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自杀之谜

时间:2023-04-20 11:00:1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外人眼中,律师很风光体面,但事实上,尤其对年轻律师来说,是艰难异常的,他们要忍受盘剥、煎熬和是否能“入世”的考验

常人眼中,自杀和律师这两个字眼儿根本不可能沾边——但悲剧却发生了:陕西省宝鸡市一名青年律师,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于一家小旅馆内服毒身亡。由于未留下任何遗言,其自杀原因成谜。

这起事件,在宝鸡律师界,乃至全国律师圈里引起巨大反响。律师,这个看上去风光体面的职业背后,究竟有何种不足为外人道的艰难与尴尬?

死因不明

服务员打开房间的时候,电视机里人声鼎沸,床上的人却已经死了。

2007年12月18日中午11时30分,陕西宝鸡某小招待所的工作人员陷入了空前的恐慌中。这是他们开店以来,发生的第一起客人死亡事件。

吓懵了的服务员反应过来后,赶紧向领导哭诉求救。10多分钟后,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群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

结合现场情况,警方做出初步判断,认为男子系服食剧毒农药“敌敌畏”自杀身亡,死亡时间不到10小时。

据服务员回忆,2007年12月17日晚上,她值班,10点多了,这名白姓男子来到招待所,要登记一个单间,她按程序为他办理了入住手续。“11点多了,他还过来值班室要过一双拖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第二天上午9点多,因为需要打扫房间,服务员过来敲他的房门,但里面没有回应。服务员以为客人晚上睡得晚,便打扫别的房间去了。

两个多小时后,眼看12点的退房时间就要到了,可是这名客人还没有起床。服务员便再次去敲门,敲了多遍,还是没有回应,才强行打开了房间——门后,一把椅子抵着。

现场,死亡男子没有留下任何遗书。只是在床头柜上,用他的眼镜压着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两个电话号码,一个座机号,一个手机号。

按电话号码打过去,一位女士接了电话,她称自己是死者单位的领导,宝鸡华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死者小白是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

死者单位同事、家属随后陆续赶到小招待所,突如其来的现实让他们无法接受,“场面很悲惨啊,30多岁的小伙子,孩子才一岁多,他的父母身体好像还不好,哭得特别伤心,唉,有什么想不开的呢,年轻轻的……”群众路派出所一名民警说。

因小白在旅馆自杀,且未留下任何遗言,连他的家人也说不清楚究竟他为何走上绝路。事后多日,处于悲痛中的他们,仍谢绝所有人对小白死因的询问。

圈内猜想

在宝鸡,有一家名为“西部法网(原宝鸡法律在线)”的原创法律专业网站。在律师风采栏目里,曾有关于律师小白的介绍。

介绍里,小白的“专长领域”是“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经济诉讼代理、公司合同、劳动”,小白的“个人简介”是“大学本科,宝鸡律师,工作勤奋,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和法律顾问经验……”

2007年12月23日以后,“西部法网”上关于小白的介绍页面被撤掉了。

该网站总监张天宁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小白的事情在宝鸡圈内议论很大;再说人已经不在了,他便把小白的页面撤掉了。

似乎一夜之间,关于小白自杀原因的种种版本就流传开了。

其中一个版本比较可信:小白这些年借了很多债务,可能被人追债,在经济上压力很大。但具体借钱干什么,也有很多说法:生活困难、参与赌博等等。大家都认为这是小白自杀的原因或者诱因。

但这些说法,被小白生前所在的华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否定。该所一位陈姓律师说,“我们知道的肯定比外面多,但他自杀的原因不会这么简单,你们就别报道了。”

2007年12月22日下午,本刊记者在宝鸡电话联系到华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就是当天第一个接到警察电话的辛宁叶,她说,事情发生后,小白的家里人也没有来过所里,她问过啥原因,“人家家里人也不说,私下里的一点话,好像说有些家庭方面的矛盾吧。我们再问,人家也说‘不清楚’,我们所里就知道这一点儿。”她认为,小白的死,与律师所平时对他的管理以及他本人的工作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就小白在律师所的工作情况,这位辛主任评价认为:“挺认真的,小伙子很灵光,案子办得不错,收入也在中等。”在宝鸡,律师的“中等收入”,圈内认为至少也是年收入五万元以上,这个标准,小白显然没达到。

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一位比较熟悉小白的领导说,“小白这些年几乎没有代理过什么有影响的案子,都是些小案子,他的收入有时候连基本生活都难于维持。”

这位领导透露,小白曾经被当事人投诉过,称“办案不精心”。“不过他没有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他补充。

“兔死狐悲”

2007年12月23日,事隔五天后的一个晚上,本刊记者和宝鸡律师阿东(化名)聊天,他说,作为小白的一个同行和朋友,他心情仍无法平静,“不单纯是因为小白的死,而是我有了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外人眼中,律师很风光体面,但事实上,尤其对年轻律师来说,是艰难异常的,他们要忍受盘剥、煎熬和是否能“入世的考验。”

阿东几年前刚认识小白的时候,觉得“他人不错”,做事也很上进,也想通过自己的堂堂执业律师的这个职业,换得一份养家糊口的收入。“但一直以来,他好像都不顺利,要么案源太少,要么是官司很小,要么就是屡屡败诉。”

“他不会拉拢关系,也没有经济能力去拉拢。”一位熟悉小白的法官说,小白的社交范围比较小,也不太爱说话,他接触过很多和小白同龄的律师,有些人“上道”很快,知道和法官搞好关系,案子胜得多了,慢慢地也就有了知名度,当事人也愿意找。

谈到和法官搞好关系,阿东说,在类似宝鸡这样的中小城市里,公检法单位的人,律师大都认识,有时候案子到了法院,在有“自由度”的情况下,法官自然倾向于和自己有交情的律师。”

