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部门空间属性对跨社区交往行为的建构研究

时间:2023-05-07 20:45:2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城市发展呈现出的空间非均衡性表现为空间分异,分异的空间存在着交往和互动的关系。城市低档社区的非正规部门是促进这一关系产生、持续的关键因素。立足于低档社区非正规部门空间,以帕森斯的“目的一手段”行动图式为工具,剖析该空间属性对居民跨社区交往关系的建构过程,可以发现:社区非正规部门空间是社区内外居民日常交流的结点;娱乐业中的室内游戏、游艺业非正规部门能在情境定义的机制下,满足情感性的交往功能,维持了跨社区的交往行动,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同阶层的社会交往。同时,正式单位组织的行政与社会职能机制为非正规部门发挥促进交往的功能提供了平台。

关键词:非正规部门;跨社区交往;情境规范性;空间属性;空间生产;情感性交往;工具性交往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4-0045-08

一、理论背景与研究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内部会产生空间非均衡发展,出现高、中档社区与低档社区的空间分异。这两种城市空间存在着交往和互动,即人口流和信息流在两种空间的跨越。刘贵利、顾朝林在对城市流动人口聚落的研究中得出:外来人口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存在着从入侵、竞争、妥协到融合的演变历程,而其中流动人口社区中的经济体,像饭店、发屋、服装店、杂货店等——我们称之为非正规部门——是形成社区内外空间互动的关键因素。因为,一方面,非正规部门能吸引外部居民进入社区,促使他们通过对非正规部门的使用形成对社区的依附(community dependency),即人们在获取生活资源(生计、社会、文化资源)方面与社区的联系;另一方面,非正规部门会促使跨社区居民情感性交往关系与工具性交往关系的建构;同时,我们认为,跨社区交往行动背后,还存在正式单位组织基于行政和社会职能发挥的机制,表现为社区内空间生产的过程。本研究对一农民安置房社区中非正规部门的空间属性进行多维度的挖掘,结合社区居委会的行政、社会职能进行探讨,论述了非正规部门空间对跨社区居民交往行为的建构过程。

城市中、高档与低档社区的互动主要体现为人(居民)的交往行为。由于中、高档商品房小区多具有门禁的性质,因此限制了低档社区居民进入。而低档社区因一般不具备围墙与保安,具有开敞性质,加上非正规部门分布其内,便能形成对外部居民的吸引。城市中,居住于两种空间居民的交往行为是常在低档社区中展开的,这样的交往能有效制止城市中发展滞后空间的衰落。

居民跨社区交往作为一个社会行动体系是由无数个体的单位行动有机构成的。帕森斯(Par—sons,T.)的“目的一手段”行动结构图式是用来探讨有意向社会行动的工具,并直接针对个体单位行动模式的探讨。所以本研究采用该图式对单位行动的性质进行描述,来挖掘非正规部门的空间属性与跨社区交往行为之间的关系。

在“目的一手段”行动结构中,存在三个要素:目的、手段与条件。手段是指行动个体采取的以达到目的的工具[3]49,条件指对行动的制约,在行动个体掌控之外。图1刻画了单位行动的基本结构。其中“规范性推动”与“规范性制约”是个体实践与非正规部门空间相结合后产生的情境定义。情境定义的概念首先由托马斯(William I.Thomas)提出,他认为,行动的任何自我决定活动的开始,总是有一个考察阶段,可以被称为情境定义。情境定义不仅可作为手段被行动者操纵以达到行动者的目的,也可以作为条件对行动者的行为进行边界与模式的规范。如某一群体通过社会实践构建起了情境定义,对新成员或旁观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此情况下,情境定义对原有成员主要是行动的手段,而对新成员或旁观者来说则构成行动的条件。

在本研究中,非正规部门的空间属性拟从物理属性与社会属性两个维度进行考察。物理属性体现于空间位置,包括水平分布与垂直分布两个维度。物理属性不仅作为条件规范跨社区交往行为实践的时空轨迹,也作为实现交往目的的手段。社会属性主要体现于空间的行业属性与情境定义两个维度。立足于行业属性,非正规部门有两方面的社会功能得到满足,一是工具性的商业功能,二是情感性的交往功能。不同行业属性的非正规部门重点满足其中一个功能。情境定义是在行业属性的基础上与行动者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规范着行动者的行为模式与范围。

