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系结构与国际稳定:理论争论及思考

时间:2023-04-26 10:25:1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关键词] 国际体系;国际稳定;单极;两极;多极

[摘 要] 本文从辨析国际体系中的“极”这个核心概念的基本含义出发,围绕不同国际体系类型的内涵特征,阐述了国际体系结构与国际稳定相互关系三种典型理论假设(单极稳定论、两极稳定论和多极稳定论)的基本主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思考。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6)06—0081—07

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分析国际体系结构及其国际政治含义,特别是关于国际体系的极性特征(polarity)与国际稳定性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许多学者尤其是新现实主义者的理论关注焦点。尽管体系结构与国际稳定的相互关系存在许多争议或分歧,但迄今不少学者(特别是新现实主义者)在此方面做了许多有启发意义的理论探讨。

一、国际体系中的“极”的基本含义阐释

在分析国际体系结构特征前,有必要回顾学术界对国际体系中“极”的含义的不同理解。根据詹姆斯·多尔蒂等人的分析,系统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各个领域。以系统为基础进行理论分析为国际关系理论带来了两种重要的分析方法:一是还原主义,主要研究行为体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这种方法只是在个体参与者或单位层次上进行分析,它分听的是民族国家,而不是国际体系;二是结构主义,该方法强调的是结构,结构为行为体间的互动提供某种框架,认为结构对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有决定性影响。结构主义分析方法也被称为整体的或系统的方法,它的分析层次是国际体系,而不是国家行为体。从国际体系的结构角度分析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往往涉及到关于“极”(poles)的讨论。在詹姆斯·多尔蒂等人看来,国际体系结构是由单位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状况决定的。“极”指的是行为体的数量以及它们的实力分配状况,因此体现着国际体系的结构。这种界定主要是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行为体数量及其实力对比出发,来理解国际体系中极的含义,这是一种比较宽泛的理解。

与上述理解类似,但有更明确限定的另一种解释。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认为,为了描述一个国际体系的特征,需要知道体系的结构以及结构如何影响体系中的国际关系,而要理解体系的结构,就需要知道国家行为体的数量、相对大小,以及以联盟形式存在的非国家行为体。他们基本上把“极”归结为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只是对这些行为体作了适当限定:每个行为体能够完全独立于其他主要的行为体而行动;它是自己的主人,可以在广阔的范围内选择可能的行为。一个主要的行为体可以是一个单一的民族国家,如一个大国;或者是由一个大国和其他或大或小的盟国组成的紧密的有凝聚力的联盟。该界定基本上把国际体系中的“极”锁定为主要的国家行为体及其组成的联盟,这种理解更易被中国学术界接受。

也有学者对国际体系中“极”的理解相对比较狭义。当代新现实主义的杰出代表肯尼思·沃尔兹,把现实主义关于国际体系结构的讨论推向一个新的端点。他在评论一些国际政治理论提到大国的数目或者提到极的数量时指出,“极性”按照国家或者集团有多种定义。“极”的多少有时根据国家或联盟的物质力量计算,有时看国家间相互关系的模式,又有时根据给予或拒绝给予那些为所欲为或不能为所欲为的国家以最高地位而定。总体上,沃尔兹倾向于按照主要国家的数量,特别是大国的数量来定义“极”和分析国际体系结构。他把国家视为国际体系的构成单位,认为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结构的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国际体系的变化,是由各单位实力对比的变化所造成的。更简单地说,是由大国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他强调,界定国际体系结构的不是活跃于其中的所有行为主体,而是主要的行为主体。正像经济学家以公司来界定市场一样,他以国家来界定国际政治结构,并总结了其结构定义的3层含义:首先,结构是根据系统排列所依照的原则界定的;其次,结构是根据不同单元的功能来界定的;第三,结构是根据单元之间力量的分配来界定的。这种理解基本上把国家集团或联盟以及其他非国际行为体排除在外,所以这是对国际体系中的极的一种非常简约的理解。国内学界也有类似的认识,比如有学者在分析国际权力结构时指出,“极”是指国际权力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大国。并据此把大国构成的国际权力结构大体上归纳为单极、两极和多极3种情况,认为单极是指权力集中于一个国家,两极指权力集中于两个国家,多极则是指权力集中于三个以上的国家。这类简化界定基本上是把决定国际体系和国际关系发展变化的主要变量定位在大国,从一定意义上说,确实抓住了国际体系中的关键角色,也大致能够对二战以后国际政治体系的基本变迁提出启发性的理论解释。

