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_婚恋调研材料

时间:2021-04-17 08:22:1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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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消防官兵如何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巩固健康稳定的军人婚姻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恋爱婚姻是人生必经的一个重要阶段。同时,婚恋又是人生的一个“坎”,处理得好,一生幸福美满;处理不好,会带来许多痛苦。尤其作为与地方青年不同的部队军人,更应慎重处理恋爱和婚姻问题。本文结合我支队官兵的婚恋状况及成因,分析阐述了婚恋问题对官兵思想和部队管理的影响、如何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以及如何培养婚恋责任、陶冶婚恋情操等问题,试图使官兵学会正确处理婚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用心经营和维护好自己的婚恋生活,维护军人的良好形象和部队的持续稳定。

  一、近几年来我支队官兵婚恋状况透析

  (一)婚恋状况

  近年来,由于部队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不良思潮的冲击,官兵婚恋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呈现出两种令人担忧的情况:一是部队大龄青年官兵增多。目前我支队28岁以上还未结婚的共有24人(其中干部10人,士官14人),占未婚官兵总数的8.99%(未婚官兵总数为267人)。这说明新的形势下,我们军人找对象不再像以前“吃香”了。二是官兵离婚现象增多。近三年来,我支队先后共有8名官兵离婚,比前30年全支队官兵离婚的总和还要多。另外还有好几个家庭存在婚姻危机。

  爱情是人类感情中最炽烈、最深沉、最美好的一部分。它是一种崇高的精神生活,甜美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能使人奋进,是工作和事业不竭的动力。但是,婚恋问题亮红灯,尤其是离婚事件频发给官兵本人和部队建设、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加强婚恋观教育已成为部队教育管理的普遍性和重点性课题。

  (二)原因分析

  造成部队官兵家庭离异现象严重的原因固然很多(有社会原因、家庭原因、个人原因等),但纵观近几年浙江消防部队暴露出来的婚恋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原因:

  1、婚恋观变化是婚恋问题“亮红灯”的主要因素。军人就意味着牺牲和奉献。自古以来,军人的婚恋观就有着明显的个性特点。如在择偶方面,多考虑的是品行好不好、心灵美不美,能不能以事业为重,能不能识大体、顾大局,能不能以他人为重、吃苦耐劳、善待老人;在待偶方面,多考虑的是如何回报付出,如何尽好责任,如何维护好共同创建的家庭等,而对职业好不好、挣钱多不多、长相美不美、家底厚不厚却看得很轻。这种男女双方把婚姻定位在讲帮持、讲付出、讲责任、讲理解上的婚恋观,为军人稳固的婚姻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时至今日,这种婚恋观已经发生了明显转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相当时髦、非常现实的婚恋观。

  从一些年轻干部士官择偶的观念来看,有的看重长相,有的看重金钱,有的看重家庭地位和社会关系。有些官兵甚至有这样的观点,“日子想过好,权钱才是宝”、“日子过不好,老婆没娶好(或老公没嫁好)”。所以,有些干部士官在择偶时挑三拣四,七挑八挑,最后自己却“老树成荫”了。然而,婚姻必竟不是弥补自己条件不足的筹码,这种表面看似“红火热闹”,实则“相互利用”的婚恋观,必然会导致许许多多的“婚恋无奈”。生活的确是实实在在的,夫妻间来不得半点虚假。但是,这种讲欲不讲爱、讲爱不讲情、讲情不讲义的婚恋关系是绝对不能维持长久的。

  从一些已婚或离婚干部士官对待婚姻的观念看,在现代社会,消防部队干部士官的择偶余地增大,军人婚变的社会约束力越来越小,不少官兵把离婚问题看得更加随心所欲。过去,部队干部家庭离异很难,有的甚至还会付出沉重代价。加上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人们常把离婚看作是不道德、不负责任之事,无论是谁离婚、因为什么离婚,都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因此,多数人连离婚想都不敢去想。而现在,人们过于崇尚“婚恋自由”,把离婚看得如同结婚一样自由,加上国家法律、组织领导、父母长辈再不愿做“包办”之事,社会舆论也懒得再去“打抱不平”,这就变相地支持了一些人在婚恋问题上的“为所欲为”。现在,个别官兵在婚姻问题上有“三个不怕”:不怕老婆孩子死活,不怕离婚娶不到新娘,不怕别人论短说长。这种观点是很不可取的。

  2、责任感缺失是婚恋不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中国人传统思想道德观念中,找对象谈恋爱首先还是要讲“人品”,其次才是经济、地位等等。对于一个家庭也一样,根本的问题也是要讲婚姻道德和婚姻责任。任何一个家庭的离异,固然与其不稳定的婚姻基础直接相关,然而,在当今这个社会背景下,因受一些不良社会风气和“灯红酒绿”生活的侵蚀,个别同志不注重自身修养,思想道德滑坡、生活方式糜乱,缺乏应有的婚姻道德和婚姻责任感,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根本原因。

