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市区委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21 10:55:1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县 市 区 委 法 律 顾 问 管 理 工 作 方 案

  为 充 分 发 挥 法 律 顾 问 在 政 府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等 方 面 的 积 极 作 用 ,进 一 步 加 大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参 与 所聘 单 位 的 工 作 事 务 ,加 强 对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的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知 如 下

  一 、政 府 法 制 机 构 和 部 门 法 制 业 务 科 室 要 切 实 履 行 政 府 法 律 顾问 管 理 工 作 的 主 导 作 用 , 积 极 引 导 所 聘 法 律 顾 问 开 展 工 作 。

  二 、各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在 外 聘 法 律 顾 问 时 ,要 切 实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需 要 ,选 择 熟 悉 本 单 位 工 作 性 质 、业 务 情 况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或 律 师 。也 可 以 就 重 大 决 策 、招 商 谈 判 、合 同 签 订 等 具 体 事 项 临 时 聘 请 法 律顾 问 。

  三 、加 强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聘 用 合 同 及 备 案 管 理 。聘 请 单 位 聘 用 法律 顾 问 , 应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 明 确 规 定 聘 用 期 限 、聘 用 期 间 双 方 的 权利 义 务 、解 除 聘 用 关 系 条 件 以 及 违 反 聘 用 合 同 所 应 承 担 的 违 约 责任 。

  聘 用 合 同 内 容 不 得 与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抵 触 。

  聘 用 合 同 签订 后 1 5 日 内 , 应 当 将 聘 用 合 同 正 式 文 本 复 印 件 报 县 政 府 法 制 机 构备 案 。

  县 政 府 法 制 机 构 建 立 全 县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数 据 库 。

  四 、聘 请 单 位 对 所 聘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要 建 立 动 态 管 理 制 度 ,实 施动 态 管 理 。聘 请 的 法 律 顾 问 在 聘 请 期 间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聘 用 单位 应 当 按 照 约 定 , 解 除 聘 用 关 系

  ( 一 )因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或 者 违 反 职 业 道 德 、执 业 纪 律 受 到刑 事 处 罚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或 者 被 注 销 、吊 销 律 师 执 业 证 书 的 ; ( 二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履 行 职 责 ,或 者 履 行 职 责 过 程 中 存 在 重 大失 误 的 ; ( 三 )

  聘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 ( 四 )

  因 疾 病 等 自 身 原 因 无 法 继 续 履 行 法 律 顾 问 职 责 的 ;

  ( 五 )

  其 他 不 宜 继 续 承 担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工 作 的 。

  聘 任 期 间 因 自 身 原 因 ,不 宜 继 续 担 任 法 律 顾 问 的 ,应 当 主 动 辞去 法 律 顾 问 。

  五 、建 立 工 作 台 账 制 度 。聘 请 单 位 对 所 聘 用 法 律 顾 问 工 作 开 展情 况 要 建 立 台 账 , 进 行 日 常 管 理 。

  对 办 理 各 类 各 项 事 务 ( 如 制 定 修改 规 范 性 文 件 、参 与 政 府 立 法 、审 查 合 同 、进 行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参与 事 务 谈 判 、提 供 法 律 建 议 或 意 见 、管 理 咨 询 等 )

  的 工 作 记 录 , 应当 详 细 记 载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的 时 间 、内 容 、方 式 方 法 、效 果 , 做 到 一事 一 记 和 一 次 一 记 ,有 关 材 料 的 记 录 应 当 详 实 ,并 做 好 相 关 材 料 的

  档 案 保 存 、管 理 工 作 。

  六 、建 立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制 度 。

  各 乡 ( 镇 )

  政 府 和县 政 府 各 部 门 应 于 每 年 1 月 1 0 日 前 , 将 上 年 度 本 单 位 所 聘 法 律 顾问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形 成 报 告 , 上 报 县 政 府 法 制 机 构 。

  七 、建 立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考 核 制 度 。聘 请 单 位 应 对 聘 请 的 法 律 顾问 工 作 能 力 和 工 作 实 绩 进 行 年 度 考 核 。聘 请 单 位 应 当 要 求 所 聘 法 律顾 问 每 半 年 提 交 一 份 书 面 工 作 建 议 , 每 年 年 末 提 交 全 年 工 作 总 结 。

  八 、建 立 季 通 报 年 考 核 制 度 。

  各 乡 ( 镇 )

  政 府 和 县 政 府 各 部 门应 在 每 季 度 结 束 后 的 次 月 1 0 日 前 , 将 前 一 季 度 所 聘 请 法 律 顾 问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工 作 台 帐 )

  上 报 县 政 府 法 制 机 构 。

  县 政府 法 制 机 构 根 据 各 个 法 律 顾 问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进 行 全 县 通 报 。每 年年 终 ,对 上 一 年 聘 请 单 位 进 行 考 核 ,并 将 考 核 结 果 纳 入 年 终 法 治 政府 考 核 目 标 。

  九 、本 通 知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

  附

  件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台帐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时间

  法律顾问姓名 执业单位 名称 聘期 法律服务开展情况 举办讲座 举办培训 法律 咨询 合法性 审查 行政复议(诉讼) 参与 谈判 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参与 调解 (研讨)

  审查 合同 协议 其他

  小计(件/次)

  总

  计

  法律顾问方案

  一、法律顾问服务A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10000-20000元

  适用对象

  1、行政事业单位

  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口头、书面咨询。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 。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4、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6、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

  7、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8、就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9、按照顾问单位的要求及安排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培训,提升顾问单位管理层及员工法律知识水平。

  10、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优惠计收律师费。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新余市律师收费标准

  1 / 4

  50%-60%收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

  二、法律顾问服务B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

  20000-50000元

  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咨询,出具律师咨询意见书。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出具法律理解和适用意见书 。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

  4、草拟、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

  6、制定和完善聘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

  7、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出具案件分析意见书 。

  8、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9、就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发表律师声明。

  11、应邀参加聘请单位重大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2、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3、每月提供一次上门法律服务。

  14、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优惠计收律师费。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新余市律师收费标准50%-60%收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

  三、法律顾问服务C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50000-100000元

  适用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公司、企业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咨询,出具律师咨询意见书 。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出具法律理解和适用意见书 。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4、草拟、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

  6、制定和完善聘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

  7、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出具案件分析意见书 。

  8、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9、就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

  10、发表律师声明 。

  11、律师见证 。

  12、应邀参加并主持公司企业重大会议,指导草拟会议文件 。

  13、应邀参加重大交易谈判(另行签订合约)。

  14、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次数协定)。

  15、每月提供一次上门法律服务。

  16、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优惠计收律师费。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新余市律师收费标准50%-60%收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

  四、法律顾问服务D方案

  收费标准每年100000元以上

  适用企业

  1、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

  2、专门派一名律师事务所法务人员常年驻公司处理日常事务。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所有企业法律外包服务,有关公司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部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包括参与对外商业项目、股权收购、再投资方案的设计及谈判,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制作企业运作长期战略规划和短期战术谋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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