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理财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路径探析

时间:2023-06-01 21:45:1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社会步入了快速、稳定、和谐发展的轨道,从人均可支配收入看,民众财富的积累和社会资本运行效率不断提高,使民众对金融理财有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另一方面,以国家意志为主导的银行理财以及国债等理财产品的收益远不能与民众对于财富增加值的期望。因此,具有较高灵活度和投资收益率的独立理财行业便应运而生,并迅速博得客户的眼球。

独立理财又称为第三方理财,是指由独立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企业或个人为不同属性的客户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或信息服务活动总称。

我国独立理财行业的发展现状

(一)背景介绍

独立理财最早出现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发展至今已经有多年的历史,并且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近年来,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显著提高,同时受金融体制、政策等因素影响,我国银行基准利率常年处于偏低水平。我国家庭储蓄进入“负利率”时期,大众对于提升闲置资本回报的期望空前高涨。但是,尽管拥有着如此优质、广阔的闲余资本市场,我国现有的各大金融、保险等机构在理财服务质效方面却远远没有跟上时代要求和民众期望。因此,具有更高配资效率和市场运作自由空间的第三方独立理财行业应运而生。

(二)发展优势

从广义角度来看,独立理财机构与传统金融、保险、证券类机构在本质上存在差异,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中介理财服务机构,可以直接参与资本的市场化配置,也可以跳出资产配置领域,从事理财行业的信息咨询或资产中介、资产规划服务。它所提供的理财服务涉及各个领域,不代表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或银行,也不仅仅代表消费者的利益,而是严格地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帮助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和理财的需求,再通过科学的方式来判断客户所需的投资工具,在其独立理财方案里配备各种金融工具,而这些金融工具来自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或者是银行。这也是独立理财机构能在资本配置市场迅速占有一席之地的核心优势,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立性。即理财师更加客观,如果理财师从属于某家金融机构,那么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难免会站在机构的立场或者出于对自己业绩压力的考量,去给客户销售种类繁复的金融产品,而独立理财机构的理财师可以占到客户的立场,帮客户客观分析金融产品的风险或者指定个性化的规划方案。

2. 独立性。即理财师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客户设计理财规划方案,方案中涉及到各类金融机构的不同的类型的产品,可以选择更适合客户、性价比更高的产品,而不是单一机构或公司的产品,这一点只有独立于机构才可以实现。

3.信息优势显著。信息优势显著,由于独立理财机构需要从市场上筛选产品,搭建金融产品的平台,新的模式会对传统的金融机构提出挑战,促进金融机构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

(三)国内外独立理财行业比较

我国独立理财行业属于新兴金融服务产业,虽发展走势向好,但仍处于起步阶段,相较于发展时间较长的发达国家而言,整个行业的产业规模、行业规范及运作模式等存在较多不足。

市场定位方面:个人财富管理的核心是根据客户的风险属性和财务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规划方案,以实现家庭财富的稳健增长。国外的理财市场,中产以上家庭都会有自己的理财顾问,类似于家庭医生,力求与客户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而国内目前独立理财顾问行业并没有形成规模,只有高净值客户才可以享受到专业的金融服务。

服务导向方面:独立理财的典型特征就是改变了传统的金融产品销售模式,完全按照“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中立的方式提供服务。国外独立理财正是以服务为导向,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理财服务。而在我国,理财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向机构收取产品销售佣金的收费模式和专业理财人员的储备不足等都导致当前大部分独立理财机构无法做到给客户配置资产, 实质上还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

行业人力资源方面:独立理财顾问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顾问倾向于给客户销售金融产品,他们会结合客户家庭的实际情况为客户制定出理财规划方案,方案会涉及到投资、保险、税务、养老金以及财富的传承等方面,这就要求理财顾问有非常高的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独立理财顾问的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而我国的从业人员年龄在30岁左右居多,还没有经历过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需要提高的空间很大。

