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时间:2023-05-27 15:35:0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在现代文明和基督教的双重冲击下,云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呈现世俗化、民俗化、多元化和长期化趋势,面临信众流失、文化错位、功能退化、信仰边缘、生态失衡等危机。应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宗教的管理和引导,提升其文明素质和信仰素质,发挥其促进环境保护、有益伦理道德、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现代功能,建立少数民族宗教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和艺术研习基地,使其作为精神性和社会性资源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关键词: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C95;B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3-0110-005

多元性是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显著特征。历史上,云南相对封闭但又地处连接中南半岛民族走廊的特殊自然人文地理环境不仅带来了众多民族,也舶来了多元宗教文化,使云南以“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民族文化宝库”、“宗教博物馆”著称于世。我们将云南26个世居民族传承延续至今的、经过长期发展演化而与人们日常生活和传统习俗密切相关的各类原生型、次生型、后生型宗教信仰,统称为云南少数民族宗教。其中,原生型宗教主要指本民族的原始宗教,如纳西族的东巴教、藏族的苯教、彝族的毕摩教等;次生型宗教是指在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吸纳、改造或置换、融合本民族原始宗教并成为民族文化传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外来宗教,如傣族的南传上座部佛教、藏族的藏传佛教、瑶族的瑶传道教等。近代以来,基督教作为一种后生型信仰,对云南苗族、彝族、傈僳族、怒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在现代化、全球化、市场化的整体挑战下,云南少数民族宗教面临信众流失、文化错位、功能退化、信仰边缘等危机。我们不可能为宗教文化复制传统社会的生活场景,也不能任其在现代社会中自生自灭,而应深入挖掘、阐释其现代价值,集政府、社会、市场与宗教四方力量,推动云南少数民族多元宗教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更好地传承发展。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生存困境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宗教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共同困境,因而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发展的趋势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诸多方面如音乐、舞蹈、器物制作等不断偏离宗教的载体与场景,走向舞台和市场,呈现世俗化、民俗化、多元化、长期化的发展趋势。

(一)世俗化趋势

随着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绿色文化大省战略的实施,少数民族宗教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大多数人关注的目光却聚焦于少数民族宗教的神秘色彩,甚至有人将其作为一种商品进行开发,在满足人们好奇心的同时大发其财。现有对少数民族宗教的关注,不但没有从根本上抓住少数民族宗教生存和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还将少数民族推向商品化、表演化、形式化的悬崖。尤其是以宗教文化为旗号,进行粗俗的旅游开发活动破坏最大。一旦离开了培育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土壤,抽空了信仰内涵和神圣内涵,就徒具宗教的外壳,而成为被把玩、被欣赏的对象。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保护,我们就要到民族博物馆中借助各种法器、经籍、照片或学术著作、文艺作品等去建构、浮想少数民族宗教了。

(二)民俗化趋势

在社会发展日趋多样化的背景下,宗教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已远远不如过去强大。宗教已从中心走向边缘。在政治、经济诸形态中,宗教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宗教领袖干涉政治、宗教禁忌制約生产的现象已经成为历史。然而,宗教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①[1],对民族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思维模式等仍然发挥一定影响。实际上,没有哪一种宗教不曾与民俗相结合,世界宗教如此,民族宗教更是如此。伊斯兰教以宗教的形式引导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基督教也以宗教形式涉足教徒人生礼仪的各个主要环节,佛教对其传播地区人们的衣食住行、行为举止、婚丧嫁娶等方面影响至巨。民族地区的调查经验启示我们,在少数民族的婚姻、丧葬、农事、建房、生育、节庆等每一方面每一环节的风尚习俗中,都包含了相应的宗教观念或宗教活动的内容。当前,少数民族宗教融入民俗的步伐正进一步加快。