本研究作为一项探索性研究,主要采取定性的实地研究方法。为了对小区非正规部门的行业与物理属性进行分类与刻画,主要采取景观观察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在此过程中,对非正规部门的经济行业分布与空间分布进行了详细标图。行业分类采用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在实地考察时,确定了15名访谈对象,并选择其中4名在研究区域居住了10年以上的居民和居委会1名有关官员进行了深度访谈。

二、研究案例

本研究选取的案例是埝山苑农民安置房小区,该小区位于重庆市石桥铺高新技术开发区小区所在地段在开发之前是石桥乡,1984年以前有6个生产队属该乡管辖。1993年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以后,石桥乡这一行政区便消失,其中有5个属于过去生产队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被统一安置在新建的埝山苑小区。在将近20年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埝山苑小区已被周围建筑包围并遮挡起来,成为景观中相对不可见的空间。

此外,小区与周围地段还形成明显的空间分异。埝山苑小区北、西、南侧都是中、高档商品房小区——南方花园;东侧是重庆市委党校,更外围地段是各种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像日本庆陵、美国诺基亚、重庆生物园,以及高档配套基础设施,如四座四星级酒店和高档住宅小区。在建筑景观上,埝山苑与周围商品房小区形成明显的中、高档次与低档次的分异。这种被包围的形态可以称为“位向居住分异。此空间格局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大混居、小聚居的形态。埝山苑小区与外部空间的交流与互动十分频繁,居民交往关系的建立主要在于小区里的非正规部门的发展。

三、埝山苑小区非正规部门的空间属性

(一)行业属性

埝山苑小区的非正规部门基本上反映出了城市低档社区的行业分布特征,居民服务业、零售业、批发业、餐饮业分别占总量的30.8%、23.1%、17.6%和13.2%,构成非正规部门的主体。

(二)空间属性

1.水平空间分布

埝山苑小区内91家非正规部门都集中分布于道路两侧。小区北部的非正规部门,以农贸市场为中心,以经营农产品批发和零售业为主,南部以非农产品的零售、批发和服务行业为主。居民服务业,如理发,多分布于小区中央,而具有同时为周边小区提供服务性质的行业,如建筑装饰业、餐馆则多分布于小区西侧与城市主干道——科园四路的连接处。

2.垂直空间分布

埝山苑小区的非正规部门主要分布于建筑底层,形成了底层商铺、上层住宅的空间格局,由此,建筑在功能上出现了分异,底层用于商业服务,上层用于居住。郑孝正(2005)谈到,在强势的城市空间改造中,边缘群体在初期只能被动地适应,而一旦越过这个阶段,居民会通过自己的手段来保证自己过去生活所得到的内在习惯与文化传媒灌输的外部经验达到一种平衡而不至于产生割裂……传统的街道生活概念又以某种方式复活了。本案例中,居民农转非的社会身份转变,促使部分居民在社区进行底层改造,从事商业活动,是更加趋向于对城市文化灌输外部经验之适应的表现,而非过去生活习惯的复活,这主要源于研究人群过去社会身份的不同,这里不做赘述。但共同点却在于底层改造的现象是在动迁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积累才出现的,因为居民在动迁后有一个自我社会角色重新定位和适应的过程,在此期间,正规部门主导下的空间生产过程往往是第一步。据居委会一名负责人介绍,1993年左右,劳动对象——土地失去后,在居委会以“劳动自救、引导就业”方针的指导下,居民逐渐选择了以周边居民为对象,以安置房为物质基础,走上第三产业为求生之业的道路。分房之初最不受欢迎的底楼,成为争宠的对象,全被改造为流通门市和服务店铺。居民或自主经营,当上了小老板;或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取租金,过上有固定收入的休闲生活。逐渐地,小区形成了一户一店、百业兴旺的景象。