结合学术界的上述解释,并联系国际关系的新变化,笔者在此也对国际体系中的“极”进行尝试性界定。所谓的“极”,是指特定历史时期内对全球性或地区性事务都具有广泛而强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并能独立自主地对国际体系有效发挥塑造功能、协调功能和维护功能的重要国际行为体:或者是具有强大实力的大国,或者是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型的某些国家组成的集团,或者是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国际组织。此界定突出4个特点:(1)历史阶段性。国际体系中的“极”必然是一定历史时期中的主要国际政治力量。(2)行为主体的自主性。凡构成国际体系中的极,自身在国际事务中必须具有自主行为的能力,而不是依附于其他国际行为体。(3)行为主体的强大影响性。构成“极”的国际行为体不仅能够自主行动,而且本身需具备雄厚的硬实力和有效的软实力,能够对国际体系的维系和运转发挥关键作用。(4)行为主体的多元性。按照现实主义的理解,能够承担起国际体系中“极”的角色非国家莫属,甚至只能是大国。但是,随着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国际组织的发展,国际体系的组成单元日益多元化,不仅仅限于民族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更是如此。

二、单极、两极、多极体系的内涵特征

从国际体系的“极性”特征角度分析国际关系或世界政治,实际上主要关注能够在国际体系中自土产生强大影响力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国际体系的极性特征体现了全球体系围绕一个或多个非常强大的国家或权力中心运转的状态。从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看,现实主义者由于特别关注权力因而对国际体系的“极性”特征尤为感兴趣。所有的现实主义者都将国际体系视为无政府状态,此无政府状态结构制约决策者的行动,并影响各种行为体之间的权力分配。传统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体会适应和塑造国际体系,而新现实主义则相信行为体受到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

除了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本质外,在现实主义者看来,国际体系最主要特点就是体系中国家间的权力分布。作为一个概念的权力分布可以适用于世界或某个地区的所有国家,但更经常指

大国体系,即世界总体权力能力的最主要部分。根据构成国际体系基本单元的数目及其权力分布,就出现了所谓单极、两极和多极的体系类型。

所谓单极体系(unipolarity system),简单地说,主要是指在某种国际体系中只有一个国家或集团发挥主导性的影响。换言之,它体现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国际体系中只有一个主导性的权力中心或极,能够凭借其优势性的经济资源和军事能力发挥决定性的影响力。由于这种体系结构只有一个充当“极”的行为体占据主导地位,这个特殊的行为体也称之为霸权国,即国际体系中单独拥有权力主导地位的国家或者说能够独自主导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规则和制度安排的国家(当然霸权通常意味着对世界的主导,但有时也指地区性的主导)。这种霸权国往往依靠其超强的军事、经济等实力主导所有其他国家。所以,这种单极体系实质是由一个霸权国家领导和统治的体系。

所谓两极体系(bipolaritysystem),是指含有两个主导性的权力中心的国际体系。也有学者更明确地认为两极体系是由两个占主导性地位的国家或两个强大的竞争性联盟集团组成的体系。换言之,该体系结构体现了体系单位之间这样一种权力分配状态:只有2个大国(或超级大国,或国家联盟)具备主导性地位,且相互处于竞争性和对抗性状态。一般地,两极的概念往往和冷战时期的国际政治结构联系在一起,那个时期的国际政治体系被认为是围绕着美国和苏联两个激烈竞争性的超级大国运转,该体系是根据权力、制度和意识形态被集结为两大集团,并且每个集团都受到某个超级大国的控制。

