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媒体在全国性重大法制事件中的作为

时间:2023-05-29 09:15:0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法制新闻在地方媒体的各类新闻节目中向来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各家媒体竞相争抢的新闻资源。以往地方媒体对此类新闻报道都是集中在“辖区”以内,不过随着媒体竞争的激烈,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将触角伸向全国性重大法制新闻事件,参与此类报道,不仅可以扩大新闻选题范围,更能彰显媒体权威性。而作为外地媒体,参与这类报道往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那么如何报道好这类新闻呢?笔者就自己曾经参与报道的“重庆警方击毙周克华”题材,浅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地方媒体 法制新闻 法制事件

一般来说,由于可以“接地气”,地方媒体或者法治栏目一般都会与当地公检法司系统联系紧密,法治新闻来源权威,采编贴近实际,释法说理游刃有余。但是,在报道外地的重大法治新闻事件时,就没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报道的难度也相对要大得多。那么,地方媒体以及法治记者们该如何拿捏好这些新闻的题材呢?

周克华被击毙是一个全国性的重大法治事件,从中央到地方,各家媒体都闻风而动,积极参与报道。中央电视台迅速调动当地记者站记者,并同时组织本部的记者前往重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集中报道。地方电视台受各种条件所限,已经不可避免的落后了一步,接下来该如何制定报道方略?记者该从何入手进行报道呢?答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首先应该明确“三不”原则:不求程序完整,不求权威发布,不求全面展现。其次要做好评估,充分吃透地方受众心理,在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突出重点,对事件进行有所取舍的报道。

一、就近原则

就近不就远,这个“近”有两层含义:一个是距离的近,一个是关系近。如果重大法治事件的发生地远离地方媒体,且没有记者站,再加上交通条件限制,地方媒体想在事发地进行报道就很困难。但是,重大突发事件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地方媒体一定可以从中寻找“临近点”。这里的“临近点”是指寻找重大突发事件与地方媒体所在地存在的交集。比如周克华在重庆再次作案以及被击毙,各地方媒体不能第一时间派记者前往,但却可以第一时间报道当地银行的安保是否有加强,民众自我保护意识有没有提高等。而作为江苏媒体要报的东西就更多,因为周克华虽然是在重庆被击毙,但他与江苏的关系很近!因为周克华在江苏南京也犯下大案,当地民众希望了解该新闻事件的心情更加迫切。所以,江苏电视台也在第一时间指派法治记者赶赴重庆参与报道,既能确保媒体快速反应,也充分利用了案件的地方“临近点”增强该事件的地方情结,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灵活多变,争取时间

周克华被击毙后,央视在第一时间做了连线,枪战地点、参与民警已经曝光,这时候地方电视台去了,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呢?既然“主线”已经被占得满满当当,那何尝不关注一下“支线”,有时候,细节更能打动人。

事发当天早上八点,笔者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始订机票,但是南京到重庆飞机是在下午起飞,这样到达重庆后,已经无法赶上当天的节目播出,为了抢时间,我们改变了路线,先坐高铁赶到上海,再赶当天中午上海飞重庆的飞机。虽然是绕了一个大圈,但我们争取了宝贵的两小时。当天晚上,我们就通过3G直播的方式,在重庆市公安局门口向江苏观众发回了第一条报道,内容为重庆市政府在当天下午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情况。这条报道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江苏的观众看到江苏电视台的记者在报道的第一现场!它的“形式”和“内容”同样重要,为接下来的报道起到预热的作用。

三、抓重避轻,敢于取舍

重大案件要报的东西很多,那么什么才是观众最想知道的内容呢?记者在当天的直播结束后,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问题。作为地方媒体,我们对于中央媒体报道过的内容,点到即止,而对于一手的细节则重点展开,做到有取有舍。

