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落实方案-20210617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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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落实方案

一、地质灾难分布状况

〔一〕年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概况及地质灾难分布特点

1、年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概况

年区地质灾难防治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仔细贯彻《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难防治工作负总责的要求,通过加大宣扬普及防灾学问,有效地进步防灾意识;全年共开展地质灾难防治学问培训6场次、参与人数150人、发放宣扬手册近千份、防治宣扬扇500余把,对已调查的地质灾难隐患点及高陡边坡点均下发防灾“明白卡〞〔22份〕、设立避险警示牌3个;编制年度防灾预案,完成区地质灾难防治规划〔~2021年〕修编工作;签订防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难群测群防网络,加强汛期地灾巡查,组织汛期值班制度,指导带班,通过 、电传、手机短信息准时公布区内台风及降雨信息,并对地质灾难危急区、易发区加强防范,做好各项防灾预备工作;发觉险情准时组织群众临时转移避让,确保一方平安;通过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有效削减了灾难损失。特殊是在去年汛期各成员单位尽职职责,区政府分管指导亲自值班,施行靠前指挥,实现地质灾难零伤亡,获得了较好成果。

2、年地质灾难分布特点

年的台风暴雨对区地质灾难的影响较小,依据年地质灾难点详查及年地灾排查结果,区有可能产生边坡变形迹象的地质灾难隐患为芝山镇丰笙实业有限公司〔猫仔山〕、丹霞大及瑞京市场等潜在不稳定斜坡;目前仍有地质灾难隐患点2处,高陡边坡点19处。

〔二〕2021年地质灾难趋势预报

1、2021年气候总趋势预报

估计2021年平均气温略低于常年,估计冬季气温正常略低,春季正常略低,雨季正常,台风季偏高。全年降水量略少,各季降水量:冬季略少,春季略少,雨季正常,台风季正常略多。影响我市的台风或热带风暴个数略多,约4~6个,其中有1~2个严峻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2、各季节展望

〔1〕冬季〔1月~2月〕

估计冬季平均气温正常略低,冷暖改变幅度大,月份分布为:1月正常略低,2月正常。极端最低气温正常略高:估计我市西部、北部高海拔山区可达-2~0℃,部分低于-3℃,中南部地区可达2~5℃,西北部其余地区可达-1~1℃。估计冬季降水略少,月份分布大致为:1月略少、2月略少。

〔2〕春季〔3~4月〕

估计春季平均气温偏低。月份分布大致为:3月正常略低、4月正常略低。估计春季全市降水量偏少,月份分布大致为:3月略少、4月略少。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平均气温接近常年,降水略少。全市除海拔500米以上山区外,无“倒春寒〞。

〔3〕雨季(5~6月)

估计雨季开头于5月上旬前期开头〔略偏早〕,完毕于6月下旬中后期完毕〔正常〕。雨季期间降水正常;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略多,6月略少。

〔4〕台风季(7~9月)

估计台风季平均气温偏高;其中7月、8月、9月均略偏高。估计7~9总降水量大局部地区正常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略多,8月略多,9月略少。估计2021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略多,约4~6个。各月份布大致是:7月以前1个,8月1~2个、9月1~2个。

估计夏季平均气温略偏高;≥35℃高温日数接近常年至略偏多,内陆县市可达30~40天,沿海县市15~25天;极端最高气温略高,内陆县市约38.0~40.0℃,极端最高气温接近常年,内陆县市约39.5~40.0℃,部分高于40.0℃;沿海县市37~39℃,部分高于39℃。

3、主要气候灾难分析

〔1〕冬季气温改变幅度大,可能出现寒潮或强降温天气过程,请留意做好防备寒害工作。

〔2〕预报今年冬季至明年春季降水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县市将发生中等以上强度的气象干旱,请留意做好蓄水防旱工作。

〔3〕夏季台风偏多,有1~2个相对较强的台风严峻影响我市,程度重于年。

4、2021年地质灾难趋势预报

做好地质灾难活动预报,是为了更好地防灾减灾,使因地质灾难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得到有效的掌握。依据区的年均降雨量分布特点,地质灾难的空间分布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工程活动状况等综合分析,区的地质灾难活动地段为:金峰经济开发区厂房目前存在隐患的高陡边坡、瑞京市场~市其次技工学校一带北侧的高陡边坡、浦南镇、石亭镇、天宝镇、通北街道、西桥街道、金峰经济开发区等地的居民建房和工业民用建筑建立所形成的高陡边坡等。

