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整)

时间:2022-06-28 08:44:5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整),供大家参考。

某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整)

 

 某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分行 2022 年党建考核方案》,结合分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考核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与业务双百分的考核指标要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经营单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前置条件,优化精简考核指标,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强化党建工作事项、成效评价,注重将党建考核与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整体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挂钩,系统集成、科学评定,推进党建业务不断融合,以深化改革发展、服务凝聚群众的实效,检验党建工作质效。

 第三条

 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对分行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的加扣分。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

 党建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党建主

 体工作考核(85%)、党建满意度测评(15%)。考核期末,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由各项指标加权计算后得出结果;各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取自“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项目中的部分指标,通过折比计算后得出加扣分结果。

 第五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总分 100 分)。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两大类 5 个二级指标及加扣分项组成。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该指标包括 3 个二级指标:经营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和干部员工管理监督情况。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该指标包括 2 个二级指标。年度重点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加扣分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基层党组织上报党课视频并被总行/省分行采用作为党课课件或被评为优秀党课课件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 1 分/件。

 2.荣获省分行级“两优一先”表彰的,党支部与所覆盖单位/部门同时加 3 分/次;荣获省分行级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同时加 5 分/次。

 3.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积极撰写专题稿件被总行/

 省分行简报刊用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 1 分/篇。

 4.干部员工“四种形态”处理,按照党支部考核规则与单位/部门考核规则分别进行扣分。(详见附件 2)。

 第六条

 党建满意度测评(总分 100 分)。

 党建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党员评价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满意度(详见附件 3),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对应 100-85、85-70、70-55、55 以下)四个评级等次进行评价。

 第三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七条

 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评价结果,于次年初在分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上报省分行党委组织部。排名最后一名的党支部,分行党委进行约谈提醒,反馈年度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约定整改期限,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中的部分指标结果,折比计算后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加扣分项,进行相应加扣分处理。

 第四章

 约束事项

 第九条

 若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及所覆盖单位/部门负责人受监督执纪第四种、第三种形态处理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 名,本人所在单位/

 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 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一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监管部门认定的重大案件或其他性质恶劣的非重大案件,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 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二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案件或风险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 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减 50%。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如省分行党建考核方案调整,则结合分行实际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推荐访问:党支部 党建工作 基层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