  3、草率冲动是婚姻不稳的最大隐患。婚姻大事,关系一个人的一辈子,一定要严肃认真、理智谨慎。有些同志快速地结婚,又很快离婚,“闪婚”一族越来越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闪婚”现象?主要由于一些干部士官认识了一个异性后,只凭感觉和一时冲动行事,没有从长远的、全面的角度深入思考恋爱与婚姻的区别,对于对方的地域差别、性格脾气、生活习惯、文化素养、兴趣爱好、思想层次、经济基础等问题没有充分了解考虑,在被爱情蒙蔽眼睛的情况下,草率马虎地登记结婚,这样的婚姻注定是不稳固的。

  4、家庭情感物质状况变化是婚姻裂变的直接“药引”。两个人的爱情发展到婚姻,由结婚结合成为家庭后,人们的爱情就不再那么浪漫,两个人面对的就是许多现实的问题。长期生活在一起,两个人性格的弱点就会完全暴露出来,与双方家人的关系磨合也会出现问题,家庭经济物质状况的变化也将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就会直接影响到原本不够坚固的爱情,导致婚姻危机,甚至婚姻破裂。

  二、婚恋问题对官兵思想和部队管理的影响

  官兵婚恋问题,直接影响着官兵的思想稳定,有的甚至影响军人形象乃至部队稳定。从表面上看,这些婚恋问题似乎是军人的个人私事,但事实上它涉及到部队的整体利益,处理不当,就会影响部队建设和军政军民关系。

  (一)影响官兵思想稳定。恋爱婚姻是官兵人生的一件大事,对官兵的工作、生活有着很大的影响。官兵婚恋出现问题,会引起官兵情绪低落、精神不振、心理焦虑等一系列反应,势必使官兵产生思想波动,给部队管理带来隐忧。

  (二)影响正常工作。官兵婚恋出现问题,势必牵涉官兵过多精力,有的离婚案件长年累月得不到妥善解决,官兵为此整日神不守舍、灰心丧气、无心工作,导致工作效率降低甚至无法完成正常工作;有的当事人忙于诉讼,种了自己的地,荒了公家的田。

  (三)影响部队建设。官兵婚恋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到部队建设和发展。解决得好,将使官兵生活幸福愉快,大大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解决得不好,将使官兵心神不宁,直接影响个人能力和潜力的发挥。有的官兵感到没有能力在军人职业环境中建立一个美满的家庭,将责任归咎于部队环境,从而对部队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四)影响军人形象。个别同志在婚恋问题上不认真、不严肃、不负责,对待感情不专一,不遵守婚恋道德,改变了人们对军人的敬畏,严重损害了军人形象,影响了军政军民团结。

  三、军人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追求健康纯洁的爱情

  婚恋观是人们关于婚姻恋爱的根本观点或看法,主要包括对爱情内涵、婚恋目的、择偶标准、道德准则、表达方式等方面的认识和态度。军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婚恋观,反对和抵制错误的婚恋观,有利于军人追求真正的爱情,建立和睦、幸福、美满的家庭。

  (一)正确认识爱情的内涵。爱情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爱情包含四层意思:一是爱情以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为基础;二是爱情以共同的生活理想为内容;三是在爱情中男女双方是平等的;四是爱情是排他的、热烈的、持久的。

  (二)确立高尚纯洁的婚恋目的。所谓婚恋目的,是指人们期望通过婚恋产生出自己所需要的某种结果。它是婚恋的起点,它不仅对择偶标准起到制约作用,而且对婚恋的道德准则、表达方式也将产生影响。所以,婚恋目的是婚恋观的核心内容,是婚恋中必须首先解决的基本问题。确立高尚纯洁的婚恋目的,是官兵在婚恋问题上必须把好的第一道关口。青年官兵在婚恋过程中,必须着眼于国家的繁荣、人民的幸福、社会的进步,树立高尚纯洁的婚恋目的,克服狭隘、庸俗、自私的婚恋目的。

  (三)坚持志同道合的择偶标准。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男女之间相爱也应该以一定的条件作为前提,如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性格特征、年龄大小、职业性质、兴趣爱好、经济状况以及体态容貌等。作为军人,应该把志同道合作为择偶的标准。所谓志同道合,就是有共同的理想和抱负。这是产生崇高、纯洁爱情的思想基础。军人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军人只有和与自己有着共同理想和共同抱负的人结为终身伴侣,才能有牢固、幸福的恋爱与婚姻。因为只有志同道合,理想抱负一致,才能有牢固的感情基础,才能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经得起考验,真正做到海枯石烂心不变。以志同道合作为择偶的标准,把爱情建立在双方人格相照、理想一致、兴趣相投的基础上,这样,当你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对方就会真诚地信任你、深深地理解你、热忱地帮助你。

  需要注意的是,以志同道合为择偶标准,要明确和处理好两个问题:

  第一,物质条件是暂时,不能以财取人。择偶适当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是无可厚非的,但却不能以财取人,不能把物质条件当作婚恋的唯一条件。有的同志找对象时把目光盯在对方的工作性质、父母的身份地位及家庭的经济条件上,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钱可以花光,物质可以用尽,建立在钱物上的爱情是没有根基的。爱情的天平上如果加上金钱的砝码,就会动摇幸福的平衡。在发展变化迅速的当今社会,人的经济状况是会改变的,现在有的将来可能耗尽,现在没有的将来可以创造。如果把物质财富作为婚恋的唯一基础,一旦一方经济条件由好变差,爱情就会出现危机甚至分道扬镳。所以,不能单纯以经济状况作为择偶的唯一条件,真正的爱情是相互倾慕的感情,而不是待价而沽的商品,爱情的花朵只有建立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才能永葆芬芳。革命导师恩格斯出身纺织主家庭,却找了一个普通女工做妻子。著名科学家高士其在国内外名望很高,却与一个女工结成伴侣,人们称他们的爱情像白玉般晶莹透亮,没有一点瑕疵。无数事实证明,幸福美好的爱情并不取决于经济条件的好坏和社会地位的高低,关键在于双方能否志同道合。

  第二,体貌容颜是参考,不能以貌取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官兵在择偶中,不能单纯“以貌取人”。歌德说过:“外貌美只取悦于一时,内心美才能经久不衰。”如果择偶只注重外在美,忽视内在美,就不可能得到始终如一的真正爱情和幸福。现实生活中,姑娘并非都是花容月貌,小伙也并非都是仪表堂堂。一个人的长相美,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并且经不起岁月的磨砺。不论脸蛋多么漂亮,多么光彩照人,都将渐渐衰老。容貌上的美丽在人生中毕竟是短暂的,岁月必然会在每个人脸上刻下皱纹,这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只有心灵美才是永恒的,它是一种永不凋谢的美,可以一直陪伴着我们走到生命的终点。契诃夫曾说过:面貌的美丽也是爱情的一个因素,但心灵与思想的美丽才是崇高爱情的牢固基础。托尔斯泰说得更明确: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恋爱婚姻毕竟不是选美,专供人们欣赏,它还有比长相重要得多的其它内容。

  (四)遵守忠贞专一的婚恋道德。婚恋生活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它必然要受社会道德的制约。军人能否正确对待爱情,恋爱方式是否健康、文明,都反映出他的思想情操和道德水平。我们说忠贞专一是婚恋关系的道德要求,是由爱情的纯洁性和排他性决定的。邓颖超说过:“男女的爱情,应当讲究忠实坚贞。爱情不是占有,而应是双方互信互守的专一。只有专一的爱情,才能巩固婚姻,获得幸福和愉快的生活。”军人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婚恋需要经受时空的考验,经受思想观念和波折的考验,经受社会地位和家庭变化的考验。这就要求确立婚恋关系的双方,必须遵守忠贞专一的婚恋道德,不应该随意移情别恋,而应该信守爱情诺言,履行爱情义务。

  (五)采用端庄文明的表达方式。表达爱情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无非是含蓄和直露两类。如果说直露是奔放的江水,那么含蓄就是深沉的湖泊,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感情的激流;如果说直露是炎炎的烈日,那么含蓄就是绵绵的细雨,它可以有效地调节爱情的温度。马克思说过:“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呢。”青年官兵在爱情表达方式上必须坚持端庄、文明,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理智地控制自己感情的闸门,做到热烈中有持重,亲呢中有分寸,以维护军人威武、文明的良好形象。

  (六)正确对待失恋。正确地对待失恋,也是军人恋爱道德情操的重要表现。军人都希望自己的爱情之舟能顺利地抵达婚姻的彼岸,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如愿以偿。面临恋爱的挫折,无论是由于来自家庭和社会方面的阻力,使情侣不能发展爱情关系,还是一方的恋情得不到另一方的回报,军人都应该正确对待,做到失恋不失志,失恋不失德,失恋不失态。有的同志失恋后神志恍惚,痛不欲生,甚至悲观厌世,或采取不理智的举动,这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冷静分析失恋的原因,理智地进行处理。如果是自身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就应该自觉克服缺点和毛病,以取得对方的信任;如果是因为某个问题造成误会,就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求得对方谅解;如果是双方性格不合,就不必勉强,因为爱情是双方心灵深处的共鸣曲,而不是单弦调;如果是对方见异思迁,抛弃自己而另有所爱,那么对这种人根本不值得留恋,早分手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当爱情的天平发生倾斜时,最好的办法是尽快从痛苦中摆脱出来,而不是一味沉浸在痛苦中不能自拔。宋朝大诗人苏东坡在一首写在秋天的词里寄语道: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就是说,青年官兵不要为失恋而发愁和伤神,别看现在是秋天,寒风把许多树叶吹跑了,但天下有多么大,哪里没有绿茵茵的芳草呢?

