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完整版】

时间:2022-07-08 00:04:0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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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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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滨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征求意见稿)

 为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建设法治政府向纵深推进,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结合我区年度重点工作及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依法治区为主题主线,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区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关注权责法定、权责清晰前提,健全约束机制,全面推进滨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公开化、可行化,力争率先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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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滨湖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模式和路径;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公平效率有所改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全面提升,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有效运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率先取得突破,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有力引领、带动法治滨湖、法治社会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 . 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通过落实制度巩固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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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边界,依法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依法清晰界定行政机关权力和责任,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和法律解读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行政管理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半作为”现象,更科学地建构考评体系,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滨湖区在无锡市科创带建设的“桥头堡”、“领头雁”作用,强化行政机关的法治担当,聚焦法治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法治规划的落细落实。

 通过政府机构优化、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改进等措施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坚持部门、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盘考虑组织机构调整与编制资源配备,创新管理,优化结构,盘活用好各类编制资源。适应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进程,推进机构组织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巩固完善区级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审管分离。切实加大放权力度,因地制宜做好工作,提升基层办事效率。

 大力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 . 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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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监管“四管齐下”。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实行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强化行政审批检查监督,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深入推进“照后减证”,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一证准营”。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上位法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贯彻实施《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巩固提升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就近可办的服务模式。更新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完。

 3 .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 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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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政府部门在产业政策引导、投资促进、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职能。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增强透明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各类“隐性门槛”。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坚决惩治违法违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加强对企业开工办厂的推动引导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办照即营业”覆盖面,实行多维度的行政权力下放。加强调研企业营商环境中问题和矛盾,依法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 . 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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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好各单位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 . 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坚持及时清理、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效力的重要依据。

 6 . 重点领域规定细化落实 。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落实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加快推进滨湖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围绕招投标制订更科学的制度和规定。围绕科创带制订有利于科创带发展的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险和专利联盟等规范性文件,制订有利于湖湾区发展的环境保护规定,协调产业、环境同步进步,扶持智能制造、生物工程等产业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加强体系化论证并落实。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 .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决策前,应当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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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将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实行依法决策列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重要内容。

 8 . 规范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规范。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滨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应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将“细化程序、遵守程序”作为部署决策的基本理念。完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9 . 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细化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在行政决策贯彻落实中的作用,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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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0 .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基于行政执法改革的“无锡经验”,因地制宜探索“滨湖经验”。基于权责清晰、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化执法体制改革,高效整合执法资源,依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继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制度和相对集中行使许可权制度。加快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根据省政府赋权清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道),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执法。推行《无锡市镇街行政综合执法指导规范(试行)》,推动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定期开展评估,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避免半执法、乱执法和假执法现象,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完善镇(街道)与区机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在保证投诉人信息不共享前提下,建立健全 12345 信息收集部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之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大执法重心向镇(街道)下移力度,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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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基层倾斜力度。

 11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模式。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执法质量评估制度等制度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协议、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约谈、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和司法审判、执行制度的有效、迅速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两法衔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制度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化和移送程序规范化。完善执法保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依法分析信息化技术、装备的证据效力,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 APP 掌上执法系统,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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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加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欺诈、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建立完善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和严格保护。

 (五)构建社会矛盾化解体系 13 . 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多种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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