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江湖:想见停云发浩歌

时间:2023-05-19 12:45:1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龚自珍有诗云:“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中国最早的侠客们,为文化史注入了奇异坦荡的气质。武侠史研究专家林遥,著有《中国武侠小说史话》,本文摘编自该书第一章,讲述中国早期游侠的故事,标题及内文有所改动。

“侠之不作,皆儒之为梗”

成书于战国晚期的《韩非子》,是现存最早有关侠的论述文献,这一时期侠的概念、形象以及精神特质已经确立。论者多把眼光投向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著作和诸子著作,以期发掘出具有后世侠客品行或与之相类的言行事迹,推想早期侠客的精神风貌。

先秦两汉时期侠客异常活跃,侠客以游侠为名。战国到西汉前期,游侠数量极多,活跃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与政权基本上能够和平共处、相安无事。侠客们以善义之举获得美名,甚而为人民所称颂和讴歌。

明末大思想家王夫之谈到秦汉的历史时,曾对秦汉游侠的兴盛原因做出分析,他认为:“上不能养民,而游侠养之也。民乍失侯王之主而无归,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侠遂横于天下。”

据班固记载,尽管西汉文帝、景帝之后屡次兴狱,游侠之徒遭到诛杀,然而直至王莽篡位、西汉覆亡,仍有一批影响力巨大的游侠。

从《韩非子》《史记》和《汉书》等史书记载中可以看到,彼时侠客确实盛极一时。这些作者与侠客生活在同一时代,其感受和体验是真切而实际的,所述之辞也并非道听途说,因此能够较为客观地展现出历史上侠客的真实面目。

当然,历史上真实又有明确记述的游侠,与今天文学作品中讴歌的侠客和人们印象的侠客,有着多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有的在今天看来已经与侠客的身份同道德操守相去甚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先秦时期的侠客与政权没有尖锐的矛盾冲突,游侠的存在得到君主的允许,君主以礼待之,更有甚者将游侠供为身边的武装警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王公贵族受到君王的影响,因而“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盛”的大臣不在少数。在韩非看来,游侠“私剑”,受人主厚赏而无攻城野战之能,对于法律的施行以及民心士气的稳定极为不利,因而力谏君主将游侠之徒摒斥,“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

值得一提的是,游侠并不完全等同于“私剑”,一些由于生活潦倒、渴求功名的游侠投身权贵,向依靠武力成为主人保镖的“私剑”转变。主要职责是护主周全,同时兼任刺客和杀手,充当消除政治异己的工具。对此,韩非提出:法术之士“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课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其次,游侠并不是后世人们心目中理想人格与完美的化身。战国时代的游侠事迹,今天已经看不到具体的描述,就《史记》《汉书》所记游侠的行为来看,当时“游侠”秉承的“侠义精神”,与同时期的老、庄或者儒、墨,有着极大不同,被这些学术思想所排斥。

儒家基本反对以武行侠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君子当“尚文行礼”,只有小人才会尚武任侠。

道家学说宣扬“绝圣去智”以使民不争,《庄子》更是明确将“天子剑”、“诸侯剑”、“庶人剑”三端作为武力竞争的界定。“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后短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由此可以看出,庄子并不赞成个人武力,认为无益于国、不过愤逞私意罢了。

法家力排游侠,不允许其介入政治生活,认为游侠导致社会动荡、法律废弛。韩非认为:

“行剑攻杀,暴憿之民也,而尊之曰兼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

韩非提出君主治国应首重利、威、名三条,此三条不修,必使国家衰败,而利毁、威堕、名乱的直接原因便是“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因此极力主张驱逐儒侠带剑之流。

即使与游侠行为最为接近的墨家其实也反对游侠的存在。墨家成员尽管来自民间为主,主张“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注重先王仁义,推崇“任为身心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但根据《墨子》书中记载,可以看出墨家对天下大事的干预更强调组织性、计划性,他们希望平息干戈,停止纷争,并不完全认同游侠所谓的侠义行为。因此在冯友兰看来,墨家与游侠区别于两点:“第一点,普通的游俠只要得到酬谢,或受到封建主的恩惠,那就不论什么仗都打;墨子及其门徒则不然,他们强烈反对侵略战争,所以他们只愿意参加限于自卫的战争。第二点,普通的游侠只限于信守职业道德的条规,无所发挥;可是墨子却详细阐明了这种职业道德,论证它是合理的、正当的。这样,墨子的社会背景虽然是侠,却同时成为一个新学派的创建人。”

