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制度大全

时间:2020-10-19 08:46:2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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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制度大全

医疗管理制度(部分)医务科

查房制度

院领导(行政各科室负责人)查房,每周1次,按院领导分 工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院长 和业务副院长主要检查科室业务建设和医疗质量情况,并对科主 任查房质量作出讲评,医务科科长每周业务查房一次。

住院医师每天上下午各查房1次,观察病情变化,进行诊 断.治疗,了解伤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 医师要做好准备,报告病情。

总住院医师要带领住院.进修.实习医师进行晚间查房,若 无总住院医师,由值班医师重点巡视病人。

主治医师每周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 点查房各1次。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和 进行临床教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对本科病员查房1次或副主 任医师每周查房2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有计 划地组织临床教学。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应 随同查房。

各级医师对危重及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后的病 员,应加强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 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1次护理查房,必要时请科 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指导,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 疑难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临床教学。

护理部主任组织各科护士长每月查房1次,重点检查护理质 量,推广新技术.新业务,研究解决疑难病例护理和护理管理屮的 问题。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 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科.转院 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历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 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 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 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 相关诊疗小组,上级医师,科主任应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 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对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收入住院,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 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的,对 当事医师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 每周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 查。

(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 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4) 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的 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疑难病例讨论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 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术前病例讨论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 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 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 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 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 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 人参加。讨论情况摘要记入病历。

八.医疗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 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好药后查;服药. 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 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 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 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 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 意观察,保证安全。

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 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 用药等情况。

(2) 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 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 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 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 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 体腔内。

药房查对制度(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 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 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①查对药名.规格.剂 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 内容是否相符;③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甑针剂有无 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④查对姓名.年龄;⑤ 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输血科查对制度(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 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 姓名.性别.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 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 对。

检验科查对制度(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 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 标本数量和质量。

(3) 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 检验后,复核结果。

(5) 发报告,查对院区.科别.病房。

病理科查对制度(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 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质量。

(3)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院区.科别.病房。

放射(CT.介入)科 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 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 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姓名.院区.科别.病房。

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1)各种治疗时,查对院区.科 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2) 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金属异物。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

和有无断针。

供应室查对制度(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 量.清洁度。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查对制度

检查时,查对院区.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 查目的。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发报告时,复核院区.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 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查对制度。

九.病历书写及医疗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浙江省病历书写 规范》执行。

1.门诊病历书写制度(1)

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电话号码.工作单位或住 所.药物过敏史等应由患者本人或关系人或门诊病历出售人员填写 完全。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 断或影像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 字。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 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

(3)

每次诊查,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写明时间并由急诊室 加盖急诊图章。

(4)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 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5)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 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

(6)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并与转入科 室联系妥当。

住院病历书写制度(1)

新入院病员的住院病历由住院医师书写或审核签字,首次病 程录由主管医生书写,实习医生不得代写。住院病历不可代替首 次病程录。

(2)

住院病历或住院记录应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 程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医师签名应用正楷写全名,用 蓝黑笔,上级医师修改应标注日期并签名,同时保持原记录可辨 认。病历书写应用蓝黑钢笔水,字迹清楚.整洁.标点符号准确, 简化字以“新华字典” 1987年重排本为准。病历书写不得随意涂 改或挖补。

(3)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 记录于病程记录内,疑难病人应力争在病人入院三日内明确诊 断。

(4)

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 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危重抢救病人 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重病人每日记录,一般病人不超 过三天记录一次,慢性病人不超过5天记录1次,术后病人要连 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由具有执业证书的医师负责记载,主治.主 任等上级医生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字。住院 病人每月要写阶段病程小结。

(5)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 医师会诊要填写记录并签字。

(6)

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前和 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填写,上级医师须签字负责,对术屮可能发生 的问题及并发症要向病人或其委托的家属交待清楚并由病人或其 委托的家属签字。必要时,可通知所在单位或请单位负责人签 字。

(7)

手术名称.术者.助手均填写全名,不得用行政职务或技术职 称代替,手术记录一般手术可委托第一助手书写,主刀者必须签 字以示负责,重大或复杂手术应由主刀本人书写。

(8)

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整齐。

(9)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史摘 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 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意见和随诊计划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 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 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 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病人出院 或转院时,住院医师应将住院过程屮的简要病情.诊断.治疗情 况,今后治疗和随访要求写在门诊病历屮。

(10)

