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04 16:08:3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邵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等文件和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有关要求,落实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对2016年9月以来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和生源地学校违规输送生源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存在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中职学校及相关人员;

2.向中职学校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费用的初中生源学校及相关人员;

3.扰乱中职学校招生秩序的社会中介组织及相关人员。

(二)重点问题

1.违法违规招生:(1)中职学校违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招生;(2)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3)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在办学性质和层次、招生专业、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5)超计划招生;(6)初中生源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中职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2.违规联合办学:(1)中职学校违规挂靠其他学校或以联合办学名义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2)与普通高校、国家开放教育、成人高校等联合办学,组织中职在校生套读专科、本科层次学历教育;(3)未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4)以校企合作办专业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培训费等。

3.学籍管理混乱:(1)中职学校通过虚假注册学生学籍或双重注册学籍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2)不按时如实上报学籍异动信息,或虚报学籍;(3)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或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4)将普通高中或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5)将普通高中学籍转入中职学籍但学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读,或学生转入中职学校后继续上普通高中课程。

4.违规设置专业:(1)中职学校违规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2)在专业名称后随意增加专业方向,如: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药学方向)、音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方向)等;(3)未经批准设立国家规定目录外专业或不规范使用专业名称。

5.违规组织实习:(1)中职学校安排一年级或未满16岁的学生顶岗实习,或安排实习时间超过相关规定;(2)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3)侵占、克扣学生的顶岗实习报酬;(4)收取企业以学生实习、就业等名义支付的“人头费”、劳务费;(5)以勤工俭学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

6.违规校外设点:(1)中职学校未经批准设立分校和校外教学点;(2)以校企合作为名在企业设立教学点,或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或将学生放到企业打工,或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3)不具备办学条件下在校外租赁场地办学。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9年2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3月)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成立邵东县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整治工作全过程指导监督与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组长:罗中安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尹严林 陈爱珍 李跃友 曾光明 杨绘新 刘寿平 申以

成员: 孙有能 周安胜 肖科庄 申星

下设邵东县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和五个工作组。

县专项整治办:负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制订,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整治工作日常安排、联络协调、资料汇总、材料上报等工作,由刘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安胜、肖科庄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曾文达、羊卫东。

政策宣传及招生管理组:负责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和省市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并向社会发布。负责规范职业学校的招生办学行为,规范专业设置,规范实习实训管理等相关工作。

组长:刘寿平

副组长:孙有能 肖科庄 申星

成员:王建云 羊卫东 申署民 赵志明

日常督查组: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纳入督学责任区工作范畴,负责对辖区内学校违规招生、违规输送生源、违规宣传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与指导,协同开展联合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行动迟缓,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发督导通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移交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问责。

组长:申以

副组长:赵俊杰

成员:宁足奇、曾分良 各督学责任区主任

经费管理组:负责指导监督职业学校的收费行为,规范学校经费管理,坚决杜绝与招生衔接挂钩的生源费开支;负责对职业教育学费减免、学生资助的监督管理,严防套取、冒领国家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与资助经费。

组长:尹严林

副组长:杨树林、李剑雄

成员:刘益群、罗青林、李坚花、曾勇锋

违纪处置组:根据违规违纪线索的收集及工作推进情况确定重点解剖学校,对被确定为重点解剖对象和有问题线索的中职学校、生源学校及相关违纪违规责任人员进行查处;重点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中职招生办学过程中新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并从重从严问责,发布处理通报。

组长:杨绘新

副组长:曾光明

成员:肖凌浩、周安胜、谭晓群、刘维维、曾文达、龙司云

执法打击组: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负责对严重损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虚假招生宣传、买卖生源、买卖假文凭等违法行为,对收取中介费、服务费的中介机构和招生代理人,依法从严打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组长:李跃友

副组长:周小虎

成员:李双喜

2.制定整治方案。各中职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分类排查问题,摸清底子,并制定本地、本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执行方案。

3.全面部署宣传。贯彻落实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县高职中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校长、业务校长、全体初三年级班主任及相关管理人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公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投诉举报电话(专项整治办公室:0739-2721366,教育局纪工委0739—2717790;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2658986)和举报受理方式。

4.开展自查自纠。各中职学校、中心学校、初中生源学校迅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马上梳理,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立即开展整改。对2019年3月31日前排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地、各相关学校按照问题性质及权属关系自行整改处理,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对4月30日后没有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问题,交由县专项整治办查处。

(二)全面整治、规范行为阶段(2019年4—6月)

