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改大动”与“我思想”

时间:2022-07-31 22:54:5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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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改大动”与“我思想”

 

 “小改大动”与“我的思想” ——On Wang Zengqi"s Liaozhai Xinyi 作

 者:

 王晴飞

 作者简介:

 王晴飞,《扬子江文学评论》编辑部。

 原发信息:

 《文艺争鸣》(长春)2020 年第 20208 期 第 157-167 页

 期刊名称:

 《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

 2020 年 12 期

  关于传统文学艺术的改写,汪曾祺自己确定了一个原则:“小改而大动”,“即尽量保存传统作品的情节,而在关键的地方加以变动,注入现代意识。”①在其改编的《聊斋新义》里,汪曾祺践行了这一原则,在所选十三篇“聊斋”中,以“小改”为主,增删之处虽然不少,但尽量在不改变情节主体的情况下放进“我的思想”。②

 一般来说,汪曾祺对“聊斋”原文的改动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增加了丰富的细节,使情节更为合理。当然,所谓“合理”云云,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的心理、情感逻辑之下,标准也不同。有些情节,在蒲松龄看来是合理的,可是在汪曾祺和现代人看来,就不免突兀。二是删去了不够现代的情节和细节,如对功名富贵的过度渴求,对女性不友好的描写、对外部神异力量的依赖等,增加了现代人才会有的哲思和汪曾祺的伦理、审美观

 念。三是删去了功能类似、有重复之嫌的情节,使行文更简洁。最后一类改动,基本是技术性处理,与“现代意识”关系不大。

 一、“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

 在提及对《瑞云》的修改时,汪曾祺认为原来的主题“不以媸妍易念”是道德意识,不是审美意识。汪曾祺提出审美意识和道德意识的对立,其实隐含着对蒲松龄的“道德意识”的不满。

 在《瑞云》原作中,作为杭州名妓的瑞云“色艺无双”,欲与之一见者无数,可是她偏偏对“家仅中资”的寒士贺生一见钟情、情有独钟,希望贺生能够“图一宵之聚”,将自己的处子之身交给他,而贺生想到“罄家以博一欢,而更尽而别,此情复何可奈?”于是“热念都消”“音息遂绝”。后来有一异人和生在瑞云额头点一墨痕,逐渐蔓延几及满脸(“连颧彻准”),瑞云遂由“富商贵介,日结于门”沦为“见者辄笑,而车马之迹以绝”,与婢辈为伍。贺生不忘旧情,贱价为其赎身,瑞云“自惭形秽”,不敢以贺生之妻自居。一年多以后,和生将瑞云面目墨痕祛除,“艳丽一如当年”。这篇小说的道德意义自然是在表彰贺生“才人念旧”“不以媸妍易念”——虽然瑞云由妍变媸,贺生仍初心不改,将其从妓院赎回,结为夫妻。

 从汪曾祺的理解来看,所谓“道德意识”,既然与“审美意识”相对,指的应该是认为一件事正当从而践行之,带有一定的外在强迫性甚至是表演性,而审美意识是符合心理和身体直觉的,是自然而然地去做,二者的区别如同“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所以蒲松龄的

 “贺生”为变丑后的瑞云赎身,其实是出于外部的道德力量驱使,而非情感的本能,此时的贺生心中是有一种屈尊之感的。他对于此时瑞云的看法,与那些“富商贵介”并无不同,即是被汪曾祺称为“很恶劣”的“丑状类鬼”。③他之所以仍然选择为瑞云赎身,是对她“盛时”赏识自己的一种回报,也就是他向瑞云表白时所说的,“人生所重者知己。卿盛时犹能知我,我岂以衰故忘卿哉!”这里有才人念旧,有报答知己,但并无发自内心的爱情。

