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循证矫正的哲学理论基础

时间:2023-04-14 17:35:0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循证矫正核心的理论是以证据为基础,科学的指导罪犯矫正的工作。而循证矫正的科学性必然有哲学理论支撑,循证矫正实质上是一种实证主义的方法,最大限度的优化资源与经济理性主义不谋而合,最佳证据的标准就是实用主义。

关键词 循证 循证矫正 最佳证据

一、实证主义:严谨、可靠的证据

循证矫正的方法实质是一种实证主义研究的方法,实证主义哲学的鼻祖是孔德,以后便发展为以马赫和阿芬那留斯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及以石里克和卡尔纳普等人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主要观点为崇尚客观、精确、量化,崇尚机械性预设、彻底的论证,认为自然科学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因而自然科学方法应被广泛应用于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切研究领域。“极力鼓吹科学方法进入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所带来的好处,并以此作为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科学化的标志。”不仅循证矫正的研究是一种实证的方法,循证矫正的实践也是一种实证的方法。

循证矫正的过程也就是遵循证据的过程,有了这些科学的证据,实践者便有证据可循,使实践者更加从容、客观的、中立的而不是盲目的、专制的进行矫正工作,从而为矫正的结果注入理性的、科学的元素。更形象的说就是罪犯矫正的过程类似于为病人治病的过程,医生首先要为病人观察病情,出现哪些不良的症状,确定是何种病因,与类似病例作比较,通过分析,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最有效的,为病人制定治疗方案,整个过程结束后还要系统的记录总结,为下次治疗提供依据。每一次的循证实践的结束意味着下一次的循证实践开始,循证本身具有循环之意且是良性的螺旋上升的循环,这也正好符合了实证研究方法推崇的原则之一,要求科学的结论在同一条件下要有可证性、可重复性。不难看出整个循证的过程就是遵循证据的过程,其实也是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的过程。

二、经济理性:高效益的证据

市场经济的驱使下,理性主义的理念深深的扎根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学中经济理性主义表现为三个主要方面:第一,“经济人”假设的泛化,将“经济人”推演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经济人”追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从反面来讲,最大程度的节约成本,优化配置资源。第二,抽象演绎法传统,将抽象的理性模型直接运用于复杂的现实世界。第三,数学方法的广泛应用。

首先,循证矫正与传统矫正相比,前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优化资源配置的方法,使每一个罪犯公平、平等的享受资源。罪犯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在服刑期间基本的人权应该予以保障,所以每一个罪犯享有平等的矫正资源是基本的人权体现。资源的使用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国家不可能无限制的投入,而罪犯的权利是平等的,这种尴尬局面必须有科学有效的分配资源的方法来解决,也就是这样的重要的驱动力得以产生了循证矫正。循证矫正的资源在分配之前,罪犯的风险级别与犯因性需求都通过严密的评估工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罪犯制定矫正方案,方案的选择也是经过证明有效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这种为罪犯提供有规划、相比配的方案能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保证了罪犯的基本的权利。

其次,司法机关为节省经费不得不作出明智的选择。长久以来监狱监管的失效和传统的矫正模式的无效,再犯率升高的再次给监狱的容纳能力雪上加霜,司法机关为降低再犯率与预防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的经费骤然飙升,决策者们不得不另辟蹊径,寻找更加有效的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有很好的矫正效果的方法。

然后,循证矫正注重科学研究对矫正实践的指导作用,符合了积极理性主义将数字化(量化)的抽象模型直接应用到现实世界的理性特征。循证矫正并非摒弃矫正者的主观经验,主观经验应依据科学的精确评估。罪犯的风险级别的评估有哪些危险因素,危险因素对重新犯罪的影响大小,是通过统计的预测方法——结构的、量化的、经过实证的预测方法。大量采用数学方法的应用,为矫正实践提供可靠、准确的的证据,提高了矫正效果的效能。

三、实用主义:有效的、最佳证据

循证矫正的“最佳实践”源自加拿大,但在过去十年间已经遍布全美国,且被主要矫正机构采纳。而推动美国循证矫正发展成熟的直接动力源于其本土哲学,即实用主义。实用主义的根本纲领是:把确定信念作为出发点,把采取行动当作主要手段,把获得实际效果当作最高目的。毕生都在努力将实用主义彻底融入美国的法哲学思想中的庞德明确指出,司法活动应积极回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社会现实的需求。为了“最佳”,一改传统“依据个体经验”进行矫正的习惯,根据已经实践证明的最佳证据确定矫正的决策与执行;当最终效果不佳时,在实践过程中随时调整方案,最终实现最佳矫正效果。

循证矫正关于最佳证据的判定标准受到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影响。在矫正治疗中,什么是最佳证据?在方法的判定标准是实证主义的,即方法的严格程度。但在价值观上的最终判断标准却是治疗的有效性。不管它使用什么方法,只要是最有效的,它就是循证矫正的最佳证据。疗效决定证据级别,决定证据是否能得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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