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嘉:在真理与谬误间寻找支点

时间:2023-04-20 09:20:1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他是首位于中国司法部注册的香港法律顾问。

他的执业标志着内地与香港法律界的合作。

他的人生天平上只有法律和事实,他用正义寻找真理。

吴永嘉先生,一个律师、一个学者、一个社会活动家、他的职业成就和思考力,使他无形中成为集法律专业和社会正义感于一身的青年律师楷模。

正义——梦想执着的追求

都说人生来就注定要在喜欢的方面发挥得淋漓尽致,不知道这种说法有没有科学依据,但在吴永嘉先生身上,却得到有力的证明。

吴永嘉出生在香港,从小就对秉持正义的律师有着浓厚的兴趣。考大学那年,为了能报上心爱的法律专业,他还耍了小小的聪明。母亲希望吴永嘉读医学专业,但在填报志愿时,他告诉母亲,若报了香港中文大学的医学专业,再报香港大学同样专业就没有意义了,于是就报了香港大学的法律专业,结果两个学校都录取了。“我当时哄着我妈说香港大学比较合适些,最后我妈就同意了,其实那时填报的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也不是医科,我妈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件事。”吴永嘉先生笑道。

1991年,吴永嘉先生取得了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进而又攻读了香港大学的法律深造文聘。为了接受全方面的锻炼和实际运用技能,毕业后,吴永嘉先生先后到香港各个律师事务所实习。由见习律师做起,从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1997年吴永嘉与朋友合伙创办了董吴律师事务所,在经营的过程中又逐渐加入两位合伙人,2005年改名为董吴谢香律师事务所。

董吴谢香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从事华人的各种法律业务,在香港地区也是人人皆知的律师事务所,里面的九位律师分工明确,在各个领域和方面都颇有成就,“我们主要做民事案件,合同纠纷、商业上的经济纠纷。大部分都是在做内地和香港有关联的商业案件。比如说,香港公司到大陆收购的合同签订,大陆公司在香港寻找融资公司等一些经济案件。”

在这之前香港律师行业经历过一个革新的演变过程。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香港律师工会和政府共同制定了一个收费标准,规定了最低的律师收费标准。凡是要买卖房子都要通过律师,房子买卖双方的律师不能为同一人,如果按揭买房则要再请律师,政策的优惠,使律师行业很受欢覾-。到90年代中期,取消了律师的固定收费标准,大批律师事务所纷纷转型,引发了香港律师行业的大浪淘沙。在这里,吴永嘉先生用严谨的语言和清楚的条理举出了一个例子。“1997年,在香港金融风暴前香港大概有400多家律师事务所,到2000年就只剩下了300多家,有100多家倒闭或合并,此时虽有大量的国外律师事务所进入香港,但主要是瞄准大陆市场,因为香港律师工会规定在香港开办一定年限后的律师事务所,才有权在内地开办办事处。所以自2001年开始,外国律师事务所通过大规模收购或合并,形成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现在,如果说律师业务做的比较好的,可能就是商业方面,或专注某个专门行业或领域,这样才能盈利,如果还是只做房地产、离婚等案件基本上没办法生存了。”然而,不论格局如何改变,始终坚持随市场变化而变化的思想、明确的发展思路、遵守统一的执业规则、完善的竞争机制的吴永嘉先生,所创办的事务所在这次行业洗涤中不但沒有受到冲击,反而越做越大。十余年的执业生涯,磨砺了吴永嘉先生刚正不阿、正义凛然的秉性。十余年的风雨阅历,赋予他乐于奉献、心繋民生的情怀。

素质——合格律师的前提

律师已成为21世纪引人关注的职业。在这个特殊的群体里,活跃着一群有内涵、有胆识的人才,他们在许多人为之困惑的物质和精神这个矛盾体里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

什么是律师,具有不同价值观的律师有不同的理解,在吴永嘉先生看来,优秀律师就是体现在专业素质和对公平正义追求的完美结合。因此对律师来说,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是不可或缺的。由于社会不断发展,法律越来越精细,要有不断学习的精神,律师才能适应当事人的需要。

