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文明国家与天下意识

时间:2023-04-28 15:45:1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内容摘要 在现代政治哲学体系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国家理论,国家是构成现代世界体系的基础。基于个体权利建构起来的现代主权国家,具有强烈的契约论色彩,但还非常需要一种精神性的整合力量。因此,在现代国家成长的现实路径中常伴随着强烈的民族意识的觉醒。现代主权国家与民族主义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国家的建立,現代民族主义精神应运而生,浓厚的民族主义精神则有着强烈的建国愿望。“民族国家”体系是现代性世界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只是这样的概念依然有它的局限性,以此来涵盖中国这样具有文明类型特质的国家会出现很多问题。这是我们必须加以反思的。

关 键 词 民族国家 文明国家 天下意识 阶级国家

作 者 孙向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33)

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确立及其局限性

17世纪以来,西方逐渐形成了现代的国家理论,其中最为突出的特征是以个体权利为基础的国家理论。霍布斯将传统的自然法与自然权利相区别,法的力量在于约束人,而权利的概念在于伸张人的自由。政治权力莫不来自于每一个人的“自然权利”。基于权利的转让,形成了“主权”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国家理论。

这种现代主权国家的理论较之传统理论的区别在于,政治权力不再来源于人类之上的神灵,或是来自自然的秩序,而是非常明确地界定为来源于每一个人的自然权利。在这方面,霍布斯、洛克、卢梭都给出了相当完备的论述。但在这种论述中出现了另外的问题,那就是国家认同问题。在霍布斯的论述中,个体对于国家的认同和贡献都是非常薄弱的,甚至只能通过一种交换,即国家保护个体,个体奉献国家来加以解说,这成了霍布斯的难题。卢梭第一个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卢梭要解答:当我们把国家的基础定位在每一个个体身上时,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究竟该如何确立?在霍布斯所论述的“契约”关系之外,卢梭认识到了国家的整体意志问题,也就是“公意”问题,以及个体如何依从于整体的意志。在卢梭对“人民”的具体论述中,已经展现了“民族”的意味,一种具有强烈自我认同意识的政治群体。

从历史上看,传统的政治世界常常以帝国方式存在于世。比如古代世界的雅典帝国、波斯帝国、罗马帝国,中世纪是神圣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再晚一点的如奥匈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之后分裂为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这是现代民族国家的雏形,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更是确立了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雏形。阿拉伯帝国分裂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分裂了,奥匈帝国分裂了,传统帝国在近代大都以民族形式分裂为各个“民族国家”。在各民族国家分立的态势下,最终在力量上达成均势,由此建立了现代的、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

我们看到,主权国家的理论与民族问题并不是一开始就结合在一起的,这些概念有不同的来源,以后逐渐结合起来成为了现代国家的支柱性概念。“民族国家”成为应对现代国家建立之后如何进行自我认同的主要措施,个体本位和民族认同共同铸就了现代国家,表现为现代的民主政治和民族主义。现代民主政治很好地顺应了个体本位的政治需要,而民族主义则顺应了均质化的个体之间所需要的凝聚力。在西方封建时代,是以等级制为基础,贵族彼此的认同要远甚于国家的认同。现代“民族”概念成功地提供了一种基于平等地位,消弭内部差异的认同文化,这与现代性强调的个体本位文化非常匹配,于是“民族”的概念把前现代基于等级观念的人在新的个体文化环境中重新凝聚起来,民族主义对于霍布斯的难题是一种解毒剂,通过强调个体对民族国家的忠诚和奉献来予以解决,从而成为现代国家的核心凝聚力。

基于个体本位,现代世界提供了一种均质化文明的前景,但在现实中,以西方为例,人民依然是以族群的方式生存的,因此民族主义对外在均质化的个体中建立了族群在文化上的差别认同,对内则建立起均质化的文化,这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展开创造了条件。人类整体的均质化文化或者说“大同文化”一直是乌托邦思想家的梦想,但在现实中真正行之有效的却是差异化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它为一个国家提供了某种均质化的文化环境,一旦文化上形成巨大差异,民主政治反而会助长民族的分裂主义倾向,即便在西方发达国家,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英国的苏格兰、加拿大的魁北克等地区都有强烈的分裂主义倾向。现代社会的理论由于是建立在个体本位的基础上,社会分殊大,离心力大,因此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足够强有力的文化凝聚力,社会就会分崩离析,国家就会分裂。源自西方的世界体系基本上就是靠民族主义来建国的,尽管它现在号称已经走向了后民族国家。

这套基于民族主义的国家体系事实上并不是中国文化传统所熟悉的。“民族”的概念在汉语中具有高度的歧义性。其中既有“Nation”的意思,又有“ethnic”的意思,甚至隐隐地还有“race”的意思。Nation就其本意而言有出生地的涵义,与地域有很大的关系,但现代“nation”概念有很强的人为性,具有双重涵意:文化的和政治的。“文化的”意味着一种历史上积累下来的语言、宗教、习俗和生活方式等,而“政治的”意味着强烈的建立主权国家的诉求,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概念意味着建立起了民族与国家的一致性。而“ethnic”更多的是在人类学意义上具有原生性差异的族群。但无论是基于nation,还是基于ethnic的“民族”,从来不是一个中国人熟悉的概念,基于强烈血统关系的民族主义,甚至是种族主义的变体,这更是中国传统所拒斥的。尽管民族或族群的差异有其人类学的基础,在中国历史上,这从来没有成为组织国家的政治原则。“中华”或者“华夏”这些自我认同的观念更多的是一种文明教化的概念,一种文明的归属,而不是族群的归属。中国古代确实讲夷夏之辨,但更强调“夷狄而中国,则中国之;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丝毫没有褊狭的种族意思,更没有强烈的排外情绪,看重的是道德教化和文明程度。这是一种非常珍贵的传统。

传统的“天下”朝贡体系,只是天朝和藩属的关系,这是一种离文明中心远近的关系。中国在近代被西方列强一次次打晕之后,才仿佛知道世间有了“国家”这回事,以至于梁启超悲叹道,中国人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当然更不知道“民族国家”是什么概念了。这是一个痛苦的转折过程,通过一代代思想家们的努力,终于以中华文明为基础建构了现代“中华民族”这个概念,这是现代中国得以立国的基础,是中国作为现代国家的“民族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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