(三)多元化趋势

云南宗教形态纷繁复杂,从原始宗教到世界宗教,种类齐全,内容丰富,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俱全,包括汉族在内的26个人口在5千人以上的世居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自己的传统宗教信仰,尤其是同时存在着汉传、藏传、南传三大佛教部派以及阿吒力教派,而成为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地方。本来是世界宗教,但传入云南后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融入民族文化中,反而成为民族宗教,如傣族的南传上座部宗教,藏族的藏传佛教,壮族、瑶族、布依族等民族的道教形态同样如此,甚至基督教民族化的趋势也很明显。随着社会的发展,云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多元和谐性与重叠共生性将更为突出,换言之,一个民族同时信仰好几种宗教、一种宗教同时为好几种民族所信仰的现象将成为一种趋势。

(四)长期化趋势

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虽然有所衰退,但仍将长期存在。社会性是一切宗教的属性,宗教之所以能够从一个千年走向另一个千年,其重要原因是宗教总能伴随社会的发展而调适自己的教理教义、信仰模式、功能作用等,积极融入社会,进而赢得现实社会中个人、群体的顶礼膜拜。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并不会因物质生活的丰富和文化生活的多彩而马上消失,它将在现代文明的土壤中继续生长,甚至有所回归和复兴。如果本民族传统宗教有所衰落,外来宗教就会乘机填补这一空白,但必须以其信仰方式民族化、本土化为前提。对于云南许多少数民族来说,其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和生活方式,仍然在不断与现实社会相适应的进程中寻求完善和发展。

二、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发展面临挑战

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的发展,不仅面临着现代化、全球化、世俗化的整体挑战,也面临着基督宗教“后来居上”的挑战。前者使少数民族宗教的信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者使少数民族宗教的信仰生态产生危机。恰如《道德经》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2],云南少数民族宗教发展面临的挑战,正是其提升自身信仰素质与文明素质,融入现代社会的可贵契机。

(一)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环境变化的挑战

第一,全球化的挑战。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使任何民族都不可能闭关自守,民族宗教也将在现代化进程中有所扬弃。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立和云南连接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战略的实施,云南少数民族宗教将受到外来宗教和文化的巨大冲击,而云南少数民族社会文化的脆弱性结构,使其宗教在与外来宗教的博弈中极易处于下风。与云南为邻的东南亚地区,历来是民族众多、宗教复杂、文化交流十分活跃的地区。特别是处于前沿的跨境民族地区,传统宗教的生存和发展将面临日益严峻的压力。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同民族同宗教现象十分普遍,境内外同一民族宗教信仰状况的任何变化必然会传导至国内。尤其是基督教的传播使少数民族成员越来越脱离传统信仰而走进教堂,代代传承的信仰逐渐淡化了宗教色彩,有些甚至直接消亡。与制度型的世界宗教不同,少数民族宗教是扩散型的宗教,缺乏统一的组织、严密的教义、固定的活动场所等。若不采取有力措施,任其在世俗化、多样化的社会中自由发展,少数民族宗教必将进一步扩散,最终结果很可能是信仰色彩越来越淡,以至于消散,飘荡为历史和文化的云烟。

第二,世俗化的挑战。世俗化的每一步发展,都将使宗教的神圣领域有所减少。云南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具有明显的功利性色彩,之所以信仰不计其数的鬼神,是因为所有鬼神都有其各自不同的专司职能,人们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对其献祭。宗教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有其安立之上的经济基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极大变化,原始社会、农业社会中的很多神祇在现代社会中丧失了用武之地,一些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功能性信仰必然为人们所放弃。云南少数民族宗教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中一些反映农业社会甚至原始社会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在现代社会中逐渐消失,而一些曾经与农业生产、狩猎活动、渔牧活动有关的祭祀仪式,或者衰退,或者融入民族风俗。比如,彝族历史上曾流行图腾崇拜,植物中有竹、松树、葫芦等,动物中有虎、牛、羊、鸡等。新中国成立后,局部地区仍有一些图腾崇拜的遗迹,但现今已不复存在了。但彝族婚丧嫁娶等活动仍由毕摩来主持,其风俗习惯仍与其宗教信仰紧密联系在一起。