  四、军人应培养婚恋责任意识,陶冶高尚的婚恋情操

  真正的爱情,会使生活绚丽多彩,赋予人生更美好的意义,会给人以鼓舞和力量,激励人们奋发向上。而真正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有赖于个人对爱情真谛的把握,有赖于对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不懈努力和追求,有赖于对高尚情操的坚守,有赖于对婚恋的高度负责。

  首先,爱情的平等互爱性,要求军人必须奉献付出。马克思主义爱情观认为,爱情是以男女平等为基础,以相互尊重人格为前提,没有谁高谁低、谁依附谁或谁占有谁的问题,怜悯、同情、恩赐都不是爱情。在爱情关系中,爱与被爱是双向的,一方爱上了另一方,同时又得到了对方的爱才能构成爱情关系。所以,在婚恋中,军人要坚持平等互爱的原则,把追求爱情的过程作为奉献爱情的过程,多为对方着想,多为对方付出,这样才能产生感情的共鸣,才能维持婚姻的长久。负责任的婚恋是当一方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生病,或者家庭遇到困难时,双方都应主动抚慰,相互帮助,共同克服,而不能独自逃避,撒手不管。

  其次,爱情的专一排他性,要求军人必须真诚负责。男女双方一旦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必然排斥其他人进入既定的互爱关系,不允许其他异性与自己的恋人有超越正常交往和友谊的亲近行为。所谓“三角恋爱”、“多角恋爱”都是极不道德的,以恋爱为名玩弄异性则是犯罪行为。特别是组成家庭后,男女双方在与异性朋友交往时,都要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和应有的分寸,不要让夫妻一方误解。时下,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网恋”的新闻和故事,其实,“网恋”是一种肆意放纵、不负责的行为,我们作为军人是坚决不能去触电的。无数事实证明,只有付出真诚的爱,才可能得到爱的回报。

  再次,爱情的热烈持久性,要求军人必须忠贞专一。真正的爱情是贯穿于人生全过程的,它不仅存在于婚前的恋爱过程,而且存在于婚后的长期直至终身的夫妻生活;不仅存在于生活的顺境,而且应经得起逆境的考验。所谓“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爱情,或者以轻率或错误方式得到的所谓爱情,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尤其是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当“一夜情”、“包二奶”、“性伴侣”等刺激性词汇和现象充斥我们视听的时候,作为军人,我们决不能被诱惑,不能被动摇。只有具备了奉献付出、真诚负责、忠贞专一的高尚婚恋情操,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才能构筑起坚实的感情基础,才能获得温馨持久的爱情。

如何引导青年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浅析

爱情是人类感情中最炽烈、最深沉、最美好的一部分。它是一种崇高的精神生活,甜美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能使人奋进,是工作和事业不竭的动力。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爱情之花都能结出甜美的婚姻之果。近年来,由于部队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不良思潮的冲击,官兵婚恋问题也随之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无疑给部队建设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造成悲剧的发生。加强婚恋观教育已成为部队教育管理的普遍性和重点性课题,下面我就如何引导青年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谈一些个人的观点和思考:

  一、新时期军人婚恋的新问题:

  (一)表现之一:今非往昔,嫌弃糟糠。爱情本应是一种忠贞、独一的情感,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古时就有陈世美因抛妻弃子另结新欢而遗臭万年,成为一个流传千古的反面教材,当今社会中更已不是新鲜之事。这些社会的不良现象在部队中也并非无迹,而且有所增长的趋向,如某部队排长小张出生农村,与家乡姑娘小王服役前认识并恋爱多年,已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可自小张考学提干后,热心的朋友、亲戚要帮他作介绍的多了,而且女方条件都不错。刚开始,小张还能婉言拒绝,说明自己已心有所属。可经不住长时间的思想冲击,于是小张也终于难以把持,考虑问题变得复杂了,比较来比较去,觉得小王是农村姑娘,自己现在是干部,认为小王与他不般配,其他介绍的女孩子条件都不错,于是开始慢慢疏远小王,最后到了亲家变冤家,女方到部队讨说法,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

  (二)表现之二:脚踏多船,伤人伤己。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说过,“爱情里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它不只停留在性欲上,而是显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精神和另一个人达到统一”。从这句话的意义中,我们不难理解真正的爱情是定义为两个人之间的、男女之间纯粹感情。所以说婚姻是爱情的结果,但婚姻是自然的,而不是爱情的根本目的。如果纯粹为了找到结婚的对象,而脚踩多船,为自己备用,那么这样的方法其结果往往会可能是事与愿违。如:某部队战士小郑与姑娘小邓相识并恋爱,后小郑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又结识了姑娘小容,并且小容向小郑表达了好感。刚开始小郑只把小容当朋友,可时间一长后,慢慢的小郑总觉得小容各方面条件不比小邓差。他认为部队战士找对象难,万一小邓吹了,如果还有小容就不担心没对象,于是他就隐瞒了小邓和小容,开始了脚踏两船,两边游走的感情生活。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最后东窗事发,小邓和小容都感觉小郑品质有问题,分别与他断绝恋爱关系,其行为既伤害了两位姑娘的的感情,同时小郑本人也痛苦万分,后悔莫及。