獨立理财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独立理财行业尚处萌芽阶段,与国外较为成熟的自由市场理财业有较大差距,但要想在短时期内迅速缩小这些差距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市场机制和国家政策方面不断进行规范、引导、修正。除了宏观层面的差距以外,我国独立理财行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当前急需解决的、表现较为突出的实际问题:

(一)法律法规缺失

独立理财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参与各方的权益并且保障业务的合规进行。我国金融市场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体制,银行、保险、证券各自有相应的监管机构,虽然近年在各自领域的监管在不断加强,但由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全面化,各机构金融产品的界限趋向模糊,综合监管的需求呼之欲出。另外,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有将私募纳入到《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控范畴之内的需求,但由于配套的监管手段、对策和风险控制机制尚不完备,法律规范之路还比较漫长。这也是独立理财机构与银行、信托和券商等推出的理财产品的主要区

(二)行业竞争激烈,服务模式单一

传统金融机构的主导地位挤占了独立理财机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从目前看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的金融市场主导地位短期内无法改变,独立理财服务机构因起步较晚,相对弱小,无论是从网络覆盖面、客户基础,还是从品牌知名度上看,尤其是在中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主流文化背景下,独立理财机构和有着政府信用隐性担保的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同台竞争的条件尚不成熟,依附于主流金融机构、拾遗补缺可能会是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独立理财服务机构面临的主要处境。

(三)专业人才不足

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从目前来看,我国高素质的个人理财专家相当缺乏,简单的金融学专业科班人员远远无法胜任。尽管国内的理财规划师(CFP)的培训持续升温,有关组织还联手成立了专门的理财协会,但国内金融界符合以上标准的专业人才且具有国际执业资格的理财“高手”凤毛麟角。独立理财的从业者通过为客户制定理财规划,实现理财服务。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从业者具备银行、证券、保险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熟悉金融市场各领域的理财产品,需要各种投资经验,需要综合理财的能力。目前,国内独立理财从业者的业务水良莠不齐。其中大多数的从业者是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转入的,存在着“只对某类产品了解较多的情况”。因此,做到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合理的理财服务存在困难。

完善独立理财行业的创新性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理财行业是一个涉及社会问题、市场问题、法制问题和政策问题的复杂生态系统,尤其是独立理财行业,其多元化特点更为显著。因此,科学地制定相互衔接、层次完整的法律法规,形成基本大法、分项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相互协调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格局就显得尤为必要。在独立理财领域,我国仍存在地域间和行业间发展不均衡的客观事实,在统一的行业管理大法出台过程中,很容易忽视区域和行业结构的不同,从而导致基本法普适性与实效性不足的情况。我国《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为保证理财业务各方利益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这些法律法规仍然存在着不完善及不适应发展的地方,因此,加快立法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是促进第三方理财业务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建立独立理财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

复合型专业理财师不但要熟悉目前金融投资领域各种理财產品,还要能够根据投资者的实际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要使理财师具有具备上述素质,从理财师自身、独立理财机构及政府部门来说,可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应加快培养,促使理财师快速成长。独立理财机构需要增加理财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对那些刚取得理财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系统性的规范培训,培养诚信服务意识和综合理财能力,使得这些年轻的理财师尽快地成长起来。

(三)强化风险把控

一是要最大限度回避风险。首先要在决策前多做工作,发现某方案如有高风险,可选择否定该方案;其次要在实施理财方案中,发现不利情况时及时中止或调整方案以规避风险。二是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如果风险不可避免或不愿避免,可采取风险控制的方法,就是将风险可能形成的损害限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包括降低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接受风险。

(四)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制度协调,有助于独立理财行业运营、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消除监管真空。首先要加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协同监管思维。多数独立理财机构的业务范围均横跨多个行业,各项业务之间存在大量关联性交易。在理财产品的销售中,实业投资类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完全可以通过一个平台实现,因此,理论上实施各部门的协同监管有助于消除监管真空,可考虑将监管重点定位于资金,包括资金账户的安全、资金的期限错配程度、大规模集中赎回压力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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