通过各种渠道我们首先联系上了重庆电视台,因为重庆是周克华被击毙之地,如果说央视和重庆警方的合作更易突显“官方”和权威,那么重庆台则和当地警方可能有着更多的“私交”,了解的细节也可能会更多。果然我们通过重庆台得到了一个非常劲爆的线索,周克华在作案后,面对重重追捕,居然还在闹市区看过两场电影。之前有一些媒体报道,周克华被击毙时警方在他身上发现了几张车票,猜测他可能是想逃亡。而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得到一个令人意外的信息,那几张票不是车票,而是电影票。根据这一线索,通过调查和寻找,我们确定了那家电影院是沙坪坝电影院,随后又确定了那两部电影名称。当即我们就赶到了沙坪坝电影院,首次采访到了影院负责人,并将报道及时传回台里。当天,江苏电视台成为最先播发这一细节的电视媒体,观众反应强烈。

四、充分合作,争取共赢

周克华作案后看电影这个线索,是来自于兄弟台的友情支持。其实对于一个地方电视台而言,离开自己的“辖区”进行采访,可谓是步步艰辛,但是如果有了当地兄弟台的协助,很可能会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景象。合作不是索取,而是相互帮助,是媒体用事实说话的责任体现。重庆电视台将自己的第一手信息与我们共享,就说明了这一点。南京“彭宇案”也是一个在全国较为轰动的案子,当时江苏台是最先采访播发这条新闻的电视媒体,掌握着第一手且无法再次还原的资料,当时很多兄弟电视台也曾来南京对该案件进行过报道,并联系江苏台希望共享资料画面。这时候是一味的占有资源,不留情面的拒绝以保证“独家新闻”的噱头,还是将资料拿出来与兄弟电视台共享?最终我们选择的是合作,合作带来了双赢!首先,地方电视台(地面频道)之间的覆盖范围没有交集,受众群体完全不一样,不存在收视率竞争;其次,有了“来”,才会有“往”,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体,就有了今后的跨区域采访的合作。通过这样的合作,不仅为地方媒体异地采访减少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无形中也在全国布下了自己的“准记者站”,使新闻资源和采访便利得到保障。

五、坚守底线,彰显责任

新闻记者的责任是客观报道新闻,正确引导舆论。在我们的节目中报道一些外地发生的重大法治案例时,即便我们没去现场,也常常会有一些与案例有关的传言和花边新闻扰乱记者的视听,或许一些传闻很能抓人眼球,但我们绝不能因为自己是“外地媒体”就道听途说,传播和歪曲事实。新闻记者要有敏锐的判断力,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尤其是法治记者,越是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越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越是要彰显媒体责任突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周克华被击毙的新闻事件中,周克华的母亲一度成为媒体竞相追逐的采访对象,有媒体甚至写到“记者再次来到周克华的家里,周母说有很长时间没见过儿子,也记不清他最近一次回来看自己是什么时候了。当被问到儿子回来有没有给她带过东西或钱时,周母摇头说:‘没,没有给过钱。’得知周克华的死讯时,她足足怔了20秒,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几下。”一般的读者、观众在看到这里时心也会颤抖几下,但是这绝不是被记者捕捉到这一微妙细节而触动,而是为如此违背新闻伦理、如此伤害一个年迈的老人而愤怒。“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恶魔周克华理应为其嗜血行为付出代价,但不能因此残忍地伤害他的老母亲。退一万步说,即便周母对其子犯罪情况有所了解,也应该由警方处理——就像周克华的女友被警方调查一样,记者决不应该用这样的方法去采访和问话,将她拿出来示众。尤其是在老人“始终用一把扇子遮着自己的面部”的情况下,显然,她极不愿接受采访,也不愿让人看到她的悲戚的表情,但记者依然毫不在乎,直到问得她手抖,这就显得非常残忍了。作为一篇新闻报道,这段采访毫无疑问是失败的。这里只有所谓“事实”而缺少了人性。因此,弘扬主旋律,引领积极的舆论氛围,也是我们所有媒体和媒体人的责任,这里不分“本地”或者“外地”。

总之,地方法制新闻记者既不能缩手缩脚,等“炒”央视的“冷饭”,也不能不负责任为抓眼球,歪曲事实道听途说。我们相信,只要把握好分寸、掌握好要领,地方媒体同样能够在全国性重大法制事件报道中有大的作为。

(作者: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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