对于两极体系的讨论,还有学者在讨论国际政治系统的模式时把两极体系模式进一步细分,这方面比较有代表的是美国学者莫顿·卡普兰。他提出的国际政治系统六模型中的第二和第三种类型,分别是所谓的松散的两极系统和紧密的两极系统。他指出,松散的两极系统的特征为:有两个主要集团行为体,每个集团都有一个首要的国家行为体,有非成员国家行为体和全球性行为体;所有这些行为体在系统中都具有惟一和独特的角色功能。而一般说来,整个牢固的两极国际政治系统将以缺乏统一性为特征。该系统中,非成员国家行为体这一类别实际上已消失,全球性行为体不是已不存在,就是丧失其角色功能,并且两种系统的运行规则也有差别。卡普兰这种区分虽然主要是其理论上的主观假设,但也有启发意义。比如,有学者就认为20世纪50年代东西方之间的僵持局面可以看作是紧密的两极体系状态,而到60年代,中国和法国分别从各自的联盟退出后,紧密的两极体系发展为松散的两极体系。还有学者认为,两极体系中联盟往往是长期的,是相对稳定的利益基础上建立的,其中在紧密的两极体系中,国际组织或者不发展,或者完全无效,比如冷战高峰时期的联合国;在松散的两极体系中,国际组织也许会得到发展主要是为了在两个集团之间调停,松散的联盟内部中的各个国家会为了其自身利益设法利用国际组织。这些分析对于我们加深对二战后世界政治格局演变的基本特征具有参考价值。需要指出,国际关系学者对于两极体系比较倾向于和平还是更易导致战争,一直不能达成一致。

与单极体系和两极体系相比,所谓多极体系(multipolaritysystem),是指存在多个具有关键性影响力的行为体或极的国际体系。对于多极体系中极的数目到底是多少,学界也有不同提法。比如,有学者认为,多极是指拥有两个以上占主导性地位的权力中心的国际体系。也有学者指出,多极体系是指至少有三个“极”或行为体占主导性地位的一种体系结构,并认为主导多极体系的行为体不一定必须是国家,也可以是集团或联盟。更普遍的一种提法认为,多极体系中通常具有五个或六个权力中心,它们不是形成不同的联盟,每个国家独立地并且在相对平等的意义上参与该体系。基于共同安全的考虑,它们通过一系列协调努力,也许会形成一个整体的联合体。这基本是受传统的均势分析影响。传统的均势体系中,行为体往往被认为完全是国家,而且至少要有五个。总之,多极体系就其行为体构成而言,一定是含有两个以上(至少三个)对体系中的其他行为体具有主导性优势地位、但它们本身相互间权力大致均等的重要行为体。

从体系中行为体的权力分布意义讲,多极体系往往更多体现为均势状态(当然两极体系也可表现为均势状态,但历史上典型的多极体系更明显地体现为均势体系)。在均势体系中,每个国家行为体都清楚体系的基本规则。如果体系中的某个主要行为体不遵循这些规则,该均势体系就会不稳定。如果体系中国家的数量减少到三个,体系的稳定就要受到威胁,因为其中任何两个国家之间可能的联盟会使第三方陷入孤立和弱势。一旦均势体系中形成了联盟,将特别缺乏持续性,并且会根据利益而不是意识形态而摇摆。简言之,如果是处于均势状态下的多极体系,意味着没有一个大国或集团能够主导体系中的其他各行为体。

三、国际体系结构与国际稳定的三种理论假设

就国际体系极性特征的国际政治意义而言,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到底是单极更稳定,还是两极更稳定或多极更稳定?学者们总结了三派关于体系的极性特征和国际和平与稳定之间的关系。

第一种假设认为:如果单极体系中的这个主导性行为体能够确立为整个体系所广泛接受的基本规则,那么这种单极体系更有可能显示出稳定性。在制定和维持基本规则方面,这个主导性的行为体必须能够承担巨大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也就是说,该假设强调体系中单一国家占据主导地位往往减少战争的发生率,霸权国家能够并愿意通过提供国际公共物品而发挥类似政府的某些功能,某种程度上这会减低国际体系中的无政府状态。这种单极稳定论假设也正是美国学者罗伯特·吉尔平为代表的霸权稳定论者的核心观点。

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惟一超级大国的现实,使单极稳定论者倍受鼓舞。1990年,查尔斯,克劳特哈默在《外交》杂志撰文“单极时刻”,成为当时比较有影响的分析单极体系的代表作。后来更具代表性的是威廉·沃尔福斯,此学派宣称单极体系既稳定又和平,认为当一个霸权国家获得足够权力以遏制其他国家的扩张主义野心时,和平就会出现。该主张声称,权力的集中会减少战争的机会,因为它允许惟一的超级大国维持和平和管理国际体系。在沃尔福斯看来,单极体系中的单极强国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任何其他国家的联合都无法和其抗衡。他断言21世纪初的国际体系就是单极体系,因为美国是世界政治历史上第一个拥有全面优势的国家,包括拥有经济、军事、政治、技术以及地缘政治等各方面的权力优势。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的相对力量优势比早期国际体系中的大国(比如处于霸权巅峰时期的大英帝国)具有更大的优势。更有学者以19世纪“不列颠治下的和平”以及更早时期“罗马帝国治下的和平”等长和平的范例,为单极能够导致和

