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值班和交接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5 22:58:5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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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值班和交接班管理制度

 

 XXXX 医院 值班和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定义 二、目的 三、内容 (一)基本要求 (二)临床科室 (三)医技科室

 一、定义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目的

 明确值班岗位要求和职责,保证常态运行。

 三、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临床、医技科室安排医务人员的科室值班,值班表在院内钉钉系统提前上传并公开。

 2.参加值班人员均须符合岗位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能力,非本院注册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3.接班人员应提前到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4.按值班交接班制度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擅自换班、从事与值班安排和职责无关的工作,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应事先向科室负责人提出,院内钉钉系统报备。

 5.交接班完毕后,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患者在本院诊疗过程的连续性,所有环节可追溯。

 6.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二)临床科室

 1.值班医师资质 (1)值班医师必须是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且执业范围相符。

 (2)新调入的医师试用期满后,经科室考核合格,方可安排单独值班。

 (3)进修医师、对口帮扶医师等按照国家医师注册相关规定不需做注册变更的,经科室考核或批准,医务科备案后,可按本院执业医务人员管理参与值班。但进修医师在进修期的前 3 个月,不得安排单独值班。

 (4)规培人员参与值班应遵从以下要求:

 属于本医疗机构编制内的规培人员,应根据其临床能力,培训考核合格,由科室申请,医务科审批后可以安排单独值班。

 非本医疗机构的规培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①取得执业医师执照;②在本院注册;③在本院规培满 1 年。培训考核合格,由科室申请,医务科审批后可在上级医师带教下参与值班。

 (5)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只能在上级医师的带领下参与值班,不得顶岗单独值班。

 2.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参与择期手术或门诊工作,若因专业需要或紧急情况必须参加时,应由同资质本科室医师接替值班并在岗,承担相应值班责任,告知当班护士,同时在院内钉钉系统报备。

 3.值班医师应巡视病房,了解患者病情及处理,特别注意检查危重不稳定的患者和手术后的患者。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病情变化的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患者需抢救时,抢救结束后应按规范完成抢救记录。

 4.值班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开具诊疗医嘱,患者诊疗需要,呼叫时应及时到场,非紧急抢救不得开口头医嘱。

 5.遇危重患者和当天新入院患者病情变化,出现危急情况,诊疗权限不符或难以胜任的操作(手术),应及时汇报请示上级医师直至科主任,必要时上级医师到场指导或亲自处理,并通知主管医师。

 6.遇到突发事件,医疗纠纷等向科主任报告,必要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汇报。

 7.值班医师每次接班时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业务工作,需认真处理。交班时应当巡视病房,对急危重患者、四级高风险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大手术后以及特殊患者要在床旁进行重点交接。

 8.每天晨会,值班医师将患者情况重点向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报告,并向主管医师交清急危重患者病情和当班入院新病人、当班期间接获的危急值、多重耐药、不良事件以及尚待处理的事项。

 (三)医技科室

 1.各医技科室结合各科业务性质和特点制定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保证与患者诊疗相关检查检验和治疗所需能 24 小时不间断提供。

 2.各科根据业务量和时间段合理安排值班人数。

 3.值班人员根据病情及时、准确提供检验、检查结果。

 4.属于危急值的检查检验结果,即刻通报给临床医护人员,遇到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特殊病例,应及时与临床联系沟通,确保各项检查质量。

 5.做好各项查对或核对工作,单人值班应双人核对项目,须严格执行两次核对。

 6.注意交接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故障、需要维修,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通知维修,确保检查治疗工作正常进行。并注意设备的养护,保持设备完好,做好设备使用登记报告。

 7.认真做好交接班,如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遇到疑难问题,应向科主任汇报。

 8.各医技科室值班和交接班制度需在医务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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