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移交使用承诺书

时间:2020-11-27 11:03:3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精品文档

.

车辆移交使用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

201 年 月 日, 单位购买的 牌轿车,因为当时 原因,入户登记在 个人名下,车辆拍照号为宁A 。

现 单位决定,由 将宁A 车辆移交给 使用,本人在接管该车辆时确认车辆状况良好,不存在机械故障或任何缺陷,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齐备有效。为此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按时足额缴纳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

二、本人的接收该车辆时具备与该车辆型号相符合的驾驶资格且驾驶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人保证对该车辆定期保养,按时审验,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杜绝车辆存在机械故障或存在缺陷。

四、本人保证绝对不会在饮酒、服用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等情况下驾驶该车。

五、本人保证绝对不会将该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员、饮酒后的人员、服用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人员、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的人员。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下附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下载文档
  • 收藏
  • 0

推荐访问:承诺书 承诺书 移交 车辆 车辆移交使用承诺书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