第三,社会变迁的影响。社会性是宗教的本质属性,宗教变迁与社会变迁同步进行。涂尔干指出,“任何宗教都是对既存的人类生存条件作出的反应,尽管形式有所不同。”[3]社会发展已经使少数民族宗教面临着迥异于传统社会的生存环境,对此我们或可用“脱域化”来形容:少数民族传统宗教不得不面临从其原生环境中脱离出来的危险。在现代社会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对于本民族的传统信仰出现偏离倾向。如果没有信仰的主体,少数民族宗教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开少数民族来谈民族宗教的发展,无异于离开物质来谈运动。在一些民族地区,我们经常看到大批青少年出入于网吧、歌厅、电影院,热衷于现代娱乐方式,对本民族的宗教文化缺少了解,缺乏兴趣。成年人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传统宗教活动,同时一些人由于受到历史上极左思潮的影响,将传统宗教视为“封建迷信”而不愿参加。而本民族宗教的巫师、祭祀虽然有较为丰富的传统宗教知识,但大都年事已高,面临后继无人的危险。虽然有些民族地区如西双版纳,几乎所有的村子都重修了佛寺,但大多是有寺无僧,更缺乏高级僧才。宗教作为一项社会建制,其基础不在天国而在人间。一旦失去信仰环境,信徒和教职人员数目锐减,宗教即陷入巨大的生存危机。面对多元化、世俗化、现代化的客观信仰环境,少数民族宗教已经不可能再重返原始社会,所能改变的只是宗教自身的结构、素质以及态度。少数民族宗教必须与社会发展同步协变,才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二)市场经济发展的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云南少数民族群众也加入了打工的洪流,在为当地带来开放理念和经济收益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例如,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仅仅留下老人、小孩,形成所谓的“空巢村”;大量女青年外出打工并远嫁他乡,使当地男青年无法找到对象而出现“光棍村”;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节日以及宗教文化活动态度淡然。例如,双江县邦丙乡南直村的插花节过去有专人组织,青年男女一起跳起帕节舞、蜂桶鼓舞,寨内非常热闹,而现在的南直村已经很少有青年人会跳这些舞蹈了。在布朗族聚居的临沧市云县忙怀村,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传统祭祀仪式几乎没有人参加,一些古老的宗教活动正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由于布朗族只有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随着祭司和民间老艺人的去世,相关音乐、舞蹈、口头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濒临失传的危险。“祭坛就是文坛”,祭司同时也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民间宗教的衰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传统文化的衰落。我们可以用“人员逃离”、“行为疏离”、“文化剥离”、“精神抽离”、“社区脱离”来概括宗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面临的一系列危机境遇。

(三)基督宗教传播的挑战

云南向来以多民族、多宗教、多種文化形态并存为世人瞩目。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化,各种宗教都拥有相对稳定的信仰群体,彼此之间形成一种动态的结构平衡。近代以来,基督教传入云南,对包括少数民族宗教在内的云南宗教带来不小的挑战,很多传统宗教信徒都改信了基督教,苗族、彝族、傈僳族、怒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受基督教影响尤深[4]。基督教传播的主要原因,固然与西方国家的支持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基督教的社会服务功能强,而且信仰成本低。宗教事业与社会事业紧密结合,是基督教能够冲破由政治、社会、风俗、心理等因素设置的强大障碍获得传教成功的重要原因,客观上也促进了少数民族的现代化进程。这些少数民族历史上深受汉族和大民族的欺压剥削,社会发展水平低,生活在贫困、短缺和边缘化的处境中。传教士紧紧抓住他们生活中的苦难与不幸,抓住他们寻求拯救和关怀的心理需要,通过创立传教文字、创办教会学校、设立医疗机构和慈善机构等举措,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为传教成功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也使这些民族的社会面貌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5]。由于基督教与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发展水平的差异,基督教在传播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吸收传统宗教的因素,信奉基督教的少数民族群众,是在放弃他们传统宗教基础上获得新信仰的。其客观结果是,这些少数民族群众日渐分为信仰传统宗教的和信仰基督教的。每增加一个基督教徒,就会减少一个传统宗教信徒。基督教每向前一步,少数民族宗教就向后一步。民族文化的整体性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长此以往,极有可能扩大同一民族内部基督教徒和传统宗教信徒之间的差距,造成民族文化的解体。