1.开展集中整治。各校未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照问题性质、情节程度和管理权限,县专项整治办进行核实查办,或直接现场督办,或派驻工作组进行重点解剖。重点解剖一批有问题线索的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对违法违规违纪线索查深查透,坚持问责到位。

2.强化信息公开。运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邵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政府信息网站等统一、权威发布全省中职招生信息和省市县举报电话;坚决查处违规封锁中职招生信息、举报电话的地方和学校。完善本级阳光招生宣传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把“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邵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的相关招生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地推送发给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确保中职招生信息发布权威对称、内容真实、简洁实用。

3.严格计划调控。中职学校根据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对照相关办学标准和规定进行初审并上报,市专项整治办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在核实核查中职学校的校舍面积、教学设备仪器、师资力量等核心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对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检查结果运用相关规定,制定中职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编制2019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切实加强招生计划执行监督管理,确保全市招生计划调控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招生行为。

4.实施平台录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统一使用“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严格规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调剂补录等程序和要求。

5.严格执纪问责。凡2019年3月31日前没有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均作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问责和通报的典型。凡4月30日后没有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必须逐级上报,由省市专项整治办予以督办问责。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中职招生办学过程中新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各级专项整治办一经发现,从重从严查处,绝不手软。

(三)联合检查、重点督办阶段(2019年5—9月)

1.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日常督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把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列入督学责任区督查范畴,由教育督导室牵头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日常督查和开展联合检查。随时经得起上级专项整治办的联合检查、明察暗访。重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与实施执行、解剖重点学校、推送中职招生信息、使用好招生录取平台等工作。县专项整治办对本地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2.督办突出问题。县专项整治办及时收集、梳理、核查举报线索,对今年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过程中问题多发、秩序较乱且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学校,实行驻点督办。

(四)综合评估、形成长效机制阶段(2019年10—12月)

1.加强总结评估。各职业学校、中心学校、初中学校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工作总结和汇总相关数据于12月15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

2.完善制度机制。县专项整治办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完善规范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办学的制度机制;建立和实施中职学校办学诊断与改进视导制度;指导督促中职学校对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优质学位供给;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中职学校逐步压减招生计划直至有序退出学历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中职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二)明确职责。中职学校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对阳光招生、规范办学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学籍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积极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及时纠正学校违规招生办学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县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校长是生源地学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初中生源学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所辖初中学校及老师向中职学校收受、索要与招生相关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查处所属、所辖中职学校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或初中生源学校收受、索要招生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违法违规招收学生的中职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取缔办学资质等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招生办学行为,被省市直接挂牌督办或驻点督办的,重点督查问责,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

省市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一览表

邵东县教育局(县专项整治办)

0739-2721366,2717790

中共邵东县委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9-2658986

邵阳市教育局(市专项整治办)

0739—5603945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9—5026208

中共邵阳市委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9—5601021

湖南省教育厅(省专项整治办)

07318531520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731中共湖南省委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731

附件2

邵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一(职业学校)

单位(盖章): 负责人: 日期:

重点问题

具体表现

自查情况

整改措施

责任人

1.违法违规招生

(1)中职学校违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招生;

(2)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

(3)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在办学性质和层次、招生专业、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

(5)超计划招生;

2.违规联合办学

(1)中职学校违规挂靠其他学校或以联合办学名义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

(2)与普通高校、国家开放教育、成人高校等联合办学,组织中职在校生套读专科、本科层次学历教育;

(3)未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

(4)以校企合作办专业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培训费等。

3.学籍管理混乱

(1)中职学校通过虚假注册学生学籍或双重注册学籍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2)不按时如实上报学籍异动信息,或虚报学籍;

(3)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或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

(4)将普通高中或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

重点问题

具体表现

自查情况

整改措施

责任人

(5)将普通高中学籍转入中职学籍但学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读,或学生转入中职学校后继续上普通高中课程。

4.违规设置专业

(1)中职学校违规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

(2)在专业名称后随意增加专业方向,如: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药学方向)、音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方向)等;

(3)未经批准设立国家规定目录外专业或不规范使用专业名称。

5.违规组织实习

(1)中职学校安排一年级或未满16岁的学生顶岗实习,或安排实习时间超过相关规定;

(2)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

(3)侵占、克扣学生的顶岗实习报酬;

(4)收取企业以学生实习、就业等名义支付“人头费”、劳务费;

(5)以勤工俭学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

6.违规校外设点

(1)中职学校未经批准设立分校和校外教学点;