  (三)表现之三:求爱心切,盲目冲动。

  处在婚恋中的青年男女,总是炽热的。年轻军人与异性接触的机会相对较少,一旦涉足爱情之河,往往会无法很好的把持进度,在不完全了解和熟悉的情况下盲目投入,这无疑是不妥当的,甚至会导致自食恶果的现象。如;部队战士小刘在一次回家探亲的火车旅途上认识了坐在对面的姑娘小郭,并为对方的美貌而吸引,于是双方开始了经常的电话和书信联系,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小刘在连对方具体情况都不知道的状况下完全投入其中,达到了非小郭不娶的单纯念头。在一次两人见面的过程中,小郭愁眉紧锁,当了解到小郭父亲得重病缺钱就医时,小刘依然慷慨解囊,把自己所有的积蓄一万多块,并向几个战友借了八千块,共将近两万块钱救助对方。然而,正当小刘认为自己感动小郭,相信小郭一定会和他走到一起之时,他再也联系不上小郭了,原来那是个骗子。

  (四)表现之四:条件受限,次次碰壁。

  军人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其婚姻和恋爱都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主要表现为:一是军人选择恋爱对象的时间和范围有限,具有限时性和地域性特点;二是婚恋双方长期处于两地状态,具有分居性特点;三是婚恋生活受到军队严格纪律法规的约束,具有纪律性特。这些因素的存在,或多或少的影响了青年军人的恋爱的成功率。部队中有不少老的士官由于这些经过了多次失败的恋爱,特别是相对地处偏僻的乡郊。失败的恋爱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这无疑会导致恶性后果的发生。

  二、婚恋问题的对策

  这些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着官兵的思想稳定,有的甚至影响军人形象,乃至部队稳定。分析其原因,一方面确实是由于客观环境的影响,但更多的因素是由于主观因素,归根揭底是由于没有树立正确的的婚恋观。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婚恋观教育,帮助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确实把好婚恋这根尺,掌握一个度。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本人认为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教育青年官兵正确认识爱情的内涵

  爱情包含以下几层意思:一是爱情以两种属性为本。自然属性是基于人的生理需要,即性爱。社会属性是爱情的本质。二是爱情以共同理想为社会内容。三是爱情以男女平等为标准。四是爱情具有排他、热烈和持久性。

  其次,要教育官兵认识树立正确婚恋观的重要意义:

  (一)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是官兵必须面对的人生课题

  不管每个人有什么样的婚恋观,但都必然面对婚恋这个问题,也都会由此而产生或对或错的婚恋观念。因此,树立正确的婚恋是官兵必须面对、无法逃避的人生课题。

  (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是官兵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只有在正确的婚恋观的指导下,才会有高尚的婚恋,才会有真挚的爱情。反之,如果婚恋观不正确,由于男女关系和家庭问题闹得沸沸扬扬,甚至引发矛盾和发生纠纷,就会对部队的正常工作、对官兵个人的成长进步带来负面影响。

  (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是妥善处理婚恋矛盾的思想基础

  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婚恋观,官兵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婚恋关系,才能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置婚恋矛盾。

  再次,要帮助军人树立正确的择偶标准:

  (一)、志同道合是前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种缘故,说白了,其实就是指男女之间相爱应该以一定的条件作为前提,如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性格特征、年龄大小、职业性质、兴趣爱好、经济状况以及体态容貌等。作为革命军人,应该把志同道合作为择偶的首要条件。所谓志同道合,就是有共同的理想和抱负。这是产生崇高、纯洁爱情的思想基础。

  (二)、物质条件是暂时。革命导师恩格斯出身一个纺织主家庭,却找了一个普通女工做妻子。著名科学家高士其在国内外名望很高,但与一个女工结成伴侣,人们称他们的爱情像上好的白玉晶莹透亮,没有一点瑕疵。事实说明,幸福美好的爱情并不取决于地位的高低和门当户对,关键在于双方能否志同道合。

  (三)、体貌容颜是参考。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单纯从容貌上来选择对象,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人长得漂亮就行,这也是不妥的。我们有些战友在择偶中,把长相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执意要找一个张柏之、陈慧琳那样的梦中情人,这就有些本末倒置,深深陷入爱情的误区了。

  (四)、坚守道德是底线。恋爱生活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它必然要受社会道德的制约。革命军人能否正确对待爱情,恋爱方式是否健康、文明都反映出他的思想情操和道德水平。首先,要谨慎确立恋爱关系;其次,恋爱行为要文明;再次,热烈而理智;

  (五)、法律意识是保护。虽然对于军人恋爱,法律没有特殊的保护,但对于婚姻和家庭,国家的法律和部队的纪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会付出应有的代价。另外,我们要正确的对待各种感情矛盾,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是法律允不允许的。

