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强化用电监察与提升供电企业营销水平

时间:2023-05-03 21:30:1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供电企业,作为面向整个社会电力需求的大规模服务企业,其各项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直接关系着大众能否正常用电以及供电的质量。而供电企业内的用电监察环节,是确保企业供电系统稳定运行,保证供电质量的核心环节。所以,下文将主要就供电企业内用电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改善措施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期能够协助提升供电企业的供电工作效率及质量。

【关键词】用电监察供电企业营销水平强化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量增加,这对于供电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面对这种情况,供电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构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企业营销模式和管理模式。要想达到这个目标,供电企业需要将供电市场、为虚供电以及供电监察和管理为突破口,强化用电监察,提升供电企业的营销水平。从改变电源的角度上来改变我国当前的电能运用状态,从而实现电能管理的优化,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能源。

一、用电监察的内涵

所谓用电监察是一种特定的管理行为,既可以指供电指定机构或者指定人员对用电者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也可以指用电者对其内部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用电监察对于社会用电秩序、用电安全、维护供电企业和用电者双方利益以及调节供需矛盾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电力改革不断深化的前提下,电力监察的重要性也日益加强,故,完善和落实用电监察制度,成为供电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前提。

二、我国供电企业管理营销的现状

随着电能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对于电能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策略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是,由于我国基本国情的制约,在当前供电企业的营销管理中仍旧存在诸多的不足。

(一)营销理念滞后

无论是何企业,营销理念都是精神和原则性的存在。如果企业的营销理念缺乏应有的先进性,那么在服务过程中,必然会制约其应有的服务效果,从而使供求关系受到影响。虽然当前我国的供电企业已经较为重视供电营销的改变,但是,由于传统管理理念的制约,导致营销理念仍旧过于滞后。一个滞后性较强的理念,自然也难以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二)营销手段单一

电能本身是可再生能源,不同于石油淡水具有一定的能源限制性,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不断的产生电能,这就让供电企业的电能来源得到了充分的保证。而在我国电能又属于垄断行业,其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因此,在供电企业的发展中并不会过多的重视营销手段。长期发展下来,就导致供电行业的营销手段相对单一,企业能力受到影响。

(三)营销责任模糊

由于当下的供电企业属于垄断行业,所以市场竞争压力较小,也就是说,在营销方面其关注度也会对应减小。在上文当中所说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手段问题,就会导致对应的营销责任明确度缺乏,而一旦营销责任的分配不够明确,那么在实践中就会导致监督力度缺乏,使得相关决策力减弱等诸多问题的存在,降低企业的营销水平,进而影响供电企业的有序运作与发展。

(四)电力设施落后

由于电能本身是需要一定的设施来进行辅助,所以,在电力企业的发展中,需要不断对于其各种基础性设施进行完善和更新。可以说,电力设施的使用时供电企业进行供电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我国当前的电网基建速度明显跟不上电力需求的发展,再加上之前建设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等诸多问题,使得供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满足供电的需求与电力行业的发展。

三、强化用电监察,提高营销水平的具体措施

(一)改善营销理念。营销意识是每个企业建设和发展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供电企业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导致营销理念过于滞后,从而不能实现对用电者的良好服务,自然也就缺乏对应的监察工作。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必须对我国当前供电企业的营销理念进行引导和完善,提高营销人员的营销意识,唯有其营销意识改变,才能改善其在营销过程中对于用户的服务态度。也只有让用户感受到供电企业良好的服务态度,用户才会对供电企业产生信赖感,从而提高供电企业稳定经营的长期性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营销理念的改变可以让营销人员从被动转向主动,只有在营销中掌握了主动地位,才能对客户的各种信息进行把握,以便于更好地配合监察机构实现用电监察行为。

(二)加强内部的用电监察制度。供电企业作为一个盈利性企业,对于内部管理的加强,能够提高其综合竞争力,从而推动营销水平的提高。在实践中,需要先严格控制好企业人员的选拔,在招聘中,需要对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企业责任心进行把握,从而提高招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于已经在企业内部工作的员工,需要对其进行按期的培训和测试,以便于保证其技术和意识与社会发展的速度向吻合。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可以适当加入不记名考察机制,在很多企业管理中,都是运用上级管理下级的制度,该种制度过于片面性,不记名考察机制是一种互相监督机制,能够实现员工相互监督,共同进步。另外,加强内部用电监察力度,还需要对对应的规章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

(三)加强外部的监察力度。由于电力行业具有垄断性,所以市场压力相对其他行业较小,这种情况就很容易导致企业优越感膨胀。供电优越感的膨胀会导致供电服务降低、公众用电需求满足度降低等诸多不足。虽然我国在近几年对于该种情况一直在进行调整,但是,在很多地区供电企业和用户的矛盾却日益明显,不少用户甚至以偷电的方式来表达不满。因此,用电企业必须调整好自身的心态,改善服务态度,实现供电的优质化,降低供电企业与用户矛盾的存在。

(四)控制电力运用中的不良现象。偷电是当前电力运用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主要是因为供需矛盾加大,供电企业的经营模式滞后化。为了保证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要对该种现象进行控制。监察机构的存在就是为了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从而打击其存在。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加强企业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意识。很多时候偷电行为的存在是因为企业服务态度影响用户的心理,所以,让他们做出一些损害供电企业的行为。除此之外,企业管理意识过于薄弱也会让一些不道德的偷电用户有机可乘;其二,加强对文明用电意识的宣传。偷电行为影响的不仅是供电企业的利益,也威胁到了供电安全,我们知道,偷电主要通过电线的违规操作达到,而这个违规操作的存在很可能会导致触电或电线压力过大等,从而使电力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五)提高检查效率

现场要认真检查设备的各种细节现场检查要善于识别真伪,做到认真细致,尽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同时对检查设备接线存在的问题应做好识别标记,并把接头封在箱壳内。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检查人员应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以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用电客户进行用电检查,突击检查主要针对可疑的重点客户。对某些用电客户进行重点抽查检查过程发现客户有下列情况的,应把该用户设为重点抽查对象:客户的表箱没有铅封和锁头或伪锁、伪封;客户的电能表的转盘不转或反转;客户的空调机的数量超过2台以上;客户的用电量突然异常或减少,或冬夏天用电量基本不变。

四、结束语

虽然,用电监察活动的强化是提升供电企业营销水平的关键措施。但,用电监察不仅是供电企业的单方活动,也是需要公众的参与和认可。更重要的是,用电监察是一种需要法律法规引导与规范的企业管理行为,只有监察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规范性得到保证,公众才会对其认可并参与,整个行业才能协调。供电行业的协调才可以保证电能运用的有序化,从而实现社会能源运用的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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