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如何回归公平?

时间:2023-05-01 11:45:0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在黄金发展30年间,创造了许多伟大的成就。随之产生的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却也日渐尖锐。悉尼系数依然处于警戒线之外,社会动荡因素不断增加,民众对于分配不均的话题密切关注。为了使社会稳定,实现最终的共同富裕,必须对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最低收入。与此同时也要警惕盲目的福利赶超,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要以稳中求进的姿态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关键词:收入分配;公平;分配制度

引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新一期《财政监测报告》中呼吁各国更好利用财政再分配政策,解决收入不平等问题。而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中,发展平衡问题日渐尖锐,其中最应引起关注的是收入分配问题。

我们或多或少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感慨:戏子家事天下知,将军孤坟无人问。明星惊人的高收入与科学家科研成果的无人问津的巨大对比严重暴露了分配不公問题。而在今年的舆情调查中,民众最关注的也正是收入分配。似乎在不断富裕的过程中,贫富差距被不断拉大,族群间爆发冲突的隐患也在不断增加。

很多人会提出“收入分配问题是国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出现的必然现象”的观点,从而认为我们不应惊慌,静待经济发展成熟即可。对此,我们允许收入差距的存在,但绝不能漠视。收入分配先扩大再缩小的U型曲线不会自动产生,依然需要国家发挥财政职能加以宏观调控。

一、收入分配问题的表现

(一)个人收入差异

就近几年的悉尼系数来看,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2012年为0.474,2013年为0.473,2014年为0.469,2015年为0.462,2016年为0.465,一直处于国际警戒值0.4之外,现阶段的重中之重应当落在怎样实现“先富”带动“后富”,从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城乡收入差距

由于农村居民在占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处于劣势,加上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农村居民在资源配置上处于不利地位,城市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被拉大。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85年的最低点1.86: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发展到2009年的3.33:1。虽然近几年城乡差异有所改善,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城乡收入比都小于1.6倍,只有三个国家超过了2,我国就是其中之一。

(三)区域收入差距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东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954元,中部地区为16868元,西部地区则为15376。中西部地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沿海港口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发展的差距明显。根据库兹涅茨的“倒U理论”,在发展过程中,储蓄和积累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集中,随着资本要素不可避免的集中,收入差距也在不断地扩大。

(四)职业收入差距

今年,明星收入过高、教职工收入偏低、公务员待遇不高等问题被高频提及。官方数据表明,在2010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6539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759元。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为70146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为16717元。最高与最低之比高达4.2:1。

二、收入分配问题的原因

(一)历史遗留问题

正如之前所提到的那样,我国的分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村一直处于发展的劣势地位,而宏观政策的倾斜也使东部地区在本来的资源优势基础之上获得了更多的发展先机。而早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也使经济模式僵化,传统体制沿袭下来的垄断企业依然存在,以其获得的高额利润增加职工福利,从而拉开职业的差距。“先富”带动“后富”才能共同富裕。

(二)制度完善问题

在新的历史格局下,我国迎来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相应的各方面宏观政策也有待契合时代潮流的重大改革。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我国分配制度的相对滞后,使得初次分配中,政策倾向于企业和政府,使得居民所获有所减少。在扩大内需的同时,要努力增加居民收入占比,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也就是要从投资推动转到以消费为主推动的新状态。

(三)不合法收入及垄断的管制问题

据有关学者论证和测算,中国的收入分配中存在着巨额灰黑色收入额。腐败和垄断依然存在是公平问题屡遭挑战的原因之一。不完全竞争尚未消除,而只有企业处于自由竞争的状态下,才能激发出企业的活力,从而接近帕累托效率。我国的反垄断法还继续完善,要通过设置价格管制和重要企业回归国营的方法归还市场一片自由公正之地。

三、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

中国自古以来便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说法,把分配的公平性问题摆在了经济发展之前。收入分配问题与民生紧紧相连,是稳定民心,社会和谐的根本。我们又怎么能静待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直至逼近民众所能忍受的底线?

当然盲目的福利赶超也是不可取的,在科学有效的方法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绝不是一味地迎合群众的无止境的福利欲望。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不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际上公认的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只有日本和韩国,我们应当吸取他国成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一方面避免贫富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动荡,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盲目的民粹主义福利赶超,从而完成二元模式的平稳过渡。

(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要保护一切的合法劳动和非劳动收入

拖欠工资等损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仍需加大管理,还要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建立公正和平的劳动市场。对于企业来说,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全面整顿分配秩序,抵制垄断行为。

2、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使财富回归到国民手中,提高初次分配的公平性。

3、要依法调节过高收入,保障最低收入

可以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面决定的现状,增加劳动者的发言权。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扩大征税梯度,加强消费税、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应用,从而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在如今发展的大背景下,也可以利用电子货币不断应用的趋势加强税收的监督管理。

(二)要加强社会保障建设

《礼记·礼运篇》有云:“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大概就是财政之于人民的意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的就是使人人都有住所,有饭食,得治疗,受教育,不至于落得囚徒困境的地步。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奋斗目标。

针对弱势群体要增加公共支出,重中之重是教育和醫疗。要完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时刻关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育问题。发展农村教育是阻断贫穷代际传递的有效手段,也就是改变学生的命运未来,必须把教育事业摆在首位,加快教育现代化,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只有解决了教育公平的问题,才能有效改善就业质量,缓解失业问题。而就业难问题的解决,也是保障了最低生活水平,从而使社会稳定和谐。

(三)要进一步鼓励弱势地区群体的发展

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注“三农问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偏远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以“全国扶贫第一村”畲族乡为例,首先改变当地人较为落后的思想观点,勇于创新,一改老旧的“靠山吃山”的生活模式,然后打通交通障碍,让外地人能够便利地进入当地了解文化,从而引进旅游开发公司。“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每个地区都能够自给自足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应当及时化解产能过剩的问题,鼓励各地区都实现产业转型,向第三产业发展,对于贫困地区不仅仅要提供福利资源的扶助,更需要深入调查当地情况,结合其自身情况制定发展模式,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陆解芬.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社会保障对策[J].经济体制改革,2002(5):24-26.

[2]段迎晖. 关于收入分配公平与教育公平的辩证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 2002(12):102-105.

[3]张亿钧.完善税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J].税务研究,2007(5):46-49.

作者简介:

沈怡君,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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