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家国事业,秉承民生使命

时间:2023-04-20 09:50:0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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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有义有奉献,有家有爱有祖国,慈善家何耀棣不仅为华夏慈善事业树立了成功样本,也为整个社会树立了慈善价值的最高典范。

也许,我们对他在法律界所达到的高度只是敬佩,也许我们对他商业界取得的成就只是感慨,但对他慈心扬善、济天下的爱心公益事业,我们除了身心的震撼外,更多的是能从他“慈心表爱,和谐扬善”的征程中、从他对“爱”和“善”深彻感悟并身体力行的执着中,深深地感受到一种巨大力量和伟大精神。

这种力量能穿透人心,这种精神能警醒人性,最重要的是这种力量具有示范效应,能不断发酵与扩散,从而不断地影响和改变着整个社会。的确,对于社会来说,慈善公益事业绝对不是一个人的事,任何一个慈善家都应该具有浓烈的家国情怀和社会使命,只有这样,他们的行动才有影响力,才能带动全社会行动起来,才能将点滴之水汇成汪洋江河。

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何耀棣认为,自己的爱心公益事业更重要的价值在于他的示范作用和榜样效益。正是在何耀棣坚定而持久的行动下,慈善的力量才源源不断地注入到了社会最需要的地方;正是在何耀棣执着和坚持下,慈善的力量才显得卓有成效和深具社会价值。

何耀棣的法律人生

何耀棣是一位有魄力的开拓者,他有着坚韧的意志和高瞻远瞩的眼界,这让他拥有了更高远的理想和更坚定的信念。在香港的法律界,何耀棣声望极高,他被誉为开拓中国内地法律业务的先行者之一。何耀棣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创办的何耀棣律师事务所,数十年间便由“新丁”跻身香港“五大”律所之列。

律师事务所的壮大与何耀棣拥有的智慧分不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何耀棣清晰地提出了的将地产拥有权和使用权分割的概念,这一极具前瞻性的创新理念为内地回避当时宪法规限房地产买卖,发展房地产经济功勋卓著。何耀棣早期在法律界的另一重大的贡献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概念,这也为中国政府带来巨额财政来源,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成功源于积极的心态,也源于经年累月的持续坚持。何耀棣这位生于忧患,却始终心怀祖国的壮志男儿。

家族的“爱心基因”

1944年,世界充斥着动荡和不安,二战胜负未定,抗日尚未结束,在这个特殊的时代,有一个男婴诞生在香港,他的一生注定与众不同!

父亲给这个男婴取名“何耀棣”,希望他以后能“光耀门第”。这个孩子没有让家族失望,他在香港起家,从香港走向全中国,如今走向了全世界。

何耀棣祖籍广东东莞,虽然其家族并不是富庶之家,但从家族传统上来看却有大爱之家,爱心的家族基因也深深地植根在何耀棣身上。何耀棣后来在捐献加拿大某老人院的捐赠牌匾中提到,我爱国爱同胞的思想,由先父遗存,早已在血液 中,先伯父何梅爱国情切,青年时参加革命地下工作,光荣牺牲。先父至死不忘……而奉行先父教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念。

据何耀棣介绍,其父亲原是私塾的老师,后来转行经商,在香港新界元朗开设民生书局,经营教科书及文具零售生意,而后在香港中区开始总店,小本生意够糊口,但是算不上富裕。耳濡目染,加上父亲的言传身教,从小何耀棣就喜欢看书,热爱学习。他时刻告诉自己,要自强,要努力,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努力总会有回报,聪颖勤奋的何耀棣在21岁便以—级荣誉生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系,之后转攻读法律,1969年考获律师资格证,成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之后他又获得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注册大律师资格,并担任国际公证人多年。如果说在香港的学习、生活为何耀棣今后的人生道路描画出了一个轮廓的话,那么在多年的学习、工作则从各方面使他的人生蓝图逐渐清晰。同样,在求学的这段时间里,何耀棣不仅在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等方面获得了极大地提升,还使他形成了理性、求真、博爱、上进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创新理念与法律界的成功

