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22-05-05 19:56:2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溧水区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服务指南,供大家参考。

溧水区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服务指南

 

  溧水区 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 许可办理 标准及 程序 指南 办理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项目 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和《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 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书面审核)、现场审核、审查、审批、发证。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分局办证大厅现场领取);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合法主体资格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协议等); (7)、食品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操作流程、卫生设施等布局图及说明; (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9)、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仅从事烧烤类餐饮服务或者经营场所附近有居民居住集中区须提供); (10)、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1)、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大型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连锁餐饮总部、集体配送、中央厨房必须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其他可以为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管理规程(仅特大或大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须提供); (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4)、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供); (15)、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供); (1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7)、食品药品管理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须采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业主)私章、签名,申请书填写内容要完整,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归档;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辨,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名。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备注:

 1、受理时间:自收到规范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我局工作人员出具《受理决定书》之日起。

 2、现场审核不合格须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过期不改正或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服务守则 依法办事 热忱服务 公正文明 廉洁高效 受理地点 溧水区各镇、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办证大厅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 监督投诉电话 025-57207931

  溧水区 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许可 办理 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各分局大厅直接受理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许可范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宝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现场勘查 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我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 不符合许可条件 下发《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 符合许可条件 申请人未按期提出复查申请 申请人按期提出复查申请

 复查通过 复查不通过 不予许可并下发 《不予许可决定书》 公示 有异议 无异议 核查通过 核查不通过 决定 准予许可 5 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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