三、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发展策略

相应于基督教的荣神益人,少数民族宗教必须做到敬神利人。不可否认,对神灵保持应有的敬畏,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具有重要作用,但不能因此走向极端,成为束缚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枷锁。少数民族宗教必须在敬神的同时利人,利人的同时敬神,积极寻求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迎接现代化的挑战,提高自身信仰素质和文明素质,走上健康、理性的发展之路。

(一)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宗教的管理和引导

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具有发散性的信仰特征,致使其并未完全纳入我国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对其活动场所的认可与确定、实施管理的范围与权限等,既无具体的法规可依,也无系统的政策可循,影响了少数民族传统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依法管理。此外,在思想认识也存在明显误区,对少数民族传统宗教或者放任自流、不闻不问,或者不适当地强化其社会地位和文化作用,都极易产生负面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将少数民族宗教纳入宗教管理的全局,在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警惕少数人利用宗教破坏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坚决打击有人利用宗教却背离宗教搞迷信活动欺骗群众,引导和教育信教群众依法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迈出制度化、规范化、理性化的发展步伐,走向时代化、现代化、文明化的美好前景。

(二)提升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的文明素质和信仰素质

德国著名学者韦伯认为,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本质上是一部社会逐渐脱离宗教影响的“祛魅”历史,是一部“理性化”的发展史;正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新教改革产生了以“天职观”为核心的经济伦理,通过特定的社会机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精神,进而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过千余年的传承,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核心理念中不可避免地积淀了大量封建落后观念,必须经过“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现代性洗涤陶冶,才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应通过法律等手段废除各种宗教性特权、宗教性歧视,废除各类不合理的宗教禁忌,提升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的文明素质和信仰素质,引导少数民族宗教走向祛魅化的理性发展之路。

(三)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的现代功能

少数民族宗教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既包含了丰富的民族优良文化传统和科学知识,也包含了许多文化糟粕和不利于现代化发展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云南少数民族宗教中一些野蛮落后的信仰仪式已经不复存在。少数民族宗教发展的关键问题不是“信不信”,而是“信什么”和“怎么信”。不可否认,少数民族宗教中的一些传统信仰正在流失,我们在为这些信仰唱出挽歌的同时,也为少数民族宗教中具有现代价值的信仰唱出赞歌。宗教信仰中的某些方面之所以弱化,有其现实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也符合宗教发展的规律。流失并不代表本质的丧失,宗教信仰中真正有生命力、与所存社会相适应的方面,即便人们不去有意识的保护它,也会生生不息地传承下去。我们应大力挖掘云南少数民族宗教蕴含的生态亲和文化②,以现代生态文明理论为指导进行改造提升,转化为保护美丽家园的生态自觉;坚持“尊重多元、宽容差异、求同融合、兼美共赢”的原则,使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实现多元和谐以促进民族团结;坚持对心灵有所启迪、健康有所促进、经济有所发展,社会有所助益、生态有所保护的原则,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宗教文化旅游活动,使宗教文化旅游在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护和传播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四)建立少数民族宗教作为社会性和精神性资源、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宗教在云南少数民族社区中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同胞都有较为虔诚的宗教信仰。将社区作为宗教活动的舞台,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理性信仰、理性生活,将主要精力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宗教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少数民族宗教深深地镶嵌于民族社会的实体之中,在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宗教不仅在精神层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还能带来直接的物质利益。一些民族地区改革了耗资巨大的繁琐的祭祀仪式和丧葬仪式,把更多资金投入到改善生活和扩大生产之中,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高。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少数民族宗教的“世俗化”加快,传统的宗教活动逐渐演变为民俗活动甚至民族歌舞大会,与民族地区旖旎秀美的自然风光相互交织、渗透,吸引着大量中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一些濒于失传的宗教文化又借助旅游开发再度兴盛,如丽江的东巴文化、大理白族的本主信仰借旅游开发之机热闹起来;彝族积极筹划为“毕摩”文化申请世界遗产。隨着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传统宗教中的歧视性因素和排外性因素逐渐被弱化,民族团结、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少数民族宗教也将获得更为积极、健康、合理的发展道路和空间。我们要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建立云南少数民族宗教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和艺术研习基地,组织学术力量对少数民族宗教文学、音乐、舞蹈、绘画、文字、建筑等进行系统研究整理;开展对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的培训,使他们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挖掘并发扬文化蕴藏的积德行善、保护生态、助人利他、宽容和谐等价值理念,通过现代文化产业的力量使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同现代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少数民族社区建设和日常生活密切联系。

