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山村幼儿园”的财产管理,根据“山村幼儿园”地处
偏僻山村、园址分散(分布在蓼皋镇、世昌乡、黄板乡、盘石
镇、长兴堡镇 5个乡镇的 100个村)等原因。特制定本制度:
1、各点的设施设备等均由县教育局统一配备、发放,建立
“领取发放册,”领取人在发放册上签名后方可领取。
2、设施设备财产各乡镇教辅站或村委会负责管理。
未经站长、校长、村长同意不得将物品擅自搬回家私用,对损
坏、丢失的物品要赔偿。
任何人
3、各点的一切财物要保管好,自然损坏由幼教点老师报告
教辅站或村委会,由教辅站或村委会负责请人维修。
4、教师要保管好幼儿的玩具,要保证玩具干净,随时清洗。
教育幼儿玩具玩后放回原处,养成爱护玩具的好习惯。离园时
将门窗关好。做到防火、防盗、防电。
5、教辅站或村委会要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清
点财产,由幼教点老师签名,落实赔偿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统一为“山村幼儿园” 100个幼教点的
孩子们配送 1元钱的课间点心,为了保障孩子们的食品安全,
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1、每次配送的食品,必须如实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 规格、
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票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收货台账。
食品收货台账、票据等应当妥善保存。
3、配送的食品必须按规定时间分发给 5个乡镇教辅站,教
辅站必须按规定时间分发给各幼教点的志愿者,志愿者必须按
时按量调配好后先进行试尝再分发给幼儿食用,并每天留样保
存 48小时,标明时间,物品名称、留样人等。
4、必须做好食品入库台账登记手续,做到财物相符,食品
去向清楚,发放、领取食品必须签字。
5、各级工作人员必须要保管好幼儿食品, 不得与其他日杂
物品摆放在一起。
6、食品储存处必须要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
设施及措施。
7、食品储存处必须定期清扫,
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清
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
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