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企业与社会关系演变:进程、逻辑与前景

时间:2023-04-16 10:15:1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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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企业与社会关系的70年演变实质上是“单位制社会”逐步瓦解并转向“企社分离”“企业嵌入社会”的渐变过程。企业与社会关系变迁的背后是组织生存的制度逻辑、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组织载体以及政府的功能与角色的渐进性变化。步入新时代以来,共享经济成为推进企业与社会关系融合的新纽带。但是,在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共生融合过程中,企业基于市场逻辑支配下的“社会脱嵌”行为广泛存在;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整体发展水平偏低,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理念与管理实践的内生化进程受阻;政府、企业与社会三者的社会责任治理能力仍然薄弱。未来需进一步在宏观层面深化推进企业“社会脱嵌”行为的社会责任制度供给,在微观组织层面探索建立混合型组织成长的社会支持机制,以及推进社会多元主体形成“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共同体”,最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年;企业与社会关系;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1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19)06-0005-15

在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政府、企业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不断发生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幕,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公有制经济逐步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计划经济主导下“政企不分”“政社不分”“企社不分”的政企关系、政社关系与企社关系得到重构[1],主要体现为在计划经济时期依托于国有企业或集体单位下的“单位制”逐步瓦解,且“单位制”下的“单位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人”“社会人”与“共享人”转变。具体来看,微观组织层面的国有企业改革历经了“放权让利期”“制度创新期”“国资监管期”与“分类改革新时期”的时序性推进过程[2]。国有企业逐步由社会逻辑主导下的社会组织场域向市场逻辑主导下的市场组织场域转变,最终向双元混合逻辑下的混合型组织场域转变,从而推动了国有企业与社会的嵌入与融合的历史进程。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营企业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深化加速发展。尤其是在民营企业的市场合法性与社会合法性得到确立的背景下,民营企业逐步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活跃组织载体,主要体现为:民营企业通过企业社会责任议题实践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涵盖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价值与社会共享价值,为增加社会整体福利与推动社会整体转型提供不竭动力[1]。

由此来看,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演变历程实质上是围绕着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组织形态变迁、制度逻辑变迁、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变迁以及经济形态变迁的动态过程。本文首先梳理政府、企业与社会三者关系的理论脉络,为搭建政府、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提供基本的理论框架,并基于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整体进程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变迁过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企业与社会关系70年变迁历程下逻辑特征的转变,主要体现为制度逻辑、组织形态以及企业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功能、机制与方式的逐步演化。步入新时代,新的经济形态为企业与社会的融合提供了新的经济纽带。但是企业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行为异化困境、社会责任内生化进程阻滞以及社会责任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偏弱等多重困境。为此,本文从制度层面、组织层面、治理层面入手,就未来推进企业与社会关系的进一步深度融合提出若干建议。

一、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一个理论脉络

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与治理体系之中,政府、企业(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者、社会学者与管理学者争论不休的学术话题。从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发展脉络来看,古典经济学派、新古典经济学派、凯恩斯学派以及新自由主义学派等不同学派都对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其中以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论秉承市场万能论,即通过市场供需关系以及价格关系就能够达到社会充分就业的状态,认为市场自发调节各类资源就能够实现最优供给与配置,最终形成市场的供需均衡。从这个意义上看,企业基于市场资源配置能够解决任何问题,社会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因此,在自由主义论下,政府只是市场的“守夜人”,市场的边界远远大于政府以及社会的边界。也正是由于自由主义论下“政府—市场—社会”处于完全失衡的状态,20世纪30年代引起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此后,凯恩斯学派提出的国家干预学说对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厘定,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即使市场运作过程似乎完美,仍然难以抵消掉諸如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逐利短视主义下的社会问题以及经济波动等市场问题[3],且市场运行过程本身也存在一些诸如垄断、负外部性等市场失灵问题[4]。在此背景下,凯恩斯学派认为政府需要在市场运行中发挥重要的干预与调控职能,市场的边界由此逐步缩小,政府干预市场的边界逐步扩大。政府干预学说以及市场失灵理论修正了自由主义理论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边界。但是,不管是自由主义理论还是凯恩斯学派,二者都对企业(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较大程度地忽视,在凯恩斯学派理论中,其根本的出发点仍然是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失衡,打造市场中的“有为政府”,政府与社会、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充当政府或市场的工具附庸,甚至被传统经济学理论体系排斥在外。

基于政府干预主义的凯恩斯理论不仅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重新调整,也为西方“二战”后的经济大增长提供了理论范本。但是20世纪60年代后,政府干预下的市场经济体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矛盾与新问题,如政府财政赤字、社会福利计划失败以及企业与政府的寻租腐败问题日益严重。由此,学术界意识到基于传统政府与市场的二分法难以打造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试图寻找政府与企业(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力量以弥合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鸿沟。社会学与管理学理论看到了这一理论突破口,其中不乏代表性的是利益相关方理论、组织生态学理论以及社会资本理论,这些理论大多对传统经济学理论中所漠视的社会与企业、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修正。其中利益相关方理论认为企业作为市场的微观主体,在市场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对经济性利益相关方如员工、供应商、竞争者与合作伙伴等,以及社会性利益相关方如政府、社区与环境等。因此,企业对于经济性利益相关方与社会性利益相关方的主体边界界定,以及企业对于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实践内容与实践方式,决定了企业以何种方式影响社会与政府,形成基于利益相关方主体边界下的企业、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影响关系。组织生态学理论将企业组织所处的环境视为一种社会性的整体性生态系统,且分为微观、中观与宏观系统三大层次,分别对应于组织个体、组织种群以及种群之外的宏观社会系统。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下,企业基于不同的生态位形成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由此在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社会系统中的一个交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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