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时间:2023-06-06 13:05:2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明电〔201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宝新村办事处),聚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为确保全县春季动物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春季动物

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明电〔20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宝新村办事处),聚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全县春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将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5种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禽霍乱、仔猪副伤寒、猪丹毒免疫率达到98%以上,猪、牛、羊免疫耳标佩戴率、免疫信息上传率达到100%,免疫证明出证率达到100%,免疫档案达到100%规范建档。统一开展一次“地毯式”消毒月活动,消毒面达到100%。确保我县春季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安排 

(一)免疫工作 

1.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免疫从225日开始,到310日结束。 

2.猪、牛、羊口蹄疫免疫从311日开始,到320日结束。 

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从321日开始,到45日结束。 

4.其他动物疫病免疫从46日开始,到420日结束。 

同时做好狂犬病、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免疫、监测、净化工作,杜绝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二)消毒灭源 

5月份,要组织开展2次“地毯式”消毒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组织,各畜牧站技术人员要做好技术指导,确保盖边沉底,不留死角。畜禽规模饲养户、牲畜屠宰场(点)、牲畜交易市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场所要增加消毒频率,防止病毒孳生蔓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牧业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及省畜牧部门“五包、两保、六不漏”春防责任制(五包,即省包市、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两保,即保免疫密度、保免疫质量;六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苗),全面推进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注射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因免疫不到位或防控措施不力,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且县里不承担扑杀补贴,扑杀经费由乡镇财政自行解决。牧业部门要加强防疫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畜牧站站长要亲自抓、亲自管,要深入村屯、深入养殖户,及时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射过程中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保证注射剂量,避免打飞针。在免疫注射的同时,对组织、打针和登记人员分别做好详细记录,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环节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和引起严重后果的,按照《动物防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县防动指字〔20043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扎实做好春防各项准备工作。为确保春季集中免疫的密度和质量,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从春防资金落实、疫苗供应和储存运输、乡村防疫员培训等关键环节抓起,扎实做好春防准备工作。一是要及时、足额落实春防所需资金。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及时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消毒药品、防疫器材、村防疫员报酬(在转移支付中列支一定资金用于村级防疫员工资补助)、应急物资储备等所需经费,保障春防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要突出抓好免疫技术培训。县疫控中心及乡镇畜牧兽医站在春防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做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乡村防疫人员免疫注射、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业务能力,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注苗应激反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感染布病等人畜共患病。三是要加强疫苗储存、运输、订购、供应和使用监管。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用疫苗保管、领取、签收、入库、发放、报损、使用及质量评估、信息反馈等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着重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用疫苗直供(由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配送到规模养殖场),同时做好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监管,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用疫苗“真苗、真注、真有效”。对于层级发放的强制免疫疫苗,要做好登记和追踪,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强制免疫所需疫苗,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及时制定免疫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乡镇春防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春防工作动员会、下发春防免疫工作方案等形式,及早安排部署春防集中免疫各项工作。重点做好规模饲养场(小区)的免疫监督工作,按照省畜牧业管理局下发的《吉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技术规范》要求,建立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具体监管责任。继续推广使用“强制免疫通知书”制度,乡镇畜牧站防疫人员对规模大户、饲养小区要亲自送达疫苗和通知书,详细告知免疫项目、时间和要求,并与畜主在通知书上签字,监督其做好免疫工作,严防规模场户发生动物疫情。继续推行“动物防疫事先告知制度”,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前,要在村屯醒目位置张贴防疫告示,便于广大村民对动物防疫有监督、知情权力,提高全民防疫意识。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对不配合强制免疫户要认真查处,对养殖档案、免疫档案不健全的规模养殖场及不免疫或未按要求佩戴耳标的养殖场(户)出栏的畜禽,检疫申报点对该场(户)的检疫申报不予受理。 

(四)切实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和疫情报告。县疫控中心要定期组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对被抽检的场(厂)乡(镇)或村存栏家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尽快进行加强免疫和补免。按照国家和省疫情监测计划的要求,开展定时定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每个村设立23个定点流调监测点,村防疫员为流调监测员,每月至少开展2次定点流调监测,根据需要可以扩大流调监测范围,增加流调监测频率,加大流调监测密度,每次流调监测要填好表格,做好数字统计,逐级上报并存档。要重点强化A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同时,要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果断、快速扑灭。 

(五)进一步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管理。要继续加大畜禽标识、养殖和防疫档案管理工作,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春防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乡镇畜牧兽医站、村防疫员、养殖场(户)有免疫记录,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记录与标识相符。同时,在春防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告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耳标佩戴和耳标信息上传工作,全面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

(六)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督查室和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针对春防资金落实、乡村防疫人员培训、疫苗保管、应急物资储备、春防免疫进展等关键环节开展督查。春防期间,实行周调度、旬通报制度,从31日开始,各乡镇要于每周周二16时前,将本乡镇春防准备工作及免疫注射进展情况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春防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政府督查室和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免疫效果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在全县通报。 

同时,各乡镇要统筹兼顾的抓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畜禽交易市场等各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消毒灭源、流行病学调查、疫病监测和流通领域监管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通化县人民政府 

2013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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