有了深厚的专业积淀,何耀棣选择了律师行业。

可以说,何耀棣是一个有魄力和开拓力的人,之所以选择律师,何耀棣考虑再三。“做生意固然好,但是总有一种东西让你觉得跟做生意不一样。”何耀棣说,“做一种专业更能彰显人生的价值。”

何耀棣回忆说:“在开创及拓展律师行业务过程中幸得很多客户的信任,全体同事的努力,又巧遇机会,在十数年间有‘新丁’跻身至‘五大律所’之列确实难得,但绝非巧合。”任何事业上的成功都绝非简单之事,而是多种因素共同造就的。律师事务所经营的成功之处,除了何耀棣深谙专业知识外,还在于他智慧的头脑。何耀棣始终能清晰地看到事情的关键之处,他分析了行业的实际状况,在服务和经营上进行了针对性创新。可以说,正是他创新理念,才为他从零起步的律师所迅速赢得了声望与地位。

在经营上,何耀棣的创新无所不在。首先何耀棣打破了以往“律师”高不可攀的印象,改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一切以服务为本,例如部分给客户的书信同时采用双语(中、英)书写,方便客户,提高沟通。

另外,何耀棣思忖,既然以服务为宗旨,那么我们的事务所成立后,最关键的是马上将服务带到客户那里。为了实现这个目的,需要开设分行,但单独成立一间分行的话行政管理难度很高,同时维持高服务质量亦是难题之一。凭着个人的商业经验和魄力,何耀棣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多开分行。事务所便在两年间开设了总、分行共六间,分部在香港九龙及新界四个新建的市镇。

在战略上的创新,也让何耀棣的律师事务所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用户的肯定。为了要有充分的客源和业务量去支持这六间分行,何耀棣自有一套战略,他偏重“机构和企业”的客户,而不倚重私人客户的策略。凭借坚硬的专业技能和优质的服务,何耀棣当时深得资深银行家的赏识,因此后来银行界很自然地成了他们的主要服务对象。

有针对性地进行变革是创新,与时俱进地改变方案策略也是创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让内地经济焕发出活力。中资企业到香港拓展业务,何耀棣应邀协助中资企业协会注册成立,并担任该会法律顾问一直到退休。这些机构对何耀棣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与此同时,何耀棣不顾家人和同事的反对,以自己独到的前瞻性眼光,毅然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方向转向内地。这个决定让何耀棣律师事务所成为拓展内地市场的先行者。可以说,创新的理念和策略让何耀棣的律师事务所不断地成长壮大,也为他后来的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司法部推行委托公证人制度,主要是将源于香港而即将在国内使用的文件须经司法部委托之香港律师公证核实。第一批委托的法律界人士包括已故著名爱国律师廖瑶珠、何耀棣等八人,在国内被称为“八大律师”。如今律师队伍逐渐壮大,又成立了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何耀棣于1991年担任该协会主席三届至1994年止。从1992年到2001年,经此制度公证回国内的文书总量超过90万件之多,不仅为港人提供了方便,亦为国人、企业把好第一关。

1995年7月,何耀棣律师事务所被选为“全港十大专注银行业务律师行之一”,这可以说是肯定并确立了该所在业界的声誉和地位。香港业界刊物《New Gazette》还对此进行了专题报导。据《New Gazette》1995年刊出的香港大律师行龙虎榜,按照员工人数计算,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以280人排行第四位。虽然何耀棣早已功成身退,但继任者仍然努力奋进,所以时至今日,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仍是全港最具规模的律师行之一。

何耀棣的商业人生

除法律服务外,具有敏锐嗅觉的何耀棣在商界同样具有出色的业绩。

商业的成功,奠定了何耀棣事业的辉煌。他先后创立步飞保险公司、耀棣置业有限公司和耀棣财务有限公司,并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进行房地产投资,近二、三十年,移居海外华商在异地经营房地产,成功而能获巨利者,为数不多,何耀棣是其中佼佼者。