浅议新形势下消防官兵的婚恋观

 泰山区消防大队目前士兵总人数为59人,其中士官34人占主体的58%。随着士官的数量上升的趋势,与之相适应,士官服役期间婚恋人数也在随之增加,士官婚恋中出现的问题也多了起来。比如有个别士官在驻地找对象的想法、士官年龄大,顾不上找对象难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的直接影响到士官队伍的稳定,给部队的管理也带来了难度。泰山区消防大队及时召开“士官婚恋观教育座谈会”,发放《士官婚恋调查表》,通过士官婚恋的调查得到了士官对婚恋的态度和思想观念等一些问题的一手资料,其中的调查内容和结果分别为:

  本次调查共发放34份调查问卷,收回34份有效问卷。其中在择偶的标准上其中有83%的士官选择了“重视人品”; 有10%的士官选择了“重视长相”,7%的士官选择了“重视学历”。在择偶去向的问题上, 其中有8%的士官选择了“部队驻地”; 其中有2%的士官选择了“原籍 100公里外 ” ,90%的士官选择“视情况而定”。选择什么样方式婚恋较为合适的问题上,75%的士官选择了经人介绍,只有25%的人选择其他方式。其中有15%的士官选择了“青梅竹马”,有85%的士官选择了“情投意合”。

 60% 的被调查对象尚没有感情挫折。选择有感情挫折的士官认为感情受挫的原因有15%是自身条件受限,有25%是双方沟通少,另10%是因为其他条件受限。在什么时候结婚的问题上有60%的士官选择了“等双方条件成熟后”,有13%的士官选择了“不受时间、年龄等条件约束”, 有27%的士官选择了“事业有成后”;在选择什么时候恋爱的问题上有50%的士官选择了“24-26岁” ,有25%的士官选择了“20-23岁”,选择其他年龄段占25%。58%的士官认为晚婚的年龄在“男女方均大于25岁”,有25%选择了“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 17%的士官选择了“男方25岁或女方23岁”。有7人选择“符合”占了75%的士官认为“不允许在驻地找对象”这一规定符合部队管理需要,选择“不符合”占了25%。在选择结婚的年龄上选择“25岁-30岁”占了75%,其中有18%的士官选择了“25岁以前”, 8%的士官选择了“30岁以后”结婚比较适合。

  根据调查的数据,简要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士官在年龄上到了涉及婚恋的时间。从目前的兵员结构、分布来看,我大队士官中低级士官占了主体。士官中近占  %的未婚,他们大多处在二十四五岁的年龄层次,这也正是“谈情说爱”和“谈婚论嫁”的黄金时期。通过对士官的调查中显示,农村籍士官占了 95 %,而面对的现实是:父母都希望儿子能早点成家,以了却心愿。对于这些士官,他们受到了父母的影响,当看到周围大多数同龄人都结了婚,心里比较着急,而自己探亲时间也非常有限,很难觅到心上人,不如凭着军人对驻地女青年的特殊吸引力,早点谈一个结婚成家。

  二是部队规章制度对士官婚恋有严格限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六章第32条规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即使对特殊照顾的对象也把关甚严:“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严格的制度面前,部分面临婚恋考验的士官变得顾虑重重、举棋不定。

  三是部分士官自身条件成为制约婚恋的一大“瓶颈”。总的来说,选改士官有严格的考核和选拔程序,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较高。但也不排除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相对较弱的。一些士官在个人、家庭条件上没有明显优势,恋爱过程中很难赢得“芳心”。还有些士官眼高手低,找对象“横挑鼻子竖挑眼”,难免陷入“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此外,城镇女青年在择偶时大多比较现实,相对干部而言,士官也不是她们的首选目标。

  四是士官婚恋给部队教育管理带来了难题。随着士官队伍的不断壮大,青年士官涉及个人问题的将越来越多。每一名士官的恋爱动机、择偶标准、个人素质等不尽相同,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就变得复杂得多,势必给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增添新的难度。

  五是士官面临晋升和退伍结婚两难境地。消防部队注重士官队伍的培养,多年来,培养出了无数优秀的士官,他们有的是灭火救援业务的“尖刀”,有的是汽车驾驶和车辆维修的“高工”,有的是厨艺出众的“名厨”,有的是农副业种植的“专家”,他们都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同时,其本单位和他们本人希望能继续晋升为高一级的士官,但是,他们普遍到了结婚年龄,个别甚至年龄偏大,他们中多数希望能留在部队继续发展,为部队再尽一份力,部队为了连续、高效的工作也需要他们留下来,但是这些士官在家庭和年龄的压力下,却希望能尽快结婚,但是长期驻扎在部队,缺少了外出和探家谈对象的时间,所以在本地找对象是他们最为现实的,能够在驻地谈对象而又能够继续在部队工作这样两全其美的梦想对他们来说,现实情况下简直是不可能。

六是当前士官队伍中独生子女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他们普遍自我意识较强、承受能力有限、感情相对脆弱,在婚恋问题上往往经受不起考验和打击。这部分士官所表现出的复杂矛盾心理状态,给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根据当前士官的实际情况,经过调查分析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一些主要原因有:

