其交纳党费的工资基数。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学习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根据社区党员的不同情况,探索开展分类管理、设岗定责工作,明确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同时千方百计帮助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构筑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的工作网络。加强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积极探索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发挥其在社区建设和社会公众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健全和完善在职党员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的双重管理制度,坚持在评选先进、提拔干部时,征求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做好流动党员和企业退休职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重视在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发展党员,稳步壮大社区党员队伍。

4、以“共驻”、“共享”、“共建”为抓手,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新合力。加强对社区内各类组织和群众团体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工作协商议事机构的作用,协调好条块关系。要根据社区单位的不同特点和参与社区建设的能力,进行分类联系与协调,通过建立健全定期征询意见制度、社区情况分析制度、评优评先制度,加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对已经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的社区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活动的载体,促进全面合作、共同发展;对于能配合社区建设开展一些活动,但尚缺乏参与热情的社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交流与沟通,提高他们对社区党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区归属感和共建责任感。通过机居共建、校居共建、医居共建、企居共建、商居共建、警居共建等载体,不断整合社区资源,吸纳更多的辖区单位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共同做好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形成社区党建“资源共享、文明共创、稳定共保、事务共管”的新格局。

5、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特色社区活动,努力提高党组织领导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特色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石党组发[]17),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05年底把全市70%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特色社区。对于已经建立的特色社区,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认真研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努力在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丰富创建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特色品位、增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上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对于尚未形成特色的社区,要根据社区的工作实际和居民群众的需要,明确特色定位,广泛调动社区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逐步推动社区党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对阵地建设薄弱的社区,要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石党发[2001]26号文件)的规定,积极争取建设、土地、房管等部门的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大力加强阵地建设,夯实基础性工作。各县区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理清政府部门和街道社区的工作职责范围,压滤机滤布 按照“费随事转、责权统一”的原则,赋予街道社区相应人、财、物等权力,把街道社区的主要职责放到管理城市、维护稳定、服务居民上。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党建工作与真心实意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谋利益结合起来,以低收入群体为重点、以利益协调和资源整合为主要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用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实绩与居民的满意程度,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

三、方法步骤和评选挂牌

示范区建设工作从年8月启动,推荐申报要在“三级联创”的基础上进行。通过考核,从市委和城市区党委表彰的“五个好”街道党工委及创建特色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进行遴选推荐,申报自治区党委命名;以后每3年左右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推荐申报一次。示范区实施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已命名挂牌的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要继续参加下一轮次的评选。

建设工作的具体步骤为:

1、制定方案。各县、区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并及时将方案报市委组织部。

2、分层推进。各建设单位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各种有效途径和办法,分层次、按要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3、推荐申报。各县、区从“五个好”街道、创建特色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进行比较,评选1-2个最典型的,向市委推荐;市委对各县、区上报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核,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对象,向自治区党委申报。

经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审定后,由自治区党委进行命名挂牌。

4、总结宣传。各县、区对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集中宣传、推广示范区的典型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带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党委要把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基层党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责任,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调研,加强指导,抓点示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2、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各县、区要通过开展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研究解决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建设工作任务,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形成特色。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建区域性整体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宏观政策和区域性协调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街道要在领导方式、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大胆突破;社区要在

具体的服务网络和方式、共驻共建、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等方面进行创造性的实践,积累经验。

3、改进方法,分类指导。各县、区和街道要根据实际,广泛开展“五个好”创建活动,为示范区建设的开展和逐步深化打好基础;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搞好分类指导;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注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促进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推荐访问:街道 示范区 实施意见 【街道意见】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