在底层改造成功完成之后,小区楼房具有了多层空间含义。郑孝正(2005)提出了“交往型社区商业”的概念,此概念是从环境系统的复合原则出发,强调环境中各种要素的整合,使住区中各种场所重叠交融,使同一物质具备两层以上的重要意义。口’建筑物依据楼层空间的功能分异,使得建筑物首先具备了居住和商业的两层含义,并规定了小区居民日常行为的时空轨迹,构成交往行动的条件。同时,非正规部门的社区服务功能为居民的就近交往提供空间,建筑又具备了提供交往空间的意义,构成了交往行动的手段,这样便实现了社区环境系统的复合。需探讨的问题在于实现该复合的过程中,尤其是使建筑物具备了第三层含义的机制,这一机制正蕴涵于小区非正规部门的空间属性里。

四、跨社区交往行动的建构

(一)物理属性对行动轨迹的规范

上文提到,楼层的空间功能分异,将小区居民个人的日常行动空间进行了规范,即区域化为了工作区和生活区两部分,这种生活空间的区域化也是通过居民每天重复的行为实践实现并完成的,此过程是空间的物理属性构成的条件对社会行动的规范过程。

零售批发商或麻将馆老板,白天大部分时间在一楼的工作区(门面)里活动,这是日常生活的前台区域,夜晚则退居到楼上的生活区(自己家里),是生活的后台区域;同时,来此活动的其他小区居民也存在同样被规范化了的行动轨迹:白天从自己家里(后台区)出来,到埝山苑小区的非正规部门(前台区)从事社会交往。在这一过程中,非正规部门是小区内、外居民行动轨迹的交汇点。

空间之不可移动性作为社会单位行动的条件,规范着单位行动的轨迹,同时与社会实践——行动个体在自身目的驱使下的行动相结合,便促成低档与中、高档居住空间之间交往关系的建立。在实践的过程中,非正规部门提供的空间又作为行动个体之手段促成了目的的达成。

(二)行业属性对行动情境的规范

在埝山苑小区,有两种非正规部门可以被区分开来。通过观察发现,在小区从事娱乐业或居民服务业的非正规部门中,有一些能够为居民之间的人际互动提供空间场所,有些则几乎不能。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室内娱乐活动包括:(1)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练歌房等的活动;(2)电子游艺厅的活动;(3)室内娱乐设施的游戏、游艺活动;(4)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陶艺、缝纫、绘画等);(5)其他未列明的室内娱乐活动。其中有些场所具有较广阔的开敞空间,并能通过制度规范将顾客长时间地固定其中,使他们产生自发的互动交流,如室内娱乐设施的游戏、游艺活动;而有的场所为顾客提供的是分隔的私人或同类人群聚集的空间,如练歌房、卡拉OK包间,不太可能促使不同群体间相互交流。在埝山苑小区内具有能为小区内、外居民互动交流提供场所的有麻将馆和理疗保健室。

空间开敞与否的物理属性依托于行业属性。麻将馆与理疗保健室的开敞空间提供了较复杂的人际互动的物质环境,在与行动者的社会实践相结合后,便产生能维持人际互动的情境定义。任何一个加入其中的个体都必须遵照相同的情境定义来实现自身的行动过程,否则无法融入其中。不同性质的非正规部门具有不同的情境定义,就构建了不同模式的社会行动。

“规范性”在帕森斯那里被界定为“表明或包含一种可以归之于一个或多个行动者的情绪,而这种情绪本身就是一个目的,而不管他的地位对作为一个集体的成员来说……是其他任何目的的一项手段”。并且,分析规范性因素作用的逻辑出发点在于“人们所经历的这样的事实,即他们不仅对刺激作出反应,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力求使他们的行动符合行动者和同一集体其他成员认为可取的模式。”在此,“情绪”的表述即是托马斯(William I.Thomas)的“情境定义”,其作用是基于个体对刺激的主观反映,是在主观的范畴内对行动的手段进行规范的成分,进而控制一定时空范围内个体行为模式的展开。