在十几年的律师从业中,吴永嘉先生一直强调,一个合格的律师一定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这期间有件让吴嘉永先生印象深刻的案件:一宗侵权官司。吴永嘉先生代理A客户的辩护律师,两年的官司纠纷,代理B客户的律师事务所在程序上屡屡出错,屡次缺席,最后导致高等法院也对他们很有意见了。为当事人阐明事实的同时,吴永嘉先生还征求客户的意见,没有追究到最后。吴永嘉先生认为律师不能挑词架讼,在办案中他主张将不必要的诉讼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无不彰显他的人格魅力。

律师素质差异的存在是对法律和当事人的不负责任,当然这也与律师队伍的培养有关系。“1984年,中英声明后,有一部分人对香港的法律体制没有信心,有人没有到过内地,对中国政府不了解,觉得1997年回归后就没有了法律,有些层次好的,教育好的人选择到国外留学,或者是不选择学习法律这个专业,一段时间法律专业门槛较低。”

吴永嘉先生认为:“合格的律师首先要能灵活地使用文字,律师的工作每天都要写、说、看。语言很重要,不仅要理解语言还要会清楚地表达语言,即能写又能说。二是要有好的记忆力,我们要看很多重要的文件和法律条例,有时不可能一一道出,但在案件审理中能灵活地运用,知道类似的案件条例和法规,对照现实的案件能够运用。三是分析能力要强,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律师在审理案件时大脑思维混乱,反应迟缓,加之英文程度不高,在法庭上自己都讲不明白,就不可能说服别人了。”相对于现在香港律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吴永嘉先生身上兼具着诚信、谦虚、勤奋、认真的品质,这应该值得同业人士学习。

义务——做两岸发展桥梁

2004年3月27日,重庆市司法局专门举办仪式,为吴永嘉先生颁发了编号为“GWZ渝第0001号”《香港法律顾问证》。吴永嘉先生由此成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首位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香港执业律师。这标志着CEPA众-议允许的香港法律服务提供者以联营和受聘两种方式进入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吴永嘉先生到内地执业是香港与内地双方法律界合作的象征。拥有专业知识和深厚从业背景的吴永嘉先生主要是针对内地企业融资方面提供全面而权威的服务。

和一些内地律师不同,吴永嘉先生在内地的业务不只是打官司。他接受的第一项任务是给重庆市外经委当法律顾问。在过去10多年中,他与内地相关政府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关系,给政府部门当法律顾问的同时,亦与境内外不少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有广泛的联系。这有助于他为企业、政府机关和个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他致力于维护委托人利益,并以睿智和值得信赖的人格魅力赢得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得益于娴熟的外语能力、丰富的从业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两岸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

吴永嘉先生不仅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而且他在社会工作中也非常活跃,身兼重庆市政众-委员、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等40多项社会职务。为了促进两岸的经济合作,他经常四处奔波,为内地的招商引资和香港经济繁荣积极奉献自己的力量。身为国酒茅台会秘书长,他为贵州的招商引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国酒茅台会也成为一个以酒会友,为贵州招商引资的著名社团。每次活动中更是请来了各国的总领事和高层官员,不仅促进贵州经济发展,也为整个中国经济发展打开了沟通的大门。

此外,吴永嘉先生还涉足商界,在内地投资多处,创办了3家企业,在上海与朋友合资一家四星级酒店。经常奔走于各地,问及会不会影响在专业方面的发展,吴永嘉先生说:“如果说没有是不可能的。但我都主要向专业方向发展,法律是我的专业,我始终都是不会放弃的。”吴永嘉先生坚持认为律师事业是他一生的追求,选择了这条道路,就应当勇往直前,风雨兼程。

作为一名律师如果想要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飞跃,则需要有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工作要求,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律师职业的归属感和使命感。 想必这也是吴永嘉先生从事律师的恒久动力,这些信念,也让吴永嘉先生满怀热情地投入到律师这个行业中去。

人物简介

吴永嘉

重庆市政委员、香港董吴谢香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首位于中国司法部注册的香港法律顾问、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重庆海外联谊会理事,担任福建省青年联合会香港地区特邀委员、国酒茅台会秘书长、珠海海外联谊会理事等多项社会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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