二、地质灾难威逼对象、范围

依据年的地质灾难详查及年地质灾难在排查成果,目前我区尚有2处的地质灾难隐患点存在肯定程度隐患。2021年地质灾难的防治重点是地质灾难隐患点(其中市丹霞大纳入治理对象),次重点是各镇〔街道〕、金峰经济开发区等居民建房和工业用地形成的高陡边坡〔绿洲富成新形成的高陡边坡列为重点监视对象,由开发商负责消退地质平安隐患、的确做好边坡支护工作〕。各镇〔街道〕应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在仔细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报的根底上,对本辖区地质灾难危急点,实行有效的防治措施。对需重点防范的地区,必需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地质灾难和地质灾难隐患多是强降雨引发的,我区地质灾难的高发期与降雨关系极为亲密,主要的地质灾难活动时段在5~9月间,与汛期大致相当。依据我区的地质灾难调查与区划资料分析:当日降雨量大于50mm时,一些不稳定屋后斜坡就会出现变形迹象;当过程雨量到达100mm时,地质灾难〔主要是滑坡、倒塌〕开头产生;当过程雨量到达200mm时,地质灾难〔主要是滑坡、倒塌〕普遍发生。我们要将这种诱发地质灾难的降雨量视为我区地质灾难的戒备线,加强监测和预警。同时,我区地质灾难的发生,具有比拟明显的滞后效应,雨后〔尤其是持续性的降雨后〕1~5天内仍旧是地质灾难的活动时段,因此,在这段时间内仍应进步警觉。

依据2021年汛期气象趋势预报,我区今年地质灾难的重点防范期为4~9月;台风季〔7~9月〕期间影响我区的台风和热带风暴引发的各类地质灾难,并应依据实际降水量状况进展调整。

地质灾难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各镇〔街道〕要提早做好防灾的各项预备工作,准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仔细落实地质灾难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平安渡汛,最大限度地避开或削减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难根据危急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I级〕、大型〔II级〕、中型〔III级〕、小型〔IV级〕地质灾难灾情和地质灾难险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I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挺直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难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

因灾造成大江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峻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地质灾难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难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

〔二〕大型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II级〕

因灾死亡10~30人或者因灾造成挺直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大型地质灾难灾情。

因灾造成省内铁路、高速大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峻威逼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大型地质灾难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10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的地质灾难险情为大型地质灾难险情。

〔三〕中型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III级〕

因灾死亡3~10人或者因灾造成挺直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地质灾难灾情为中型地质灾难灾情。

因灾造成省内国道、省道中断,或者严峻威逼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难灾情为中型地质灾难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5000万元的地质灾难险情为中型地质灾难险情。

〔四〕小型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IV级〕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挺直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小型地质灾难灾情。

因灾造成省内区、乡、村道中断,或者威逼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地质灾难灾情为小型地质灾难灾情。

受灾难威逼,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的地质灾难险情为中型地质灾难险情。

五、地质灾难监测、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难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通过监测,准时作出预报,可以避开或减轻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地质灾难的监测和预防原那么上由受威逼的单位和个人担当。挺直危及大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的地质灾难,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地质灾难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

六、地质灾难防治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确保地质灾难防灾救灾工作顺当进展,避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地灾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实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平安,我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局、城乡建立局、民政局、水利局、防汛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训练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广电局、旅游局、环保局等单位指导为成员的区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分局,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副局长〕。

2、职责

〔1〕对全区的地质灾难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全区地质灾难调查;

〔3〕组织编制全区的地质灾难防治规划;

〔4〕组织编制全区的年度地质灾难防灾方案,报区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施行;

〔5〕健全全区的地质灾难监测网络;

〔6〕提出地质灾难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

〔7〕组织界定地质灾难治理责任;

〔8〕审批、验收地质灾难防治工程;

〔9〕嘉奖地质灾难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视不怜悯节,对违背《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等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或治安管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地质灾难抗灾救灾时,快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把握灾难的灾情、社情、民情以及有关部门抗灾救灾运作状况;部署抗灾救灾队伍施行救灾行动;下达各类救灾物资和运输的调配供给方案等;

〔11〕主动开展地质灾难防治学问的宣扬训练工作,不断进步全民防治地质灾难的力量。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

区国土资源分局在汛期之前要会同城乡建立、水利、交通运输、训练等部门,组织力气对辖区内地质灾难危急点进展调查,核查灾点的位置、发生时间、空间分布及规模、环境地质条件、危害及威逼、防治措施与效果等。在充分调查分析的根底上,结合编制《2021年地质灾难防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完善地质灾难数据库及信息系统。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难巡查

各镇〔街道〕应对地质灾难易发区和危急点进展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觉险情和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状况、存在问题和处理看法准时书面上报区人民政府。