平的思想提供支持,并由此激发了这样一种期望,即只要美国的主导性地位占据优势,“美利坚治下的”21世纪将是稳定的世纪。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以往“霸权稳定论”的某种翻版。所不同的是,冷战结束以后盛行的这种所谓“单极稳定论”,是在世纪之交美国作为惟一超级大国的条件下,更露骨地为美国谋求单极霸权提供理论依据而已。

第二种观点认为两极体系最稳定。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如肯尼思·沃尔兹和约翰·米尔斯海默。沃尔兹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撰文阐述其两极稳定思想。1979年,他在其《国际政治理论》中进一步丰富了该思想:沃尔兹宣称,两极体系优于多极体系,因为前者提供了更大的国际稳定并由此提供更大的和平与安全。两极体系更稳定、更和平的依据是:两极体系下大国冲突的数量更少些,由此会减少大国间战争的可能性;较少的大国介入,更容易运作一个有效的威慑体系;只有两个大国主导该体系,故误算和冒险的几率更低。

沃尔兹的观点得到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翰·米尔斯海默的继承和发展。米尔斯海默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更明确地表达了两极体系比多极体系更和平的主张。其基本观点就是把权力的多极和两极分配看作是国际关系中基本的权力几何现象,认为多极体系较两极体系而言,其权力几何更为危险,这是因为两极体系中只有一个权力二分体,多极体系有多“权力二分体,具有更大的不稳定性;多极体系中,权力失衡更常见因而也更难以持久;在多极体系中,难以维持威慑,因为权力不均衡很普遍,当权力不对称发展后,强国就难以受到遏制。他在另一篇论文中也表达了对冷战结束、两极格局终结后欧洲可能面临的不稳定局面的担忧,进一步充实了其两极稳定论思想。该思想在其2001年的著作《大国政治的悲剧》中得到更系统的阐述和论证。他的基本结论是:首先,两极是不同结构中最稳定的,因为两极体系中冲突的机会相对更少;两极体系中权力更可能在大国间公平分配;两极中误算的可能性不大,这减少了大国遭遇冲突的可能性;两极体系不会夸大萦绕在国家间的忧虑。其二,平衡的多极体系比两极体系更容易导致战争,因为多极会产生更多的冲突机会,特别是大国间冲突的机会;权力在主要国家间可能是非均衡分配,更强国家倾向挑起战争,大国有足够机会联手压制或征服小国;平衡的多极体系误算可能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其三,不平衡的多栖,是最危险的权力分配,因为它不仅有平衡的多极阵系中的所有问题,还要受累于会出现潜在霸主的挑战。这种国家既有强大能力制造麻烦,又能在大国中引起恐惧。这些发展增加了战争的可能性,并会把体系中所有大国都卷进来。总之,米尔斯海默关于国际体系结构分析的结论就是战争在多极体系中比在两极体系中更可能爆发。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他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两极格局即将终结之际发出“我们不久将会怀念冷战”这一惊人之语。