(五)构筑宗教文化生态平衡系统

促进和维护宗教生态平衡系统的形成对于云南多元宗教文化的现代传承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对于各宗教间不同的文化差异,我们应该采取“和而不同、异而兼美、兼容并蓄、各擅胜场”的态度,对各个宗教中的文化精华进行宣扬和维护,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合理的信仰选择资源,通过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对话交流,形成多元宗教和谐相处的文化圈,不断提升宗教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能力。此外,云南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文化环境和重要的国防意义,成为敌对势力渗透的重点对象。宗教渗透日益猖獗不仅对原有的宗教文化生态是一种威胁,对于民族团结、国家长治久安也带来挑战,我们必须还要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

总之,云南少数民族传统宗教文化是云南多元宗教关系中的重要一元,经历漫长的历史演化,携带着少数民族文化的基因从远古走向现代,在现代社会情境中既面临着生存的挑战,也面临着发展的机遇。无论如何,缺少云南少数民族传统宗教来谈论云南宗教文化都是不全面的,任其自生自灭也是不明智的。我们应象建设生态文明一样,认真对待多元宗教文化的生态文明。如何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大框架下,立足云南社会的具体情境,依据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自身特点,使之成为促进云南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益资源?这既需要从价值的角度进行思考,也需要从管理的角度进行规范,更需要从行动的角度引发实践。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助益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主体,既包括各级政府,也包括广大信众在内的社会大众。我们认为,应通过信教群众工作、宗教自身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实践,引导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走向理性化、民主化、道德化、社区化、公益化、现代化的发展之路,换言之,我们应积极推动“理性宗教、人文宗教、道德宗教、社区宗教、现代宗教、公益宗教”六项建设,使宗教在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获得更为健康合理的发展空间。少数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对于其他宗教同样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注释:

①瑞士心理学家荣格(1875-1961年)认为,集体无意识是某一团体成员代代相传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普遍性精神。这一概念是分析宗教心理的重要工具。

②生态亲和文化是笔者率先提出的学术概念。云南少数民族以敬畏自然的原始宗教信仰作为约束性的精神框架,视自然为父母、兄弟、朋友,以人伦关系来对待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即是其重要表现。

参考文献:

[1]荣格.原型与集体无意识[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76.

[2]朱谦之.老子校釋[M].北京:中华书局,2000:235.

[3]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

[4]韩军学.基督教与云南少数民族[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1

[5]孙浩然.荣神益人的双重变奏——基督教在乌蒙山区苗族传播的宗教事业与社会事业[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1(5):44.

[6]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 任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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