 实际上,汪曾祺的分析还只是点到为止,并未做深入探究,因为“道德意识”也完全可以是发自本能的,未必总是出于外力的驱使——我们绝大多数道德选择其实都源于直觉,所谓的道德理由、理性思考多半是道德选择完成以后的解释,用于说服自己或他人。汪曾祺是文学家,而非理论研究者,他的文学观和伦理观并不靠理论来阐释,而是以文学自身的方式呈现。他对《瑞云》的不满,恐怕更多的还是在阅读中产生了强烈的不适之感(类似于“很恶劣”那种),而正是这种不适之感驱使他对原作进行了修改。汪曾祺和蒲松龄的不同不仅仅在于“道德”与“审美”之别,也在于是什么样的“道德”。

 如果我们跳出蒲松龄试图引导的题旨,而从情节设置的功能来看,则和生的出现,正是要起到三重作用:一是让瑞云从云端跌落,“削价处理”,使贺生的赎买成为可能;二是使瑞云无人肯要,“晦其光而保其璞”,所谓“保其璞”即是保持瑞云的处女之身以留待贺生;三是使两人的位置发生变化,确保贺生对瑞云的优势地位,获得面对优秀女性的心理

 优越感。在小说起首处,瑞云和贺生的位置至少是相当的。在政治地位上,贺生是良民,是四民之首的士人,自然高于作为贱民的瑞云,可瑞云毕竟是名噪杭州的花魁,觊觎和追求她的“富商贵介”在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上均远高于贺生。此时的贺生不仅不可能将瑞云赎回家中,金屋藏娇,即便“图一宵之聚”也无法做到。而经和生一点,贺生不仅以极小代价将其赎回,也由求之不得的仰慕者变成了单方面的拯救者。随后和生涤去瑞云面目的墨痕,又使贺生获得的仍是原初的“佳丽”。这一番作弊式的操作,目的便是让贺生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收益。

 《聊斋志异》中的多数篇目,都是为了满足失意文人急需补偿的残缺心理与情感的。读书人的终极理想是出仕为官,给自己的才艺找到买主,所谓“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也就是“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唐代以后,平民文人出仕也就是求售的唯一渠道是科举,出仕的失败称为“未售”,也就是未能“成名”——所谓“十年寒窗无人间,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成名”是也。《促织》中的里正,取名为“成名”,正体现了蒲松龄对“成名”的渴望,《促织》结尾处,成名因贡献其子魂灵化身的促织而进学,才勉强算是“成名”。失意文人喜欢写妓女的故事,除了性欲望的驱动力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觉得自己在处境上与妓女有相通之处——文人要做官,妓女要嫁人,都要给自己找一个买主,罗隐的诗“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正说明了这一点。

 科举的失败,处境的卑微,使失意文人亟须得到来自外部世界的欣赏与肯定,即所谓的寻求知己,以获得心理的满足。在他们的文学想象中,

 最常见的叙事便是被有见识的异性识于风尘,在与地位和财富远高于自己的男性争夺优秀异性的战争中取得优胜(战场通常在妓院)。失意文人在妓女和平民面前的心理优越感源于其高一人等的士人身份;而在那些身份比自己更为高贵的科举、仕途成功者面前,他们失去了身份优势的庇护,为了避免认知失调带来的紧张感和焦虑感,只好强化不易具体量化的“才”以保持自尊和认知的协调——即“我”不是一个失败者,“我”的失败源于外部的不公正而非自身原因,《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叶生》,题旨即是:“使天下人知半生零落,非战之罪也”。所有的失意者都自称“有才”,也都渴望别人认可自己的“才”。

 名妓于他们而言,并不是或至少不仅仅是爱情或欲望的对象,而更多的是用来证明自己拥有成功(成名)潜力和魅力的符号性道具。卑微使得他们既不能坦然地以上位者自居,又不能与人平等交往,所以总是要想尽办法使自己永远处于道德上的优势地位,也就是要将女性置于更加卑微的境地。《瑞云》的故事便是如此。所谓和生,不过是贺生幻想中的自己,和生即是更为强大的贺生。

