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时间:2023-05-23 19:55:2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本文在界定节约型服务业和节约型服务业发展基本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在节约型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对策,为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研究和探讨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节约型服务业 节约型服务业发展 资源消耗 循环经济

1.前言

随着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加剧,协调发展与自然资源的关系,寻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作为依靠大量消耗现有资源为代价的服务业,显然已经无法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持续增长的协调,服务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寻求一条既能促进服务业增长,又能缓解资源供给压力,降低能耗和环境污染的发展之路,即发展节约型服务业已迫在眉睫。

所谓节约型服务业,一般就是指的资源节约型服务产业,是指以建立节约型经济系统为目标,以节约资源为要旨,在实现最小成本最大收益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能带动其他产业的同步健康发展,最终建立一个自成一体的良性循环产业链的产业。节约型服务业符合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具有节约性、知识性、生态性和带动性等特征。因此,节约型服务业发展是按照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原则,在购置、生产、销售、使用节约型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消耗,并寻求以最少的人力、资源和能源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生态和环境等效益的服务业的生产、销售和营运模式。

2.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现状

2.1节约型服务业的发展有待切实落实

改革开放前,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极低。1978年底,我国服务业增加值以可比价计算仅达872.48亿元。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1992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大关,到达10617亿元;1995年、1998年和200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分别达到了22466亿元、31965亿元、40334亿元;2004年后我国服务业发展更快,年均增加值达10000亿元以上,其中2007年增加值达103831亿元,较上年高约16637亿元;2008年增加值达129112亿元,较上年高25281亿元;2009年增加值达340507亿元,较上年高37654亿元。

虽然我国服务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节约型服务业的发展尚需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该建议的提出为贯彻和谐发展理念,走节约型服务业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但是发展节约型服务业的实践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我们必须做出多方面的努力才能让节约型服务业的发展得到切实的推进,而不仅仅是一纸空谈。

2.2与国际节约型服务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在我国,节约型服务业的提法只有几年的时间,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实践还处于试验、示范的初级阶段,普及范围小、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据国家能源研究所估算,我国能源的节约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例,生产100万美元的产品,中国需要花费的能源是美国生产同样产品耗费能源的2.5倍,欧盟的5倍,日本的9倍。作为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我国节约型服务业的发展相对落后很多,我国创造每单位GDP的能耗比国际水平高出许多,是世界平均值的3至4倍,日本的11.5倍,美国的4.3倍,德国、法国的7.7倍。由于资源短缺和局部环境恶化制约服务业发展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大力发展节约型服务业势在必行。如果再按照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方式扩大生产,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必然会越来越多地受到资源的制约,与世界发达国家节约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这将直接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2.3节约型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小且水平较低

近年来,节约型服务业中,商贸、交通运输、仓储、餐饮和房地产等行业占主导地位且变化极小,金融业发展较为快速,信息与科技研发、教育和文化体娱乐等发展较快但所占比重极小。我国加入WTO后,虽然三大产业都发展的较快,节约型服务业的开放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内部构成变化极小,升级缓慢,没有很大的突破性,依然以技术知识含量小的劳动密集服务部门为主,技术知识含量高的节约型生产性服务业占比偏低。节约型服务业水平较低,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极不匹配,最终将制约我国整个服务业的发展,也将制约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2.4服务业的发展伴随着资源的大量消耗

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节约型服务业的历程中,仍然消耗大量的资源,包括对水资源的消耗、对森林资源的消耗、对煤炭资源的消耗等等。我国服务业以资源的大量消耗为代价换取其发展,这就使得我国面临比世界其他国家更为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压力。特别是我国某些地方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给资源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这种发展方式反过来会制约我国节约型服务业长期健康的发展。

3.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1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缺乏确实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

节约型服务业发展寻求的是资源环境与社会环境这两大系统的协调统一,但由于资源是公共物品,带有很多的不可控制因素,从而很容易造成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失灵。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因此,确实有效的市场激励和利益驱动机制的缺乏将成为制约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首要因素。

