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08 09:38:0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发〔2020〕X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创建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协同、跨界合作、整体达标、持续改进”的创建机制,从城市运行安全的脆弱性和反脆弱性两个维度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推进安全发展,全面构建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

2020年7月底前,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城市安全治理任务基本完成。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杜绝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药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加强XX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XX个专项工作组,分领域分地区协同推进(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创城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1. 加强城市安全规划编制。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和中期评估。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6月底前,制修定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工程、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梯、游乐设施等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2. 加强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100%,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80%。消防站的布局、消防站建设规模符合标准要求,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95%,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达标率100%。6月底前,完成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城市桥梁设置限高、限重标识,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城市堤防、河道等防洪工程按规划标准建设,城市易涝点按整改方案和计划完成防涝改造。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30%,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2%。

3. 加强城市产业安全改造。6月底前,制定出台城市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按照计划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率100%。

(二)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

4. 加强城市工业企业风险防控。4月底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10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100%,油气长输管道定检率、安全距离达标率、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安装监测监控率100%。定期开展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对渣土受纳场堆积体进行稳定性验算及监测。6月底前,建设施工现场视频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100%。

5. 加强人员密集区域风险防控。5月底前,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风险评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4月底前,高层建筑设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高层建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验收达标率100%,及时排查整改“九小”场所、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事故隐患。

6. 加强公共设施风险管控。强化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管控,5月底前,供电、供水、供热管网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100%,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强化城市交通安全风险管控,4月底前,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加强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设施管理,开展桥梁、隧道技术状况检测评估,及时排查整改桥梁、隧道安全设施、城镇老旧房屋、户外广告牌和灯箱隐患。

7.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5月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90%,强化地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自动监测技术。

(三)加强城市安全监督管理。

8. 健全完善城市安全责任体系。及时研究部署城市安全工作,领导班子分工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明确各功能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

9.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6月底前,完成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编制城市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对城市功能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风险清单并落实管控责任部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0. 强化城市安全监管执法。推进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6月底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信息化执法率>90%,执法检查处罚率>5%。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办结率100%。吸取典型事故教训,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11. 加强城市安全科技创新应用。5月底前,在城市安全领域推进科技创新,推广一批具有基础性、紧迫性的先进安全技术和产品。按照国家规定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12.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问题进行通报整改。6月底前,建立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台账。推进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网格化覆盖率100%,网格员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率100%。

13. 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在县级广播电视及县级网站、新媒体平台,以及汽车站、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建设不少于1处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或场馆。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100%,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居民具有较高的安全获得感、满意度。

(四)加强城市安全应急救援。

14. 加强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6月底前,建设包含监管监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政务管理五大业务领域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报送事故信息,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5月底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乡(镇、街道)预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根据突发事件情景模拟,建立应急物质预制标准化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协调机制。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平方米。

15. 强化城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出台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障机制意见,按规划建设大队战勤保障小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人数符合标准要求。6月底前,编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建成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加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应急队伍建设,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小型微型企业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符合条件的高危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五)加强创城工作宣传。

16. 做好新闻宣传。在县属媒体上设立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通栏,定期推出创城专版报道,动态报道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推进创城工作信息。

17. 营造工作氛围。制作创城公益宣传片,在县属媒体、主要街道户外广告屏动态播放。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城市交通移动视频端、社区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推进创城工作信息,提升我县创城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18. 加强社会协同。开展创城“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 、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志愿者、社会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城市安全治理。发挥“12350”电话举报和微信举报平台作用,发动引导群众排查举报隐患问题,形成上下联手、部门联动、社会联防工作合力。

四、时间安排

1. 补齐短板阶段(2020年2月29日前)。各专项工作组对标创城任务指标,全面梳理短板问题,建立台账,逐项分解到具体部门。调动各方力量开展创城工作专题宣传,全面营造创城氛围。

2. 整改攻坚阶段(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专项工作组组织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全力整改、逐项清零,按照创城考核标准全面达标。

3. 自评提升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第三方机构开展模拟考核,全面评估各工作组创城工作成效,针对发现的问题每日通报、每日调度,逐一督办销号,提升创城工作质量。

4. 备检阶段(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工作组、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全面完成创城任务指标,迎接上级部门验收。

5. 迎接评审和持续提升阶段(2020年8月1日起长期推进)。各工作组指导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保持前期创建成果,提质提档,全面做好迎接国家评审工作。建立巩固创城工作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城市运行安全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实现创城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调度。

县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研判汇总创城工作问题,下达督办指令,通报有关情况。各专项工作组每周召开1次调度会,研判调度、部署推进本组创城任务并向创城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创城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听取各专项工作组任务推进情况汇报。各专项工作组及时准确上报推进创城工作任务见证资料。

(二)实行集中办公。

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室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办公场所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共同解决,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保障。抽调人员由创城办负责日常考核并在创城工作结束后给予工作评定。各专项工作组接受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建立奖惩机制。

建立创城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制定对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考评办法,纳入专项工作考核,实行每月通报、年终考评;对创城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多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问责。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创城工作全程开展督考,做到奖惩分明、褒贬有据。

(四)加强经费保障。

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创城工作的经费投入。围绕城市运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15项安防工程等建设项目,及时安排城建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创城否决项指标任务和各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五)强化技术支撑。

各专项工作组要广泛吸纳科研院校、中介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等专家力量,参与创建工作特别是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业性工作,强化创城工作的科技支撑,加强规划评估评审,确保规划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六)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创城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压实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充实配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协管人员、执法人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建立暗访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工作组创城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高频次、多轮次的暗访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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