商界智慧 敢为人先

在改革开放之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私人不得买卖。在这样的情况下,何耀棣率先提出房屋产权与使用权分割、土地出让等概念,从而促成了内地第一宗外销房地产项目。 “压力非常大,做不成的几率很高。因为这在当时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不理解,要说服政府、说服很多人,这需要特别长的时间,”回忆当时,何耀棣十分感慨。

何耀棣成功了,他的成功既是因为他非凡的智慧和眼界,也在于他敢为人先的魄力和胆识,还在于他的坚持和执着。在坚持中,何耀棣用了三年的时间,研究出了一套既不违反宪法,又能促成交易的土地有偿转让办法。这一重大突破让中国的房地产业赢得了发展空间,发展房地产经济功勋卓著。

何耀棣的开创性做法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随着“使用权”这一新概念的逐渐被接受和使用,国内房地产业蓬勃发展,外销商品房吸收了大量外来投资,积累金额不断增加,创造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在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的中国,因为许多法律工作还不完善,何耀棣相信。许多事情正如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所说,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中国是几千年来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是讲诚信的民族,所以“法约”不多,但可以用合约来补充。凭此信念和方法,何耀棣在内地的法律服务越做越大,帮助签订许多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遍及多个行业,其中包括银行及企业贷款,融资安排等,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再接再厉 续写辉煌

涉足商界后,要做就做最好的何耀棣一步步开疆扩土,其商业智慧也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地释放。

何耀棣先后创立步飞保险公司、耀棣置业有限公司和耀棣财务有限公司,后又与香港上海商业银行合作成立上海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至退休为止。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面对新鲜的事物,人们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何耀棣决定此时进军内地市场。他说:“所谓万事开头难,起步阶段的确是因难的。例如,当时的法规、制度尚未完善。甚至令海外投资者有恐俱心理、觉得投资没有保障,打退堂鼓。我相信中国人是讲信用的,同时在合约方面补救,让外商稍微安心放胆,这之后就要看中外两方履约的诚信,建立互信,继续合作的基础稳固了便有下一次的合作。个人认为若当事方多见面,多洽谈,多了解方可建立互信。”

在商海中拼搏的何耀棣,从来不忘自己身上社会责任和使命。他始终心系祖国的发展,并于1979年发起成立“专业人士促进现代化协会”,无偿到内地讲学、办座谈会,将香港和外国的先进经验、制度和技术源源不断输送到祖国内地;同年,为内地首个房地产外销做突破性推动,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打开“缺口”、走向国际的进程中做出了贡献。何耀棣先后当选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七届人大代表、海南省法律顾问、消费者委员会主席、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主席、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副主席等职。先后被授予香港大学名誉院士、国际美洲大学名誉博士,2009年荣获“优秀中华人物”称号。2010年荣膺“2010中华十大财智人物”荣誉称号,何耀棣横跨法律、经济两个领域,均有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可谓德高望重、实至名归的港商领袖。

何耀棣的爱心公益人生

在善良的何耀棣看来,在追逐财富的过程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才能赢得公众认同与尊重。所以,他选择了另外一种生活—将慈善进行到底。

何耀棣本着“取诸社会,用诸社会”的理念,在公益事业上不遗余力:29岁就当选保良局主席;1976年被委为太平绅士,长达二十二年;致力于教育事业,担任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等多个院校校董,退休后,成立非牟利组织中国香港何耀棣慈善及公益事业有限公司,以“助人自助”的方式,在内地推行扶贫、教育、医疗等公益慈善活动。

在中国做慈善,何耀棣还给自己有个约定,就是在中国只做慈善,不做任何生意。这也让很多人不理解。随着何耀棣的慈善事业在国内做得如日中天,许多人也慕名找上门来。然而,大部分人都是带着目的和利益来的,或是项目请托,或是借机炒作,这些都被何耀棣毅然决然地回绝了。“我到中国来有一个基本性的原则,就是在国内只做公益慈善事业,不做任何生意。”这个原则其实在早年何耀棣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时便定下来了,这是他的做人风格,也是处事原则。至今,何耀棣在国内捐资逾千万元,在国内却连房子都没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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