  一是士官婚恋观取向发生偏离。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也是最值得分析的原因,主要细化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打算在部队驻地附近城镇婚恋的士官,大多是抱着跳出“农门”的动机来到部队的,把择偶地“锁定”在驻地的城镇,签定士官合同也是为了干到中级后,转业、复员后可以在城里安排个好工作,加上驻地相对优越的客观条件影响和自身社会阅历的增加,感到在驻地城镇找对象,既解决了“下一代”的户口问题,又避免了两地分居的苦衷,所以,从内心深处不愿回原籍找配偶。

  其次,士官回原籍成家找对象困难大。现在,地方女青年的婚恋观念发生了变化,重实利、讲实惠,再也不愿意过“我在家乡耕耘着农田,你在边疆站岗值班”的“牛郎织女”式的生活。加上士官平时与原籍女青年接触机会比较少,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每年一次假期,对于婚恋来说时间太短,而只能靠电话和书信增加了解,加之消防部队工作多、执勤任务繁重,致使婚恋成功率低。

  再次,士官综合素质高的吸引力作用。近年来,随着部队不断加大培养力度,士官文化水平、交际能力、业务技术、品德修养等素质相对提高。

 还有就是士官在驻地婚恋择偶的机会增多。形式多样的军训、警民共建、军地联谊和空中交友、节假日外出、网上聊天、消防站对外开放等渠道,为士官提供了与驻地附近女青年交往和增进了解的时机和条件。再有就是管控不严为士官择偶驻地化留下了空当。

  当前士官队伍中面临的婚恋、家庭等问题相对比较突出,承受着来自家庭、经济、精神等各方面的压力。作为一线的骨干力量,士官担子重、压力大、工作累,如何帮助解决好他们面临的难题和困扰,必须引起各级高度重视。

  如何引导士官正确面对和帮助士官解决好婚恋问题,对于确保部队稳定十分重要,也是各级领导尤其是一线带兵人一个无法回避的新课题。如何帮助士官解决婚恋难题,要从多方面入手以解决思想问题为主,以关心贴心为士官着想为主要手段,并长期的关注下去。以下是研究后详细的解决方法:

  一、加强正面引导和婚恋道德教育。首先要充分理解和体谅士官谈恋爱的心理和生理需求,在开展思想教育过程中体现“人性化”,不能死搬教条,片面强调“大道理”、搞“一刀切”、实施“高压”政策。要注重从密切官兵关系入手,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对新转改的士官,突出正面引导。在熟记和领会条令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同时,开展“正确选择恋爱佳期”、“理智对待恋爱对象”、“正确理解和模范遵守部队规定”、“弘扬文明婚恋风尚”等专题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对恋爱中的士官,要教育他们以志同道合为择偶首要条件,以忠贞专一、相互尊重、品行优良为表现形式,以事业重于爱情为准则,在思想上为士官婚恋和择偶导航。

  二、突出士官婚恋的心理疏导。在解决青年士官婚恋问题上,绝不能忽视士官的心理健康。一方面,青年士官正处在青春旺盛期,普遍渴望与异性朋友交往。另一方面,多数基层单位对心理保健工作的重视还不够,对士官的心理异常表现无动于衷、掉以轻心,有时甚至简单地将心理问题当成思想问题对待。只有把心理疏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重视青春期教育,才能有效防止士官心理过分压抑,导致行为异常。

  三、积极为士官婚恋当好参谋。干部要像亲兄弟一样,主动倾听士官心声,为士官择偶出谋划策、指点迷津,帮助他们分析对方的恋爱心理、道德品行、婚姻目的以及社会关系等,重点弄清双方的婚恋关系是否建立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进行把关选择。政治部门要采取谈心、座谈等方式,及时、全面掌握士官的婚恋和进展情况,有的放矢。通过与士官家庭建立联系,宣传部队士官制度改革情况和士官婚恋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士官的思想工作。

  四、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度约束。有的士官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在驻地找对象,“身在曹营心在汉”,精力外移;有的士官进入热恋状态,常常会厌倦部队紧张单调的生活,总想找理由逃避执勤训练;有的士官为搏“佳人一笑”,高消费、讲排场,滋生享乐思想,不自觉涉足“酒绿灯红”等场所,容易诱发违法乱纪事件。要确保部队内部思想稳定,必须切实加强对士官的日常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对平时士官外出、交往等严格控制,规范士官一言一行,防微杜渐。

  五、努力为受婚恋困扰的士官排忧解难。由于部队生活的特殊性,不经意间就错过了恋爱佳期。再加上士官常年工作在部队,与原籍女青年接触少,即使有人帮助介绍也多是“走马观花”。要把主动关心士官婚恋问题、重视解决士官家庭实际问题作为稳定军心的一项大事来抓紧抓实,在不违反制度规定、不影响部队工作的情况下,积极为士官处理婚恋问题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现在大队的士官在值勤战备、抢险救援、部队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大队的中坚力量。支队政治处非常重视他们的婚恋问题的同时也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好他们的具体问题,根据这次的调查结果仔细分析,深入研究,做好士官的婚恋问题的工作。