定名为“住院病历”.“入院录”.“第*次入院录”.“病程 记录”.“首次病程录”.“术后病程记录”.“第二次术后病程记 录” ?“体格检查”.“化验及特殊检查”.“交班记录”.“阶段 小结”.“会诊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及“临床病例 讨论“的标题均写于屮心部位占一行,字体大小占二格,病历屮 各史及各史屮的小标题均空二格书写,各标题下的记录亦空二格 书写。

(11)

(一) 不准越格书写,末页行写不完时另起一页,手术后病程 记录应在手术记录后另起一页,术前病程记录后如有空页该空则 空,并标注。

(12)

(二) 医嘱.各项记录签字不准用花体,每页病历之姓名.页数. 住院号.床号应填写清楚。

(13)

(三) 各科需写表格式病历,报医务科,经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一般住院病历.首次病程录.岀院小结.死亡 小结?手术记录可书写电子病历,但需及时打印并审核签字归档, 其余病程录.会诊记录.讨论记录等均应手写,并及时签名,有实 习医师之科室应同时书写完整病历。

中医病案书写要求,按国家屮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九一年五月 “屮医病案书写规范”要求书写,屮西医结合科的病历按屮西医 结合病历书写。

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假条制度(1)

门诊病人一般不开诊断证明,诊断写在病历上,如医疗单位 或病人单位需要时,对已确诊者,可开具。

(2)

对门诊病人和岀院病人的病假条要根据病情从严掌握,可开 可不开的一般不开,如病情确需休息的,门诊医师可开给一周以 内的病假条,一周以上的病假条由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签字;对 已确诊的癌症.骨折等特殊病种及某些传染病,如结核.慢性肝炎 等,住院医师每次可开一个月以内的假条,产假.计划生育假遵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属于故意伤害受伤.意外事故受伤及涉法涉诉等需开具疾病诊 断证明者,要慎之又慎,需出示公安等机关有关证明并经充分调 查和仔细检查后方开给病情诊断证明,并由主治医师签字。(应 考虑由谁审核.加盖什么印章)(4)

本院不做劳动能力鉴定,但对一些确影响体力.脑力劳动的疾 病可在诊断证明书屮说明病情状态。

(5)

门诊病人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假条由门诊医师(包括专科医师) 开,住院病人的出院证明及假条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开。各级医师 所开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假条只限于本科疾病范围内,绝不许跨科 开,更不许不见病人而开诊断证明或假条。

(6)

实习医师无权开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假条,进修医师无权开疾 病诊断证明。

(7)

本院职工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假条由本院保健科医师开。

(8)

门诊病人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假条,由门诊办公室审核后盖 章,住院病人的出院证及假条由各病区审核后盖章。

死亡报告书上报制度按《有关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具体 规定和说明》执行。

二 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1)主要针对目前 国内外亟待解决的医学临床和疾病预防方面的问题以及具有重要 科学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研究。

(2) 学术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结合医院发展 的趋势,且有一定的研究水平。

(3) 起点高,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能力,近期内可望取得成 果。

(4) 课题设计合理,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5) 技术或项目的开展,具备人员.时间.设备等条件的保 证。

(6) 已有明确结论的科研不再立项,防止低水平的重复。

申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到医务科取《开展临床 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将该技术项目的原理.参考值. 临床意义.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标本采集.送检地点等逐一填 写清楚,上报医务科审查,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

论证:新技术.新项目确定后,由医务科组织召开专题报 告会,由有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 设计内容。

审批:申报省(厅)级以上的新技术.新项目,经院领导 审批后,由医务部组织专家论证,再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三.医疗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 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临床工作有创新.有发展,特 制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制度。

(1)

定义:我院未开展过的,属国际或国内前沿的医疗技术项 目。

(2)

审批部门: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院长办公会(3)

审批程序:申请科室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登记表, 包括本次审批项目的国内外进展.院内开展此项工作已经具备的条 件.医疗风险和并发症.出现意外时的处理方案,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等,填写后科主任签字并交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医疗质控委 员会讨论.提问.申报者答辩;医疗质控委员会不记名投票;医 务科记票.登记,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必要时报省卫生厅备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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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医院同意后通知科室准予开展,并通知物价部门审批; 科室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汇报

新项目开展的有关情况(安全性,效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等)。

(4)

审批管理存档(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登记表》)

医师资格准入(1)

住院医师的准入:按《屮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取得相应证件,经上岗培训后,方可准予其正式参加独立临床工 作。

(2)