而与法官搞好关系,又有多种多样的渠道和方式。阿东说,比如找领导或熟人引荐、逢年过节“走动走动”、案子开庭之前约了“坐一坐”……作为年轻律师,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两个抹不开:一是放不下律师的架子,不懂“人情世故”;另一个,确实囊中羞涩,没钱跑动。

“小白就属于这种不成功的律师,从业六、七年了,没混出个头三脑四,却渐渐陷入了恶性循环:难于接到案子——接到也打不赢——没人再愿委托——案子更难接,这样下来,他自己也慢慢对这个职业没有了信心。”阿东说,小白似乎也没有和别人说过他的这些无奈,但性格却慢慢变了很多,以至于后来生活窘迫,到处借钱,再后来又参赌,才一步一步滑进了人生的陷阱。

2007年12月20日,北京律师张新在中国律师网上发帖《这是中国年轻律师的悲哀吗?》,他针对目前青年律师的生存状态,谈到刚入行律师生存的艰难,“……在北京,一个月几百块钱的生活是什么样的?用四年时间学习法律,一年的时间考司法考试,还有一年几乎不给钱的实习生涯。北京还是全国几个给实习律师工资的城市之一,其它地方更是喝西北风。”

律师生存状态

在西部法网上,宝鸡一名法官谈到了自己多年工作的亲身体会,“……事实上,我们的法官不仅有级别,可以毫不危言耸听地说,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法官服从上级及他所属环境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的时候比较多,有时,法律只是一个结果确定之后寻找理由的参考文本。”

这个“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无疑含义广泛,颇值玩味。

海南知名律师王向和日前写过一篇反响强烈的文章。这篇名为《两百年后再当律师》的文章,他称是基于他从业10年的经历写成的,“目前的环境,很不适合中国律师的生存,我以为,再过200年当律师,才会如鱼得水。”

说起律师面对的司法环境,他深有感触,“残酷的现实是,法庭之上,尽管律师说得条条是理,头头是道,纵然天花乱坠,也仅此而已,这与案件的胜败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甚至没有关系,有理而不一定能打赢官司是其真实的写照!”

这位知名律师曾提出过一个“三余三十一理论”:怎样才能打赢官司?律师的能力、水平、经验、才华占三分之一;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三分之一;与法官的关系三分之一。他的这个“理论”,在当地律师圈赢得共识。

在阿东的分析中,律师生存环境的恶劣,除了在公检法人员面前“低人一等”,还需要“经营”与当事人的关系,需要“脸厚心黑”。

所谓“经营”当事人的关系,是指因当事人一般不懂法律,想接到案子,律师就得把案子从“法律角度”分析得复杂无比,还要强调自己多次代理过这样的案子,有经验有能力。

接下案子后,还要会控制案子的进度,要让当事人觉得律师的确在辛苦办案,勉强换得当事人信任,才可以顺利拿到案子判结之后的代理费,才有希望这个当事人成为自己下一个案件的“介绍人”,引来回头客。

阿东特别强调,“有时候,处理不好和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一旦到司法局或者律协投诉一下,在圈内就传开了。小白曾经被多次投诉过,可能也和处理不来与当事人的关系有关。”

而说到同行间的案源竞争,阿东说,“要凭很多因素,律师事务所的名气,中间人的背景,社交圈的牢靠,法官的引荐等等,就这么个小地方,又能有多少案子呢,僧多粥少,一旦有大案子,很多人都提前盯上了,都千方百计想争取到,竞争十分残酷。”

职业一体化

律师这个行业,也分三六九等。“宝鸡这么个地级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有近千人,真正混得好的却不到10%,所谓混得好,也就是经常有案子做,有房有车、衣食无忧而已。为什么很多人还在坚持做?大家也就是把它当个勉强养家糊口的工作。”阿东认为。

律师行业也是一个两极分化比较严重的行业。越是名望高、资历深、社交能力强的律师,越是不愁案源,“甚至可以挑选着做”;而越是刚入行,越是没名气的律师,越发愁案源,常常劳而无功。

律师是一个自由职业,经过多年运行,在业内人看来,所谓律师事务所,事实上只是一个律师要获得执业资格的挂靠组织,而日常的工作、案源的获取、案件的运作,几乎都是律师一个人在做,律所不但不给发底薪,还要在律师的每个案子代理费里面提成,供律师所开销和发展所用,“这是一个完全自主沉浮,适者生存的高度自由职业。”

阿东说,律师之死,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律师的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律师是一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司法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法律上是有组织有管理的职业,但在现实中却成了无人“嘘寒问暖”的“个体户”。

西安律师车晓刚认为,在现在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下,一个青年律师,至少需要五年才可以勉强“养活自己”,而在这五年内,基本上是在“挨饿”,在“挨饿”的过程中,有很多年轻人坚守不住了,纷纷放弃或者转行。

阿东说,“前些年,人们还觉得律师挺神秘挺体面的,到现在,人们看到律师,已经司空见惯,混得不好的,比民工强不到哪里去,小律师,何谈社会地位,何谈职业理想?”

据悉,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该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新法里,首次明确了中国律师可以开设个人律师事务所,同时,还对律师调查取证、出庭言论等环节给予了很大范围的宽松和解禁,且明令禁止“律师事务所间、律师间不正当竞争”。此次修改理念先进,修改的内容很多,一经通过,便受到了业界好评。

多位受访的律师认为,新《律师法》的通过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法治进步的表现,明确地提升了中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地位。过去的律师法,只是完成了律师资格一体化进程,随着法治与文明的推进,中国律师最终定会与国际接轨,从而真正实现律师职业一体化,那时候,可能才会有一个趋于完善的职业生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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