  总之,恋爱婚恋是人生大事,也是每个青年必经的一段人生旅途。士官婚恋问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部队的稳定,需要我们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遵守协调一致的原则,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既要把士官婚恋的问题解决好,又不能影响基层工作的正常秩序,要想尽一切办法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找到一个好的终生伴侣。

如何校正士官的婚恋观

兵役制度改革后,士官的比例相对增加,他们大多数正处于婚恋的“黄金期”。但受部队环境、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士官的婚恋问题呈现出了复杂性和多样性。一是固定的收入引发其婚恋问题的复杂性。以前服役3至5年的士兵,虽然到了考虑婚恋的年龄,但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在婚恋上大多数依靠家庭,自己是有其“心”而无其“能”。现在有了固定的工资,认为地位和条件与以前不一样了,因此,考虑婚恋问题的人多了起来,择偶的标准也提高了。二是“官”意识作祟,引发其婚恋问题的不稳定性。一方面少数士官认为自己的身价变了,有资格与地方女青年谈恋爱;另一方面由于服役期限的不确定性,一些士官对走与留心中没有“谱”,又担心年龄大了回原籍找不到对象,于是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在驻地找,认为能成功最好,谈不成自己就退伍,因此造成其婚恋问题极不稳定。三是驻地环境影响其婚恋问题的可能性。消防部队大多驻扎在城市,因工作关系和地方接触面较广,如防火检查、各类消防培训、双拥共建等,给士官与驻地女青年接触提供了机会,加之当今发达的通信网络给双方联络带来了便利,久而久之极易产生恋情。同时,由于士官的福利待遇提高了,而地方一些企业经济不景气,下岗工人增多,士官的固定收入也受到了驻地女青年的青睐。四是市场经济影响其婚恋观的趋利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发财致富、生活舒适等成为人们的普遍追求。部队士官也不例外,他们在老家难以找到中意的对象,就把目光转向驻地,渴望借机跳出“农门”,将来自己可以留在城市谋发展。

士官与驻地女青年谈恋爱增多既引发本人的思想波动,给部队管理教育增大了一定难度,又加重了士官个人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其个人的成长进步,同时也给其他战士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如何从思想上校正士官的婚恋观,帮助其走出婚恋误区,成为部队各级思想政治工作的当务之急,关键要抓好以下“四个结合”。

一是要将经常性思想工作和教育引导相结合。由义务兵改为士官,是士兵军旅生涯中的一大转折。进入士官行列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除了工作之外,在闲暇之余最为关心、议论的“焦点”就是婚恋问题。能否正确对待和处理婚恋,对于他们的成长进步和保持部队稳定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一方面要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通过聊天、谈心和座谈会等形式,从中了解士官婚恋的现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另一方面要从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入手,加强对士官的婚恋观教育。教育中要讲清什么是正确的恋爱观,应树立什么样的爱情观,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婚恋和工作的关系,集中精力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同时要时刻提醒他们正确把握择偶的标准,不以“财”择偶,不以“貌”取人,把爱情建立在志同道合上。

二是强化条令条例意识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条令条例和《士官管理规定》是部队管理的依据,也是士官思想行为的准则,要不失时机地对士官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明确为什么不能在驻地找对象的理由,强化士官也是“兵”的意识。只要道理讲请了,让士官明白在驻地找对象是违纪行为,必然会主动打“退堂鼓”;另一方面,干部要主动关心士官的成长进步和婚恋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难题。如对于在原籍找对象的士官,应随时了解其恋爱的情况,并进行正确的引导,当士官在婚恋“进行时”中受挫,应主动帮助其化解矛盾。

三是培养自控能力和开辟第二课堂相结合。消防部队大多数士官的年龄在20岁上下,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有的还不能理智地支配感情。因此,干部要及时观察、分析、解决士官在婚恋问题上的误区,逐渐帮助其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加强个人修养,陶冶良好的心理品质,使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把自己的言行控制在纪律和道德的约束范围内。同时,要结合周末育才等警营文化活动,大力开辟丰富的球类、书画、电脑、文艺节目、各类知识培训等第二课堂,用先进的文化占领士官的思想阵地,让他们课余时间过得充实,把士官的思想和主要精力集中到学习成才上来,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四是发挥军地优势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在某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军人择偶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要充分发挥军地优势,通过双拥共建和各类活动的开展,部队主动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通报士官在部队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广泛宣传他们在部队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以取得地方姑娘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一些婚恋的“困难户”,在探亲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使他们在休假期间有时间去处理个人的问题。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能一谈到士官的婚恋就视为是“越轨”行为,而是要辩证地去看待此类问题。只要立足实际,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解决士官婚恋问题的新途径和新对策,通过正确的思想疏导,就一定能从根本上校正士官的婚恋观,真正发挥其在部队建设中的“主心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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