第三种主要理论假设就是多极稳定论。简单说就是主张多极体系战争倾向最低。关于多极与国际稳定关系的理论分析,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卡尔·多伊奇和戴维·辛格的研究。他们提出,既然国际体系从两极走向了多极,战争的频率和烈度就可能降低。他们设想,国家间的联合会使联盟的成员缺乏与其他国家进行互动的自由。结成同盟的国家越少,在国际体系中互动的国家就越多。在他们提出的模型中,国家间的互动关系既可能是竞争性的,也可能是合作性的。他们假设国际体系是多元模型的一个特例。对任何一种两国双边关系而言,如果它们同时还可以和许多其他国家进行互动,就会形成相互交织的忠诚,从而减少它们之间的敌意。多个国家围绕多个问题(冲突和合作)进行互动,其结果是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和相互交织的忠诚,每个国家在决定是否与别国开战时都必须考虑到这些利益关系和忠诚的问题。与此紧密相关的假设是,一国的双边关系(两个相同行为体的关系)越多,该国能给每个双边关系的精力就越少。如果一国需要用最起码的精力关注“倾向于战争的行为,而独立国家数量的增加又减少了该国所分担的对其他任何一国的责任,那么独立国家数量的增加就可能有利于国际体系的稳定”。此后,主张多极体系倾向于稳定的学者虽然提出的理由不同,但都承认这样一个观念:无论是单极体系中的权力集中,还是把世界分割为两大敌对阵营的两极体系,都会促进争夺主导权的斗争。以多伊奇和辛格为代表的这种多极和平论者认为多极体系是稳定的,因为多极体系包含了更大数量自主性的行为体,这会导致更多的潜在性同盟伙伴。这被视为有助于实现和平,理由是只有当具有多个权力中心时才会出现不断变动的联盟。换言之,倾向于多极体系更稳定的学者一般都表示多极体系提供了一个平稳互动的条件,体系中总会出现足够的行为体来阻止某个大国谋求主导地位。

四、几点认识

综合上面的阐述,以下几点认识值得注意:

首先,国际体系结构和战争与和平之间相互关系的分析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新现实主义或者说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尤其对国际体系及其结构的重要性感兴趣。换言之,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状况与国际稳定性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他们试图要探讨的基本命题。按照他们的理解,极的数量或者权力中心的数量以及它们之间的实力分配状况构成并体现国际体系的结构。他们强调作为极的大国之间实力分配状况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实力分配状况才能解释互动模式,只有最强大的国家才能决定国际体系是单极,还是两极或多极。这实际就是从权力政治角度理解国际体系及其结构内涵,主要是从大国之间的物质性实力(军事和经济实力)分配角度来思考国际体系。这种分析在特定意义上有助于理解战后美苏两极格局的国际体系结构特点。

第二,随着国际行为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和国际政治权力内涵的变化(比如软权力的因素日益突出),这种分析视角的局限性渐显出来。正如建构主义者批评新现实主义者所表明的那样,结构现实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其物质主义内容:国际体系结构被定义为无政府状态下物质力量的分配,可以构成社会结构的观念属性或观念关系类因素,如友谊和敌对的局面、制度等,则完全被排斥于国际体系结构的定义之外。体系结构的不同完全是根据极(主要国家数目)在物质力量分配的不同而定义的,所以结构变化也仅仅是通过一种以物质力量分配方式定义的极转化为另一种以物质力量分配方式的极而实现的。

第三,前面关于极与国际稳定的三种理论主张,都是基于抽象的理论假设和历史类比,但得出的结论是相互对立的。即便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积极倡导科学行为主义的戴维·辛格等学者,其经验研究虽然试图用大量数据来揭示极和国际稳定之间的相互关系,但研究结果并不能充分支持有关两极或多极与战争关系的假设。也就是说,他们自己也无法确定这种相互关系是因果关系。这说明,在分析国际体系结构的国际政治涵义时,需要非常谨慎,需要考虑更多的变量。如果只是简单地从行为体的数量和权力对比或分配的变化考察国际体系,而不考虑其他变量,比如大国领导者的意图和决策、思想观念或意识形态因素、技术因素(如核武器的作用),甚至国际规范或制度等因素,就难以充分理解国际体系的变革及其意义。

第四,无论是单极稳定论,还是两极稳定论或多极稳定论,他们所说的稳定的涵义非常狭窄,都只是意味着在国际体系中大国之间不发生大规模战争。这显然不能解释当代国际关系的丰富内涵,因为今天人们所说的国际稳定,绝不仅仅是指大国之间不爆发战争的限度,而更多地涉及到国际体系中各种类型的武装冲突以及各种跨国威胁是否能得到遏制等层面。正如有学者所提出的,难道稳定性仅仅是指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和不存在严重威胁全球和平的力量吗?即便冷战时期的事实也表明,虽然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没有发生直接的战争,但世界的某些部分和地区一直存在威胁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的力量。从该意义上说,当时的世界虽有和平但并不稳定。也就是说,国际稳定不仅取决于体系结构本身,不仅是指大国间没有直接冲突的全球层面稳定,而且还取决于其他因素(如核武器的威慑作用等),并包含地区性的稳定等。因此,对西方学者的体系结构和国际稳定关系的理论分析需要全面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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