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依法治区办对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印证资料紧急通知(2022年)

时间:2022-06-15 16:39:1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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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对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印证资料紧急通知(2022年)

 

  — 1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印证资料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印证资料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 年版)》,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指标体系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需提供的印证资料,现就报送印证资料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2:00 前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 1—20 项,第 34—46 项指标印证资料报送至邮箱:1573144330@qq.com,联系人:罗利平,联系电话:15108573310。

 第 21—33 项,第 47—68 项指标印证资料报送至邮箱:

  — 2 — 416441256@qq.com,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18085778986。

 第 69—100 项指标印证资料报送至邮箱:

 578501923@qq.com ,联系人:简训甫,联系电话:13721510852。

 三、工作要求 (一)各指标印证资料由牵头单位负责调度责任单位统一收集汇总后按指标顺序报指定邮箱。

 (二)印证材料为正式印发的文件(PDF 格式);情况说明用小函头并加盖公章(PDF 格式),标题统一为《XX 关于 XX 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是指开展该指标所要求的主要工作情况介绍,简明扼要、清晰具体,一般不超过 500 字,最多不超过 1000字。

 (三)印证资料须按三级指标顺序逐一建立文件夹后报送;文件夹内的文件名须与提供的文件标题一致。

 (四)各单位报送的印证材料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五)凡未按要求及时限报送印证资料影响创建工作的,将报请区委、区政府领导按相关规定追责。

 附件: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 年版)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9 日

  — 3 — 附件 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 年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需要提供的印证资料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 加大 简政 放权 力度。

 1 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审批服务职责的区直部门

 1.总体情况说明; 2.审批事项办理法定时限,各单位向社会承诺时限。

 2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具有审批服务职责的区直部门 1.本级政府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落实承接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2.区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文件等。

 3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1.本地区主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其联系方式; 2.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有关情况的说明; 3.区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文件; 4.区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 4 —

 项目录; 5.区政府决定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6.发改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情况文件。

 4 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1.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2.区政府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报告等; 3.证明事项目录等。

 5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具有审批服务职责的区直部门 1.市场监管局关于企业开办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2.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关于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的文件; 3.其他涉及的印证资料。

 2. 全面 落实 权责 清单 、负 面清 单制度。

 6 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有关情况的说明; 2.区政府关于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文件; 3.七星关区区直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最新版); 4.全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最新版); 5.毕节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6.市县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决

  — 5 — 定等文件资料。

 7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发改部门会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情况说明; 2.区政府、发改部门有关落实负面清单的文件; 3.省、市或县有关负面清单目录。

 8 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局、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收费制度的情况说明; 2.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实施的情况说明; 3.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开展以上工作的正式文件、工作成果等; 4.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 5.民政部门等开展工作的文件、工作成果等; 6.有关制度文件、投诉举报方式等。

 3. 加强 事中 事后 监管。

 9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情况说明; 2.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正式文件; 3.职能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印证资料; 4.职能部门推行互联网+监管”的印证资

  — 6 — 料。

 10 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明显减少。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规范和减少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工作的情况说明、正式文件等; 2.职能部门梳理取消、整合等公布的涉企现场检查事项目录; 3.职能部门开展涉企现场检查的印证资料。

 11 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本级政府或上一级政府加强信用监管的规章、文件; 2.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的情况说明; 3.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正式文件; 4.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关于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的机制文件; 5.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的实际案例资料。

 4. 优化 法治 化营 商12 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说明; 2.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经过公平竞争审查的主要文件目录; 3.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

  — 7 — 环境。

 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的正式文件等。

 13 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等涉及涉企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部门 1. 《XX 关于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说明》; 2. 准备相关案例(程序、实体必须合法)。

 14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投促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本级政府关于加强本地政务诚信建设的文件; 2.区投促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梳理招商合同、PPP 协议签订情况及履行情况。

 15 对因本级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投促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本级政府关于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及补偿情况; 2.职能部门梳理因公共利益等改变政府承诺、合同约定的情况及补偿情况资料。

  — 8 — 16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2019 年以来本地区对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活动进行清理的情况说明; 2.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名录及联系方式; 3.职能部门建立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文件; 4.职能部门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的文件、工作开展结果等资料; 5.主管部门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的印证资料。

 5. 优化 公共 服务。

 17 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9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 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审批权的区直各有关部门 1.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等工作情况说明; 2.网上可办率 90%以上的印证资料; 3.政务服务进驻情况、未入驻事项及原因、“一窗”分类受理情况。

 18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审批权的区直各有关部门 1.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建设等的情况说明; 2.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建设文件、落实情况; 3.区政务中心“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跨省通办”贯彻落实情况。

  — 9 — 19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 100%。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审批权的区直各有关部门 1. 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整体情况说明; 2. 区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评价台账及差评整改落实情况。

 20 市级政府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 110、119、120、122 等紧急热线外,按上级政府部署将其他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县级政府对涉及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整合 12345 热线的文件及整合情况; 2.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的台账等资料。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 健全 地方 政府 制度 建设 机制。

 21 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2019 年以来本级政府立法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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