 蒲松龄利用自己作为写作者的虚构特权制造的“道德意识”是单方面的,只对贺生有利,其目的是为了确立男性对女性绝对优势地位的道德秩序,满足的是男性对女性的绝对支配心理,这对瑞云自然是不公平的。汪曾祺不愿对此做具体分析,而提出“审美意识”与之相对。汪曾祺的“审美”,其实是“情”的审美,包含了对女性的尊重和人与人之间相互的体贴,是双方面的理解与互动,而非单方面的施舍与支配。

  在对《瑞云》的改动中,汪曾祺处处提示一个“情”字。瑞云择客,汪曾祺为她添加了标准:“要一个有情的”“这是我一辈子头一回。哪怕跟这个人过一夜,也就心满意足了。以后,就顾不了许多了。”点出“有情”的主题。随后又增加了贺生喜爱瑞云的原因,也是后来去求见瑞云的理由——他和《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秦重一样,因偶然机会见到瑞云,惊为天人,念念不忘。在贺生与瑞云见面时,则增加了大量二人交谈的细节,和相谈时的投机与快乐——

 瑞云很高兴。虽然只见了两面,已经好像很熟了。山南海北,琴棋书画,无所不谈。瑞云从来没有和人说过那么多的话,贺生也很少说话说得这样聪明。不知不觉,炉内香灰堆积,窗外落花渐多。

 这些都是“情”的基础。而这些在蒲松龄那里都是不需要的,对于他来说,贺生之喜爱瑞云,只要她“色艺双绝”和“名噪杭州”就够了,而于瑞云一方面来说,只要贺生是士人身份又“才名夙著”就够了(这当然是蒲松龄拿着尺子按照自己量身定做的标准)——他根本不需要爱情,也不认为应该有爱情。

 蒲松龄的贺生,对瑞云的喜爱本源于色和名,所以瑞云变丑后才会有“丑状类鬼”之感,而汪曾祺的贺生对瑞云的感情不仅仅是源于她的色艺和对自己的欣赏,还有心与心的交流,所以并不受她外貌变化的影响——他为瑞云赎身时根本没看到她的相貌,自然也就算不上为道德牺牲,至少在贺生那一面看来瑞云并不亏欠他什么——瑞云仍然是贺生念念不忘的那个美好的瑞云。在汪曾祺的改写中,还删去了变丑后的瑞云只敢以贺生之

 妾自居的部分,这也是为了不让瑞云显得太过卑微。贺生和瑞云之间始终是平等的。

 在新婚之夜的交流中,贺生也没有发表原作中那句慷慨激昂的道德宣言——“人生所重者知己。卿盛时犹能知我,我岂以衰故忘卿哉!”——而是让贺生以“情”的体贴来消解瑞云心中的自卑和对自己的亏欠之感——

 “你为什么娶我?”

 “以前,我想娶你,不能。现在能把你娶回来了,不好么?”

 “我脸上有一块黑。”

 “我知道。”

 “难看么?”

 “难看。”

 “你说了实话。”

 “看看就会看惯的。”

 “你是可怜我么?”

 “我疼你。”

 “疼”出自贺生对瑞云热烈情感的直觉,源于瑞云内在的美好,瑞云自然也就不必觉得亏欠,而蒲松龄笔下贺生的道德宣言几乎是直白地告诉瑞云:我正是可怜你。爱情是相互的喜爱,不是单方面的同情与牺牲。真正的爱情也没那么多大道理可讲,讲大道理的不是互相体贴的爱情,而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攻陷与占有。因此,汪曾祺笔下的贺生没有宣言“不以媸

