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党课讲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时间:2020-09-29 09:07:2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党课讲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去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公司党委把今年定了“落实条例年”,把五月份定为学条例月。今年党建工作,要结合学习理解条例,对照条例,对基层各支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针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解决,把支部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企业强则国家强。我国发展需要一大批优秀企业,国有企业在其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精神、领导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国有企业现有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总体上这支队伍是坚强有力的。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国有企业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明显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与国有企业肩负的责任使命相比,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国有企业党建大有可为,也必有作为。

  今天的党课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建立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必须在全面加强企业党建的前提下,才能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这个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制度的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廓清了理论迷雾,回答了实践难题,深刻阐明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不要党的领导、怎样加强党的领导等一系列问题,站位高、方向明、点穴准,是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指明了方向。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既不能回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照搬照抄全盘西化,关键是要立足中国国情和中国国有企业的实际,走中国特色的道路。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在哪里?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指出了国有企业的性质、地位和重要性。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因此,领导一切的党必须要牢牢抓住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国有企业的定位和实际,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从政治上看,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重大工程和科技创新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许多重点领域掌握了核心关键技术。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国有企业的布局更加优化、优势更加集中。

  许多投资大、风险大、收益薄、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国防科技、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领域的建设和项目都是国企扛起来的。从经济上看,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作用关键。

  从资产规模来看,2016年,央企创造的增加值约占全国GDP的8.2%,上缴税费和收益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2%。可以说,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为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因此,必须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国有企业各方利益的一致。通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国家利益、职工利益统一起来,在做大国民经济“蛋糕”中发展壮大企业自身,实现多方共赢,最终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两个“一以贯之”并列,意在表明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关系。二者的有机融合,能够保证国有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提升效率增强活力的同时,保持和发挥政治优势,不断校准发展目标,不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真正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国有企业,肩负着“更好体现和坚持”与“进一步探索”双重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必须着力在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下功夫、见实效。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必须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方法论,国企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亦必须尽快在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三、必须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论述,可以说是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坚持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体现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党建有机融合在现代公司制之中,是建设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时代要求。企业党建工作要写入章程,党组织要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关键是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真正形成各有侧重、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决策、协调和监督的制衡机制。关键是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国有企业党建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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