为了突出情境定义对行为的规范功能,在此提出“情境规范性”这一概念。此概念指出:规范性来源于人们在社会实践时对意义的建构,进而在参与者的主观情绪中造成的刺激。

在分析麻将馆、理疗保健室与其他非正规部门(这里选取占大多数的零售商店为对象)空间的情境规范性时,考虑采用实地访谈中学生做的景观观察笔记,因为笔记中带情境描绘性的语言能很直观地表达出情境规范性给人造成的主观性作用:

在麻将馆里,客人们都被固定在麻将桌的四周,不能随便中途离开或自由走动,很可能有些人整个半天都一直坐在那儿打了无数多圈。大家在玩麻将的同时还在彼此聊着很多关于生活中的琐事儿,像女儿结婚了呀,儿子找到了新工作呀。在聊天的时候还不能分心,否则会跟不上别人出牌的速度,影响整个“战速”。很多人似乎都彼此认识,因为有人对在场的另一个人的家事了解很多,能展开话题……

在中老年理疗室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儿站在门口笑盈盈地迎接每一位进来的客人,门口的墙上贴着某种健身器的广告图。大厅中间摆着一张大方桌,墙角排列着暖水瓶。七八个老年人围坐在四周,都将一只手伸进桌上类似血压计形状的理疗器里面。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中药味。他们相互都在闲聊,时而爆发出一阵开怀大笑。门口的女孩儿也时常转过身来和他们聊上几句……

在零售商店里,老板娘独自一人坐在烟柜后面看着电视剧。客人在柜台前站了一小会儿,大概是问了问价格什么的,之后就离开了。老板娘继续看着电视。

以上的描述中有一些关键的情境刻画,可以发现前两种行业类型中非正规部门的空间属性对人与人之间交往模式和信息交流类型的规范:在具有开敞空间的麻将馆或理疗保健室里,客人首先必须按照该场景的制度(如麻将馆里,参与者不可中途离开座位或随便走动,以保证娱乐活动的持续正常进行)长时间停留,这样便促使了共同在场在一段时空内的维持,使人们可以相互认识与交流;其次,场所中的人际互动既可以在客人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客人与老板之间展开;最后,情感交流是整个时间段的主体行为模式,它淡化或部分掩盖了商家与顾客这一工具型社会交往关系具有的行为模式,多元的熟人关系网络能在该空间内建立起来。以上三方面构成这类空间里的情境规范性,它将空间内的行为模式与外界区别开来,规定着行为的方式和时空边界。

不同的是,在零售商店所提供的空间里,人际互动十分单一,仅是在顾客和老板之间进行。并且,商家与消费者的工具型社会交往构成了行动的主体,以单链型的社会关系为主,这便是此类空间所具有的情境规范性。

以上的情境规范性既在条件的范畴里对单位行动进行模式和边界的规范,同时也在手段的范畴里保证单位行动过程的顺利展开和社会行动体系目的的实现。可见,情境规范性作为非正规部门空间的行业属性与实践相结合后的产物,分别满足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功能:情感性的交往功能和工具性的商业功能。

实地调查中,着重采访了麻将馆里的三位顾客,有两位居住于埝山苑以外的商品房小区,其中一位学历是本科,现已退休,家住干休所。另外两位也均已退休,初中学历。三位受访者在此地段均居住十年以上,并长期在埝山苑麻将馆参与娱乐活动。他们认识麻将馆里的很多牌友,并且了解同桌牌友目前的工作与生活的大致情况。当问及是否经常从牌友那里得到生活上的建议和帮助时,都反映有建议,但通常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但是当问到如果某位牌友存在生活困难,是否愿意帮助时,家住干休所的受访者半开玩笑地表示愿意故意输钱给他。

若以通常划分社会阶层的三指标(收入、职业、学历)中的收入和学历两指标来区分这三位受访者的话,那么,这样的交往可在一定程度上被定为跨社会阶层的了。据麻将馆老板介绍,来此打麻将的顾客有很多家住在周边中、高档商品房小区和政府生活小区里,是麻将这一大众娱乐将不同收入、学历阶层的人汇聚到了一起。

