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位到官位(一):以汉魏南北朝的校书郎为例

时间:2023-04-15 18:30:1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西汉时期的“校书”只是一个职位,是由他官兼领的工作。东汉的“校书郎”是由“校书”职位和“郎”官位组合成的一个习惯用语,其本质是郎官,也就是以郎官去领校书。虽然东汉有校书部这样的机构,但并不管理校书郎。魏晋新设的“秘书郎”本来是取代校书郎从事校书工作的官员,但由于门阀社会的成立,秘书郎异化为高门大族的起家官,当官而不任事。对于这种情况,南朝继续采用以他官领校书的老办法,北朝则在秘书郎下新设校书郎以从事校书工作。两汉的他官领校书与北朝以至隋唐的校书郎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专家治专学,后者可能只是从事简单的文字校对工作。对“校书”从职位到官位演变过程的个案考察,或许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官僚制度形成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校书;郎官;秘书郎;校书郎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19.01.07

一、概念的界定

本文的“职位”并不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大致有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相对于“官位”来说,没有官品,这是“职位”的核心要素。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始终没有官品;二是在某个时期取得了官品。其次,必须有事可做,有权力、有责任。这也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某些事务本来并不包含在已有职官的权责范围之内,经过长期行用,在这个时期固定为某些职官的职掌;二是长期设置的某些职位,取得官品,变成了新的官位。

这样一种无官品、有权责的“职位”并非魏晋南北朝时期特有的现象。廖伯源先生在研究秦汉时期皇帝使者与官制演变的过程时指出:“其一、使者奉诏出使,执行某一使命,本为临时差遣,使命完成,其使者之身份就结束。但有某种使命,习惯性常遣某一官职之官员出使执行,久而久之,该使命渐变成该官职官员之固定职掌。……其二、使者之使命成为一新官职之职掌。……其三、官制演变之一现象是有些官职之出现,先有其职务之事实,然后才设置该官职,故其官名是从动词转变而来的。”①赖瑞和先生在研究唐代“使职”时提出“举凡没有官品的实职官位,都是使职”的观点②,都很有启发意义。本文之所以没有使用“使者”“使职”这样的名称,是因为秦汉的“使者”、唐代的“使职”,有比较明确的定义,具备一些共同的特点。秦汉的“使者”,出使的意味较浓。唐宋史籍中“使职”有大量用例,含义显豁、明确。无论是“使者”还是“使职”,都不能不加辨析地运用到魏晋南北朝“职位”的研究中来。因此,在没有找到如“使者”“使职”等史籍固有词汇时,本文暂且使用描述性的语言来界定魏晋南北朝“职位”的研究范畴。

作者简介:刘啸,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讲师(上海 200241)。

①廖伯源:《使者与官制演变:秦汉皇帝使者考论》,台北:文津出版社,2006年,第325329页。

②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16年,第72页。另参见陈仲安:《唐代的使职差遣制》,《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63年第1期;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98101页。从对“职位”的界定范畴上不难看出它与官品之间的密切联系。在这一方面,阎步克先生作出了重要贡献。阎先生借用现代行政学的理论,设计了“品位—职位”“自利取向—服务取向”的研究框架,对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阶制度有很多独到的见解,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17页;《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25页。;特别是他揭示的“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的特点,其实也是廖氏“使者”说,陈氏、赖氏“使职”说的核心要素之一。不过,阎先生更多关注的是既有的官僚等级制度,也就是已经取得秩级或官品的职官,这与本文的视角是不同的。赖瑞和先生在研究从使职演变为职事官时曾经简要回顾了唐代秘书省校书郎的前世今生,说明“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官制,在最初设置时,往往是从使职开始的”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第4652页。。本文即是在此基础上,考察汉魏南北朝时期的校书郎是怎样从“职位”演变为“官位”的。

二、西汉的“校书”与东汉的“校书郎”

《汉书·艺文志》曰:

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迄孝武世,书缺简脱,礼坏乐崩,圣上喟然而称曰:“朕甚闵焉!”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班固:《汉书》卷三十,第1701页。关于《艺文志》序文的考释,见王应麟:《汉制考汉艺文志考证》,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19121页;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第113页;陈国庆编:《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8页;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29页。

西汉建国之初,承嬴秦焚书之祸,文献散亡。惠帝四年(前191)三月,废挟书之律班固:《汉书》卷二《惠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90页。,孝文、孝武置博士以广经说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载刘歆《移太常博士书》,第19681971页。余嘉锡先生认为,汉代校书始于汉初高祖时期,至宣帝时期,“校书之事,在西汉时几于累朝举行,以为常典,虽其所校或仅谈兵,或只议礼,偏而不全,规模未廓,然大辂椎轮,不可诬也”(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9095页)。,典籍稍备。至成帝河平三年(前26),始诏以刘向等人校书。校书在当时是临时性的任务,所以从专业的角度出发,从各个官署抽调了专门的人才,也就是以他官来做这件事。河平三年,刘向五十四歲起至七十二岁卒时,一直在做校书这件工作,所以史书才会记载“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六○六《简》引《吴越》,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725页。参见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8年,第4245、6365页。。“校书”在西汉,只是一件工作,一个任务,一个职位。只要学有专长即可,既不管任职者本身官位高低,在任职时间上也并没有什么限制,所以《唐六典》在提到西汉的“校书”时才会说“斯皆有其任而未置其官”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秘书省》“校书郎八人,正九品上”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98页。。

推荐访问:汉魏 官位 南北朝 为例 职位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