(2)以校企合作为名在企业设立教学点,或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或将学生放到企业打工,或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

(3)不具备办学条件下在校外租赁场地办学。

其他需要整改的问题

说明:此表可放大规格填写,或补充附件材料。

附件3

邵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二(生源地学校)

单位(盖章): 负责人: 日期:

重点问题

具体表现

自查情况

整改措施

责任人

职业教育政策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力

1、学校领导政治站位不高,职业教育思想观念不能及时更新,专项整治精神传达不及时,普职分流工作落实不力;对有偿招生监管不力,措施不力。

2、学校没有及时召开“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职业教育政策、专项整治宣传不到位。

3、学校没有及时注册“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用户,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和发布相关信息,未能保证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对称及时;《邵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和《邵东县中学学考与招生》未及时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

4、学校没有按要求在醒目位置开辟“职业教育宣传栏”。没有及时公布职业教育招生举报电话。

有偿招生

1、初中生源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中职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2、接受来校招生的中职学校或招生人员提供的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与招生学校、招生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暗中串通,有偿输送生源。

4、班主任主观诱导、包办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其他需要整改的问题

说明:此表可放大规格填写,或补充附件材料。

附件4

邵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进程安排表

工作步骤

工作内容

责任主体

完成时间

执行落实与反馈

(一)宣传部署、自查自纠阶段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构

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2—3月

2.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责任。

专项整治办

3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备案

3.召开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召开本地中职学校、初中学校、初三毕业班班主任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开展本地自查自纠。公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投诉举报电话,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方式。

专项整治办

4月10日前

4.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级分类排查问题,摸清底子,并制定本地、本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或执行方案,上报县专项整治办。

各中职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

3月26日-3月31日

5.汇总本地工作部署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备案

专项整治办

3月31日前

6.开展自查自纠。各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迅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马上梳理,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立即开展整改。

各中职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初三毕业班班主任

2019年3月31日前

由各地、各相关学校按照问题性质及权属关系自行整改处理

7.经过自查自纠没有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问题

相关责任主体

4月30日后

专项整治办予以督办解决并进行督导问责

(二)全面整治、规范行为阶段

1.开展集中整治。各校未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专项整治办核实查办,直接现场督办。重点解剖一批有问题线索的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对违法违规违纪线索查深查透,坚持问责到位。

各中职学校、相关招生人员、乡镇中心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初三毕业班班主任

4月25日前

重点解剖学校名单报市专项整治办备案。

2.强化信息公开。运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邵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及相关媒体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和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坚决查处违规封锁中职招生信息、举报电话的地方和学校。制定完善本级阳光招生宣传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把“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邵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及时、准确、有效推送发给全体初三学校及家长,确保中职招生信息发布内容真实、准确无误。保障信息对称、实用。

县中职招生办公室、各中职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初三毕业班班主任

4月26日-5月12日

3.严格计划调控。中职学校根据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对照相关办学标准和规定进行初审和上报;严格执行市专项整治办统筹制定的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调控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招生行为。

市县中职招生办公室、各中职学校

4月25日前

4.实施平台录取。完善招生机制,我县统一使用《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在志愿填报、分批次录取、调剂补录等方面严格按照市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市县中职招生办公室、各中职学校

2019年5—9月

5.严格执纪问责。凡2019年3月31日前没有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均作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问责和通报的典型。凡4月30日后没有排查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将予以督办问责。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中职招生办学过程中新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各级专项整治办一经发现,从重从严查处,绝不手软。

专项整治办

2019年3—12月

(三)联合检查、重点督办阶段

1.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日常督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把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列入督学责任区督查范畴,由教育督导室牵头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日常督查,县专项整治办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与实施执行、解剖重点学校、推送中职招生信息、使用好招生录取平台等工作。随时经得起上级专项整治办的联合检查、明察暗访。县专项整治办对本地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专项整治办

2019年3—12月

2.督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及时收集、梳理、核查举报线索,对今年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过程中问题多发、秩序较乱且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学校,实行驻点督办。县专项整治办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展现场督办和督导问责。

专项整治办

2019年5—9月

(四)综合评估、形成长效机制阶段

1.加强总结评估。县专项整治办、各学校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工作总结,汇总相关报表。并于12月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

专项整治办

2019年10—12月

2.完善制度机制。县专项整治办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完善规范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办学的制度机制;建立和实施中职学校春、秋季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视导制度;指导督促中职学校对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优质学位供给;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中职学校逐步压减招生计划直至有序退出学历教育。

专项整治办

2019年1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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