3.2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从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形成促进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框架,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笼统,如《国家循环经济法》和相应的《国家绿色消费法》、《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主要是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很少涉及节约型服务业的发展,而且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不够协调,有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技术法规等一系列规定。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节约型服务业的要求。

3.3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技术落后

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节约性服务业发展的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多数服务业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同时也缺乏了解相关技术信息的渠道,如我国废物和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虽然已经有了基础,但却是技术含量低、废旧物资被降级使用,没有发挥节约经济的最佳效应,也没有与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有效保证有机地结合起来。

3.4节约型服务业发展投入不足

虽然国家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方面有一些资金支持,但还未从节约型服务业的整体发展考虑建立完善可靠的支持体系,在金融、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有力的支持。目前我国污染防治投入的比例不到GDP总量的0.7%,而世界银行的建议是,我国污染投入至少要占到GDP总量的1%,最好在2%左右。因此,从总体上看,对于节约性服务业的投入也将远远低于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水平,服务业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发展节约型经济的积极性不高。

3.5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消费需求不足

节约型服务业发展领域的法律规范建设之前,市场准入、服务标准和监控体系缺位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虚假广告、质次价高、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猖獗、市场侵权行为泛滥,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排挤打压了优质品牌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消费率低,居民可支配收入少,直接限制了社会有效服务消费需求。作为服务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节约型服务业在这个大环境中也同样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所以同样造成消费有效需求不足。

3.6节约型服务业发展公众意识不强

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核心是资源的节约及其循环利用,社会的广泛参与是必要条件之一,但节约的概念并未深入人心,社会资源的浪费屡见不鲜,服务业企业资源循环利用的社会环节不健全,如垃圾分类设施在一些城市早已出现,但是有效回收利用垃圾的体系并没有完全建立;低碳生活概念普及,但是气候变暖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等等。

4.我国节约型服务业务发展对策

4.1利用经济手段,形成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行为,是世界很多国家采用市场手段保护环境的有效措施。这些国家实施了严格的“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来保护环境。由于自然资源的公共属性很容易导致市场失灵,只有明确了利用资源的权利义务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资源效益,做到物尽其用,才能真正的做到节约资源。在我国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特别是对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更需贯彻落实“污染者付费”这一政策,逐步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及废物收费标准,逐步解决我国资源浪费严重、废旧产品利用成本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低等现状。对那些节能环保的服务型企业,银行应降低相应的贷款利率、政府给予税收上的优惠等等,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手段来规范服务业市场,从而促进节约型服务业的发展。

4.2完善法律体系,依法推动节约型服务业发展

根据经济学的描述,企业总是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就使企业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短期行为,包括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利润的增长。我国必须利用强制的法律手段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首先,国家《宪法》、《环境保护法》等基本的法律,应以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依托,对节约型服务业发展作出原则性规定;其次,修订和完善其他有关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立法。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出台关于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及回收办法,以发挥《清洁生产促进法》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借鉴日本的经验,制定《国家绿色消费法》和《资源综合利用法》,同时建立具体的(如废旧电子产品、废塑料、废橡胶等)废物资源再生利用的法律法规。

4.3强化政策导向,有利节约型服务业发展健康成长

发展节约型服务业,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在服务业结构政策上,应将促进节约型服务业发展放在重要的地位,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型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环境;在服务业产业政策上应强调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在服务业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上,应对一些发展节约型服务业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充分利用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发挥优惠政策的扶持和鼓励引导作用。

4.4强化技术研究开发,用科技手段引领节约型服务业发展

充分依托国家级研究设计单位和高校的技术力量,加快用高新技术提升经济发展的技术水平,以解决节约型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并选择具有广泛推广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攻关,解决资源消耗大量,对环境生态危害严重的一些生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替代技术。

节约型服务业发展存在微观和宏观的影响因素,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研究。要加快节约型服务业的发展,必须从节约型服务业本身去变革发展,要从观念和政策上采取措施,要从经济体系和经济结构中选择方法。这样节约型服务业才能顺利合理的发展,对加快经济建设能起到巨大的作用,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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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编号:200940833375-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新娥(1966-),女,湖北天门人,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生,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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