1、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

检查《防治方案》落实状况,危急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群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总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危急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可行等;检查地质灾难危急点,仔细做好排查,划定戒备区域,并设立警示标记牌;在强降雨作用下,可能酿成新的危急点,应加强监测;发觉有明显异样的危急点,各镇〔街道〕应准时组织调查,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

2、汛中巡查的主要任务

进入汛期,根据地质灾难防治的有关规定运行,各镇〔街道〕及村〔社区〕要根据《防治方案》的要求,对地质灾难危急点加强监测、重点防范;对具灾难发生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枯、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可能出现险情的,要准时实行措施〔如疏散人员、转移财产、或实行临时支护处理措施等〕,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准时组织调查,把握地质灾难危急体的变形进展趋势,提出处理看法。

3、汛后复查的主要任务

汛期过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辖区内各地质灾难隐患点状况,提出监测、搬迁、治理的建议,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灾情预报

以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台预警预报为主,结合全区地质灾难点监测或调查的结果,由区人民政府以适当的形式发布。

鼓舞单位和个人供应地质灾难前兆信息,对避开或减轻地质灾难损失有功人员或单位,将根据《省地质灾难临灾预报嘉奖方法》的规定赐予嘉奖。

〔五〕监测与处置

1、已作出中期预报的地质灾难点应进展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攻击时,要加强监测。国土资源分局要做好监测的技术指导。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难点避险预备和施行工作。

2、已发出短期预报的地质灾难危急点应加强监测,当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3~4级时,对危急点和房前屋后、大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难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有关镇〔街道〕要实行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受地质灾难威逼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预备,视状况做好群众及财产转移。

3、已发出临灾预报的地质灾难危急点应加强监测,当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等级在5级时,要实行24小时监测,对房前屋后、大路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难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有关镇〔街道〕要快速做好受威逼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爱护工作;紧急状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成立地质灾难抢险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救物资,制定防救方案,特殊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准时、转移有序。

〔六〕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要马上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要快速查明灾难类型、范围、规模、进展趋势,圈定危急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快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分工准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恳求当地驻军和武警赐予支援;可依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实在做到防范有效、转移快速、救治准时,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完善地质灾难报告制度

完善地质灾难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准时、精确,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供应根据。

1、地质灾难报告的时间要求

〔1〕发生特大型地质灾难,区政府马上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快速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在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完毕。

〔2〕发生大型地质灾难,区政府马上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快速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完毕。

〔3〕发生中型地质灾难,区政府马上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准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完毕。

〔4〕发生小型地质灾难,区政府准时报告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在处置过程中,准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完毕;根据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状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2、地质灾难报告的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单位要依据把握的灾情信息,具体说明地质灾难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难类型、灾难体的规模、地质灾难成因和进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实行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难应急调查完毕后,要准时提交地质灾难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根本灾情和险情

③地质灾难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难成灾缘由,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地质灾难进展趋势

⑥已经实行的防范措施及效果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八〕《防治方案》的施行

1、落实地质灾难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挺直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难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城建、水利、交通运输、训练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根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亲密协作,准时将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受地质灾难威逼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详细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挺直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指导,要根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办。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难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视,要加强地质灾难防治学问的宣扬和技术指导,增加公众的地质灾难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力量;帮助同级人民政府建立以区为单元的区、镇〔街道〕、村〔社区〕、灾点为主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仔细落实地质灾难防治值班制度、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亲密联络,做好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城乡建立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施行山地建房的审批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建立,制止在地质灾难危急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

水利部门要准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难的巡查、防治、抢险等。

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县道沿线地质灾难防治的巡查与防护,负责县道沿线地质灾难勘察、设计,保障县道的畅通。

播送电视部门应加强地质灾难防治学问的宣扬,准时播报防灾部署、灾难性气象消息及地质灾难气象预报等。

训练部门应做好学校地质灾难防治工作,落实校区地质灾难监测与防范,准时组织师生员工防灾避险转移。

其他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难防治工作。

地质勘查部门接到灾情时将准时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开展地质灾难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

2、建立健全地质灾难防治工作制度

〔1〕地质灾难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2〕地质灾难巡查制度

〔3〕地质灾难监测制度

〔4〕地质灾难预报制度

〔5〕地质灾难报告制度

〔6〕地质灾难防治值班制度

3、加强监视,加大地质灾难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各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立工程的审核审批,实在加强对地质灾难防治工作的监视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难的行为。对因违背规定,发生地质灾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地质灾难防治经费

因工程建立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难的治理费用,根据“谁引发、谁治理〞的原那么,由责任单位担当。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难的防治经费,分别列入区级和各镇〔街道〕的财政预算。危及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难,防治经费由受灾主体单位担当。

5、加强宣扬,进步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难防治学问宣扬和培训,实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扬训练,普及地质灾难防治学问,进步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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