 妍易念”,恰恰是“不以媸妍易念”;蒲松龄笔下的贺生处处显出自己“不以媸妍易念”,反倒正是心里时刻存了一个“媸妍”的分别。所以蒲松龄必须使和生再次多事,将瑞云脸上的墨痕涤去,以使贺生得到“完整的”美人,而汪曾祺并不在意,如他所说,“瑞云之美,美在性情,美在品质,美在神韵,不仅仅在于肌肤。脸上有一块黑,不是损其全体,歌德说过:爱一个人,如果不爱她的缺点,不是真正的爱。”④

 二、审美直觉与文本误读

 如果我们不嫌吹毛求疵的话,则汪曾祺改编《瑞云》的结尾其实有不太合理之处。他希望不要涤去瑞云面上的墨痕,所以他在瑞云恢复后使贺生恍惚,“若有所失”——其实如果贺生在意的是瑞云的“全体”,超出世俗媸妍,则瑞云恢复原貌,他也不必“若有所失”,因为至少瑞云自己因此而感到高兴。贺生的“若有所失”不免矫枉过正,与其人设不符,汪曾祺这么写,仿佛是刻意与蒲松龄作对似的。

 这一点,也和汪曾祺的审美直觉有关,即他常常只是在阅读中感到不妥帖之处,改编中也总能根据直觉做出非常高明的修改,但未必能准确地予以理论概括。即如上文所分析的,他拈出“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的对立来评论原本《瑞云》,其实并不准确,也不能非常精确地区分他自己和蒲松龄的不同。汪曾祺的审美直觉还体现在对篇目的选择上。《聊斋新义》所选篇目间常有着内在联系,将这些篇目编排在一起本身会使主题更为显豁,也流露出汪曾祺的思想和情感倾向。比如《明白官》(《聊斋志异》原题《郭安》)、《老虎吃错人》(《赵城妪》)、《人变老虎》(《向

 杲》)三篇有关虎,《人变老虎》与《蛐蛐》(《促织》)关乎变形,汪曾祺在其中都寄寓了对权势者的批判和卑微者的反抗;《画壁》与《同梦》(《凤阳士人》)都可视为带有幻想色彩的梦。

 《瑞云》与《陆判》也可视为同类主题,即“媸妍”问题。《陆判》中牵涉到神仙陆判操刀的两次手术,一是给朱尔旦本人换心,使其变得有才,成为“才人”;一是给朱尔旦之妻换头,使其变为美人。将《陆判》与《瑞云》同看,可加深我们对蒲松龄自称的“才人念旧”“不以媸妍易念”的道德意识的理解,即才人未必念旧,媸妍之别亦非常重要,由此也可使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汪曾祺的思想与情感倾向。

 因嫌妻子丑陋(“头面不甚佳丽”),朱尔旦便偷偷请陆判割其头而换之,很容易使人产生杀妻换妻的联想,而我们看原文的描写,也确实有如谋杀般的惊悚:“引至卧室,见夫人侧身卧。陆以头授朱抱之,自于靴中出白刃如匕首,按夫人项,着力如切腐状,首落枕畔。”切糟糠之妻之头,换以吴侍御年轻貌美之女,凭空得一美妻,至于新妻与旧妻是否算是同一人,旧妻心中做何感想,新晋才人朱尔旦及作者蒲松龄是不管的。

 汪曾祺却是管的。在改编本中,对于朱尔旦给妻子换头的要求,他颇有调侃之意:“朱尔旦写了几首传颂一时的诗,就有点不安分了。”朱妻被换头后也陷入迷惘之中:“脑袋看看身子:‘这是谁?’双手摸摸脸蛋:‘这是我?’”如此调侃汪曾祺大约还觉得不够快意,又增加了朱妻换头后脑袋与身体不和谐的尴尬:

  朱尔旦的老婆换了脑袋,也带来了一些别扭。朱尔旦的老婆原来食量颇大,爱吃辛辣葱蒜。可是这个脑袋吃得少,又爱吃清淡东西,喝两口鸡丝雪笋汤就够了,因此下面的肚子就老是不饱。

 晚上,这下半身非常热情,可是脖颈上这张雪白粉嫩的脸却十分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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