所以,像麻将馆和理疗保健室这类空间能有效促进中、高档与低档社区居民熟人关系的建立。因此,引导低档社区非正规部门中室内游戏、游艺业的发展,相较于纯商业交易型的非正规部门(如零售店)的发展,会更加有利于城市空间的融合,避免低档居住区被隔离。

(三)正式部门的空间生产

能够满足对城市街道和社区管理需要的主要正式部门是居委会。居委会是基层政府派出的具有自治性质的机构,由于其本身具有行政事务的工作职责特性,能够运用行政与社会职能促进居民的跨社区交往行动的产生。

《居委会法》赋予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包括了对居民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办理居民公共事务和开展社区服务等项目。基于此,埝山苑居委会从小区成立之初至今运用了空间生产的手段促进了居民跨社区交往行动的产生和持续。一方面是物质空间的生产:除了前文所述1993年引导居民进行的底层改造之外,为进一步促进社区人际关系,居委会还成立了老年活动站(如图3所示);另一方面是对小区公共场所赋予新的社会意义:以庆祝节假日或响应政府提出新的发展战略为契机,居委会会在小区的公共空间举办各类群众自娱自乐的活动与演出,如国庆六十周年、“健康重庆”等等,该过程不仅吸引了其他小区居民对这些空间的进入,而且赋予这些空间以居民交往、团结等社会意义,超越了单纯的人行道功能。所以,正式部门基于行政和社会职能进行的空间生产,为非正规部门的机制发挥其功能提供了平台。

(四)跨社区交往的限制

居民的跨社区交往也存在深度的局限,表现于居民之间相互社会支持、生活互助不够深入,如实质性的帮助几乎没有,只停留在口头建议上,据说麻将馆里顾客之间不会刻意相互寻求帮助。

访谈得知,居民来此娱乐的目的并非为了赌博赢钱,而是消遣,这便是个体单位行动的目的。因此,在行动个体的“消遣”这一目的指向下,行为模式就很难牵涉到其他目的(如相互帮助)所具有的行为模式了,居民交往深度存在局限就是必然。从居民的主观角度来分析,他们从心理上和行为上都要维持娱乐活动的纯洁性,避免多余人际关系类型的介入,如居住在干休所的顾客表示愿意故意输钱给有需要帮助的人,也是在受助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的行为模式正符合纯消遣的目的,能够使麻将娱乐活动长期维持下去。

五、结论

首先,空间,可以作为一种改变社会行动的动力机制引入城市低档社区中,起到建构低档社区与中、高档社区交往关系的作用。空间的物理属性不仅规范着人的行动轨迹,也作为手段促进了交往目的的实现。所以,考虑从引入空间机制入手,来引导和规范两种空间居民的日常行为,促成相互交往,是一条促进低档社区社会与文化发展,避免其在城市中被隔离与衰落的有利途经。

其次,本研究中,麻将馆、理疗保健室所构成的空间有利于在情境规范性的机制下,建立起跨社区的熟人关系网络,满足了情感性的交往功能,维持了跨社区交往行动的不断出现,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同社会阶层的交往。所以,社区在发展纯工具性质的非正规商业部门的同时,还需要在正式部门的监管、引导下,发展具有开敞空间的游戏、游艺类的娱乐业非正规部门。正式部门的基于行政与社会职能的空间生产是非正规部门机制得以很好发挥作用的基础。

最后,规划师与政府在对社区进行规划之前,应充分了解规划出的物质空间将具有的社会含义,即它可能与居民日常例行行动相结合后产生的情境定义。官方赋予的空间含义应与居民日常行为习惯相契合,不能脱节,否则居民将很难融入此空间,造成规划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所以,社区规划不能靠官方单独完成,需要居民大力参与。

参考文献:

[1]刘贵利,顾朝林,城市社区与流动人口聚落的,丰态关系及其调控——以北京市为例[J].人文地理,2000。15(2):24-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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