对国外学成人员的准入:出国留学的手术科室临床医师,如 果脱离临床工作超过2年,非手术科室临床医师脱离临床工作超 过3年,回院后继续做临床工作者,先按低一级的医师资格在相 应科室临床一线工作中轮转一年。一年后,视业务熟练程度,经 科室考核通过后,恢复在科室工作原资格,上述轮转考核情况需 报医务科备案。

有创操作准入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 地维护病人的利益,根据医疗委员会讨论通过,对临床有创检查. 治疗项目实行资格准入。

临床有创检查.治疗资格准入项目专指临床.医技科室在常规 条件下所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紧急情况下,为防止病人死亡或 严重并发症的岀现,我院执业医师均可实施有利于病人的有创操 作。

(2)

有创检查项目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更新。

(3)

有创操作准入适用于通过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屮华人 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在浙医一院的住院医师.主治 医师.进修生.外院的医师.脱离临床工作2年以上准备重返临床的 医师.外籍医师需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操作。

(4)

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前,需在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 作经验医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3?5例后提岀申请,每次应有相应 医师签字。

(5)

申请有创检查和治疗独立操作医师应有专科主任同意签字, 并提前1个月向科室提岀申请,报医务科审查.批准.备案。

经医务批准后该执业医师才允许单独进行有创操作。

(6)

一般情况下,未获独立进行有创检查和治疗操作资格的医师 不得单独从事该检查和治疗的操作。

(7)

因未按规范实施有创操作或实施后导致不良后果的,除按医 院相应条款处理外,暂时取消实施有创操作的资格,重新申请。

手术资格准入 ⑴目的:规范和限定各级外科医师对本专科 手术的操作范围,明确外科医师的手术资格和责任。

⑵程序:各学科以专业为单位拟订初稿,经全科主治医师以 上人员讨论,科主任批准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提交医院医疗质 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⑶方案:经过浙医一院医疗质控委员会认真讨论,通过了浙 一医院基本外科手术分级方案,并规定手术审批权限如下:①

一.二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由指定高年资 住院医师审批);②

三?四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③毁损性手术. 重大特类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应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院审批; ④开展需卫生行政部门准入许可的手术项目应有批文。

各手术科室按照医院外科手术分级方案开展手术,不得违 反,如有违反,医生要承担责任,并经质控会讨论必要时给予暂 停手术等处分。

⑷详见《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办法》

四.门诊与急诊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门诊工 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

(特别是内?外?妇科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 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 领导下进行工作。

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 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对不能确诊的疑难重病员.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 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 专科门诊。

积极实施便民.惠民措施。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分管 门诊的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n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 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手术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 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 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 叉感染。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 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 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门诊医师要采用疗效好,经济便宜的治疗原则,科学用 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 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资深专家.专家.专科挂牌门诊管理制度(1)资深专家门 诊(名医馆)应符合医院规定的要求,实行预约挂号及窗口挂 号,如遇停诊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时通 知病人。

门诊专家应是临床科室的正.副主任医师。晋升高级职 称一年后的医师可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由门诊办公室上报 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确定开诊时间。外院调入本院工作的符合条 件的医师需熟悉三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科主任及主管院领导 批准后开设专家门诊。专科门诊限于临床科室年满3年以上高年 资主治医师。

各科出诊人员根据医院安排的固定时间定期出诊,准时 开诊,做到优质服务,限额挂号,保证医疗质量,如临时不能出 诊者,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经同意后停诊。

尊重病人意愿,切实做到由病人自行选择普通号.资深 专家.专家.专科门诊号,各级人员不得诱导,不得重复挂号。各 科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看普通门诊。

门诊办公室负责专家专科门诊工作管理。对违反上述规 定,造成投诉纠纷,每次给予扣发奖金1006个月。

急诊工作制度(1)急诊范围&急性外伤。b .各类脏器功 能衰竭,各种疾病的急性危象,急性传染病。c .发烧达38°C以上 者。d ?突然出现各种疼痛者。e .各种突然出血.咯血,休克。f . 抽搐昏迷。g ?耳.鼻.眼.喉.气管及消化道异物。h . 口腔.耳鼻喉 科各种急性疾患。i .呼吸困难。j .各种中毒.淹溺.触电.自缢。

 k .急性泌尿系疾患。1 .妇科各种急症。m .急性过敏性疾患。n . 其他急危病症。

急诊工作制度:a.坚持首诊负责制:各科值班医师须服 从急诊预检安排,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准推诿病人,急诊室应和 各临床科室多协商,联系,不断提高预检水平。b .各科必须保证 急诊第一线力量:参加急诊第一线值班医务人员必须持有上岗 证。