汉代独尊儒术,游侠这个群体,受到了理论、实践的双重打击,西汉覆亡之时,史籍上终于响起侠的挽歌。

民国时期的汤增璧称:“侠之不作,皆儒之为梗”,此中不无道理。

史籍中的“游侠”

《游侠列传》为后世的“侠义精神”提供了方向,它既包含了侠的精神,也包含了义的取舍,内涵丰富,体现在多个方面:

其一,人格独立,不附权势。

《游侠列传》记载的首位大侠是朱家,鲁人,与汉高祖刘邦同时代。鲁地是孔子的故乡,儒学的发源地,故“鲁人皆以儒教”,但也有特例,“而朱家用侠闻”,可见侠者人格、思想的独立。朱家一生仗义行侠,帮助过很多人,他帮助别人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先从贫贱始”,权势富贵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只是在做自己认为正确而有意义的事情。朱家的行为得到世人的尊重,成为当时侠的楷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侠客田仲就曾“父事朱家”,还常常把自己的行为同朱家做比较,“自以为行弗及”。田仲之后,又出现了一位侠,就是剧孟,他出生于东周的都城洛阳,是个洒脱不羁的传奇人物,史书载“剧孟行大类朱家”,时洛阳人“以商贾为资,而剧孟以任侠显诸侯”。侠的个性体现无遗。他对权势、富贵并不看重,“吴楚反时,条侯为太尉,乘传车将至河南,得剧孟,喜曰:‘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无能为已矣’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这样一个名动天下的人物,却不依附于可以给他荣华富贵的任何政治力量,洁身自好,任气行侠,实为不易。

其二、重诺守信,千里诵义。

“侠义精神”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言必信、行必果,遵守承诺,即要忠人之事,为此他们愿付出任何代价,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游侠列传》中有这样一个人物,名为籍少公,郭解杀人后逃至临晋,“临晋籍少公素不知解,解冒,因求出关。籍少公已出解,解转入太原,所过辄告主人家。吏逐之,迹至籍少公。少公自杀,口绝”。面对素不相识的郭解,籍少公完全可以像其他人一样,把郭解的行踪告诉官吏,可是在侠客看来,既然救了人,就对所救之人有了承诺,有了责任和使命,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也要坚守这个秘密。

其三、救人于厄,振人不赡。

侠的身上具有一个可贵的品质,就是在别人面临厄困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施以援手,但有一个原则就是施恩不图报,这也是“侠义精神”另一个重要体现。之前提到的朱家便是如此。秦朝末年,烽烟四起,战乱频繁,百姓流离。汉朝初建,刘邦又开始扫荡政敌,处理功臣,即便是显赫一时的名门望族,也惶惶不可终日,而一介布衣的朱家却“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将军季布因在楚汉之争中助项羽“数窘汉王”,所以在项羽兵败后,高祖刘邦“购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及三族”,在这种情况下,朱家冒着灭族的危险将季布藏在自己的家中,后来他又劝说汝阴侯夏侯婴向高祖进言,最终赦免了季布。这对季布来说是恩同再造,然朱家“既阴脱季布将军之阸,及布尊贵,终身不见也”。郭解为人也一样,“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洛阳人有相仇者,邑中贤豪居间者以十数,终不听客乃见郭解。解夜见仇家,仇家曲听解。解乃谓仇家曰:‘吾闻洛阳诸公在此间,多不听者,今子幸而听解,解奈何乃从他县夺人邑中贤大夫权乎!’乃夜去,不使人知,曰:‘且无用,待我去,令洛阳豪居其间,乃听之’”。

其四、轻财好义,快意恩仇。

司马迁笔下的游侠都比较清贫,朱家“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剧孟死后人们才发现他“家无余十金之财”,郭解虽以富豪的名义被迁往茂陵,可实际情况是“解家贫,不中訾,吏恐,不敢不徙”。以他们的地位和声望,不能富甲一方,也应该是家资丰饶,却为何如此拮据呢?他们不富裕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作为侠,他们看重的并非钱财和自身的利益,钱财只是用来救助别人的,是用来行侠仗义的,这些东西远不如他们终生信仰的“侠义”重要。

侠客,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另一个特征,就是他们的行为有时会超越国家的制度和法律,他们往往率性而为,恩仇必报,因而被统治者视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不遗余力地进行打击。