参加急诊值班资格,临床科室:获得住院医师职称,从事本 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医技科室:获得士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一年以上;若安排进修人员值班,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在本院 工作三个月以上,并进行上岗前培训,经过业务考核和医院规章 制度考核合格后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发给“急诊上岗”证方可 参加急诊值班。

内.外科固定在急诊室值班的人员不得随便离岗,其他各 科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通讯工具24小时内畅通(若发现有故障, 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院办处理),接到急诊室电话后15分钟内到达 急诊室处理急诊。各科值班者原则上当天不得参加择期手术。

遇有涉及多科的多发伤病人由急诊科主持抢救,其他各科 积极配合抢救,病人经首诊科室诊治后若需请他科会诊,须经本 科上级医师会诊后方能提出(紧急情况例外),各会诊科室必须严 格执行会诊制度,由本院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级别人员医师参加 会诊(紧急情况例外)。会诊意见需详细记录。

急诊科亦承担重危抢救的组织与协调职能,在紧急情况 下,根据病情需要,急诊科有权越级呼叫各科当日值班最高唤医 师参加会诊与抢救,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无故推诿,否则追究当事 者医疗责任。

急诊病人是否留观,由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决定,任何人不 得借故推诿。对急诊留观病人,首诊科室必须严格查房制,所涉 及各科均应主动巡视病人,及时与首诊科室联系,并作好记录及 交接班工作。

对疑难.危重的急诊病人,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呼叫当 天值班最高唤医师来现场指导,协助抢救。对在抢救过程屮擅做 主张?不请示.不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或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请示漠 不关心,草率从事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凡遇有涉及多科的急诊收治,原则上由对其生命威胁最大 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若有急诊,由急诊科(必要时医务科)统一 协商解决。

各科室收治病人必须严格掌握急诊病人优先收治原则,绝 不允许片面强调专业对口,变相推诿病人。

各临床科室应积极做好急诊抢救室.观察室内急诊病员的 疏散工作,急诊暂留观病人超过24小时,须书写留观病历;值班 医师必须在交班前完成留观病历。各科记录必须详细.完整。

对昏迷.复合外伤等危重病人在必须作特殊检查时(拍 片.CT.MRI. B超等)一定要有医护人员陪送。同时言明可能出现危 险或意外。

各科值班最高一级医师,必须定期巡视留观及抢救病 员,对本科急诊重病员病情,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准确做出处 理。

各医技科室必须密切配合临床做好急诊抢救工作,不得 擅自离岗,无故推诿,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赴抢救现场,采集检 验标本,否则将追究值班者?当事人责任。

绿色通道由急诊科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必须主动配合。

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 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 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五.处方规范制度

处方制度按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执行(1)经本院注册 的执业医师具有药品处方权,但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过培训考核 并备案;其它医技科室的各级医师.医务科和业务院长根据他们所 从事的专业需要,确定其有相应医疗职称的药品处方权。具有处 方权的各级医师要经医务科批准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 于医务科.门办和药剂科。医师调离本院时到医务科办手续,医务 科通知门办和药房注销其在本院处方权。

各医师对自己的图章妥为保管,一旦遗失应立即与医务科 联系并通知药房,否则一旦遗失的医师章出现在伪造处方上时, 在未查出伪造者前,由该医师负责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屮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加强对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使用剧毒药品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 度,严防错发,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专柜加锁.专人保管。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实行处方一次有 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麻醉药品只限用于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教学.科研所用 的麻醉药品,统一由院药剂科购买后发放给使用单位。

麻醉药品的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 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

 处方应当留存二年备查。

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保管均由医院药剂科按有关 规定执行。医院保卫部门负责监督,并定期检查。

六.医嘱制度 严格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医嘱书写及管 理的有关规定:

凡用于病员的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 嘱,并记入“医嘱记录单”。

医嘱要按时下达,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一?般应在上午10 点前下达完毕。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 或撤销时,应用红墨水写“作废”字样。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 清楚。下达.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医师下达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分别转抄于“医嘱记 录单”和各项执行单(卡)上。对可疑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除 急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 请医师查对后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准确地补记医嘱。

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 组织总查对2次。医嘱经转抄.整理后须经另一人查对,如发现有 错误,应立即报告医师更正。

医嘱要按时执行,内服药按时按次送给,视病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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