以郭解为代表的一批游侠就是如此,这些人无所畏惧,快意恩仇,把行侠作为一种终生的理想。书中说郭解“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年长以后尽管有所收敛,仍“自喜为侠益甚”,郭解的行为影响了一批人,皆愿为其效死命,“少年慕其行,亦辄为报仇,不使知也”。郭解被捕后,“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杀此生,断其舌,吏以此责解,解实不知杀者,杀者亦竟绝,莫知为谁”。

虽然此人手段过于残忍,但也可以看出,侠客们对“侠义精神”有着自己的理解,尽管这种理解有些偏激,但他们却坚信不移,所以只有侠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快意恩仇。

玄幻奇异的志怪之侠

两汉时期《史记》《汉书》等史籍作品中的游侠事迹,为后来的唐代传奇小说提供了历史和人物元素,而玄奇和神怪元素,则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志怪小说。

这一时期,小说推崇“奇幻通俗”的美感,正如《搜神记》的特点“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且“不避虚错”,“有以游心寓目而无尤”。再如《世说新语》,“记言则玄远冷俊,记行则高简瑰奇”而“远实用而近娱乐”。《拾遗记》同样是“搜撰异同,而殊怪毕举,纪事存朴,爱广尚奇。”这一时期的作者,追求的就是文字的“奇幻”“通俗”之美。

“武侠”题材是魏晋南北朝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同时代其他题材小说的创作思路一样,“武侠”题材同样追求“奇幻”和“通俗”,于是就出现了飞檐走壁的异人、飞剑杀人的仙术、威力莫测的宝物……这些素材都成为以后武侠小说重要的组成部分。

魏晋南北朝小说里的侠客都具有奇才异能,过人的武勇是侠客行为的主要依托,比如《邓遐治蛟》里关于邓遐治蛟的描述,首先勾勒了除蛟的环境——“潭极深”,“常有蛟杀人,浴汲死者不脱岁”。读者受蛟龙杀人所吸引,于是有想进一步了解故事的欲望。接着写侠客邓遐出场,他“素勇健,愤而入水觅蛟”,不仅道出了侠客斩蛟时的愤怒心情,也表现了他為民除害的大义精神。再有斩蛟场面的描写——“拔剑入水,蛟绕其足。遐自挥剑,截蛟数段,流血水丹。”将人蛟大战的惨烈场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侠客这些超人的行为昭示了故事的“奇幻”美。《古冶子》里齐景公在渡江时遭遇吃人的鼋怪,“众皆惊惕”。在危急时刻,古冶子奋勇而起,“于是拔剑从之,邪行五里,逆行三里,至于砥柱之下,杀之,乃鼋也,左手持鼋头,右手拔左骖,燕跃鹄踊而出,仰天大呼,水为逆流三百步。”小说采用了夸张的手法描写侠客的行为,在水中肉搏鼋怪已经不是一般人所为,竟还要“邪行五里,逆行三里”。最终鼋怪被杀,侠客两手各提着鼋怪的头颅以及被它掠去的驾马,“燕跃鹄踊而出,仰天大呼,水为逆流三百步。”侠客拥有的能力已然超出了常人的范畴,化身为超人式的存在。由于故事发生在遥远的年代,读者无心辨其真伪,在虚构的前提下融合了真实的人物和神话的力量,凡人的故事得以体现神话的奇幻之美。

诸如此类拥有神力、显出超人特质的侠客形象在这一时期的小说里散见各处,《三王墓》里,赤比自刎后仍可“两手捧头及剑奉之”,其头颅烹煮三天而不烂,还能“踔出汤中,踬目大怒”。首级已断,意志犹存,此为复仇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小说的要点,尽显奇幻之风。

罗立群谈及魏晋时期的武侠小说时称:“干宝《搜神记》中的《三王墓》是这个时期十分出色的武侠小说”,“这篇小说结构缜密、完整,情节丰富,尤其是生动的对话对刻画人物,完善情节起着重要的作用”,还评价该小说“细节描写亦十分出色”。

魏晋南北朝的小说,受到了建安风骨的慷慨之气、魏晋时期风行的“神怪巫风”以及混战不休的乱世景象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形成了武侠小说“寓真于幻”的美学思想,对后来的武侠小说影响深远。唐代传奇、宋元话本、明清章回小说、民国旧派武侠、港台新派武侠以及21世纪的大陆新武侠,均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小说“奇幻”的美学有所继承和发展。渗透其中的神秘观念,与小说构成了内在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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