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中国婚姻】婚姻到底是啥

时间:2019-11-23 10:59:1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你说,结婚,我还不知道吗,先是谈恋爱,然后上床,上了一段时间,觉得不行,再换,觉得还可以,告知双方父母,交彩礼,会亲家,下一步就是买车买房,领证件,放鞭炮,招亲友,订酒店一套一套,行礼如仪。不,以前结婚不是这样的。  先说抢亲婚。  女子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族规。《易经》云:屯如邅(zhān)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gòu)。翻译过来就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铁木真的母亲,就是铁木真父亲抢来的。被抢的一方,一直记着仇。二十年后,以牙还牙,把铁木真的媳妇抢走了。铁木真那个恨呀!为报抢妻之仇,求王汗、札木合出兵,合本部兵共数万,突然袭击抢妻一方,杀得血头血脸昏天黑地,终于夺回了妻子。现代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原意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防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眼一个道理。我是七零后,结婚时,媳妇还蒙着红盖头。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广西和云南的傈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男方持刀抢新娘,新娘假装呼救,女方亲属佯救,男方便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而归。河南西南部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抢亲,你不要认为只是在古代、在山区才会发生的事,现在,在城市,横刀夺爱、抢别人老婆的事,你不是没见过。  包办婚  周公、孔子看这么抢,也太不文明了,就制定一套礼仪,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么一来,父母、媒人独断专行两千多年。古时的婚姻几乎都是包办婚姻,自由恋爱的全属伤风败俗。到了五四运动时期,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以身作则,反对包办。比如鲁迅,但他只反对一半,他反对的是朱安女士,却并不反对包办婚姻的老娘。如果说鲁迅在这场婚姻中是个牺牲品的话,那么,朱安女士则是更大的牺牲。因为鲁迅接受这场婚姻,只是为了不惹母亲生气,并且自言朱安女士是母亲送给自己的一项礼物。郭沫若的第一个媳妇,也是包办的。所以,你不要责怪郭沫若后来的媳妇多,他那是反包办,同传统思想作斗争呢。胡适一看别人都在家展开了解放运动,也跑到家扯反旗。没想到,那小脚太太江冬秀当场拿出一把菜刀,扬言:离婚可以,但是我拿菜刀先砍死儿女,再砍死我自己。潇洒浪漫的胡适望风投降,从此再不敢提离婚的事。包办,你不要以为古时才有,现在包得更厉害。那些伪白领们,一直加班加班,别说结婚了,相亲都没时间,老爸老妈就上阵了,拿着儿女的照片去相亲,这不是包办婚姻的另一种形式吗?  交换婚  中国人脑子活,货币没造出来时,就物物交换。这种方式也用在婚姻上。中国从上到下,交换婚广为流行。比如汉武帝娶卫青之姐卫子夫为皇后,卫青则娶武帝姐平阳公主为妻,汉梁荒王刘嘉娶任宝姐妹,而任宝则以刘嘉之妹刘园子为妻。当然,贵族之间这种交换,是出于政治目的,扩大政治资源,按现在的说法是:资源共享,强强联合。而穷人也不傻,自然学会了这一手,并且成为交换婚的主要群体,其特点是:弱弱联合,互通有无,降低成本,节源开流。在文艺作品里,我们见到的太多了。我国农村地区,目前仍有交换婚存在。去年,2014年,一个学生的妈妈,在我们学校办公室与老师谈话,谈着谈着,竟哭了起来。她家是农村的,很穷,丈夫喝酒、赌博。有个女老师说,你当初怎么嫁给他了。她说,那时,我大哥娶不上媳妇,三家转的。女老师年轻,不懂转是什么意思。我说,就是交换婚。  入赘婚  在中国这样一个夫权社会,入赘婚是很另类的一种婚姻形式,其特点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俗称倒插门。儿女生下来,还要姓女方家的姓。总之,这种婚姻形式里的男人,很受社会歧视,他到女方家,象个卖大力丸的,或者象头老黄牛,闷头干活。而男人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就是因为穷,掏不出彩礼,娶不起媳妇。二是心理原因,自家兄弟多,娶媳妇不容易,扔出去一个也无所谓。李白第一次婚姻,就是倒插门。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李白二十六岁,与许氏结婚,许氏的祖父叫许圉(yŭ)师,是唐高宗时期的宰相。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上安州裴长史书》)这在当时是不寻常的举动,一般的知识分子不会这么做,但是李白这么做了。李白这么做可能是受到了西域地区突厥文化的影响,在异族观念中,对于男方入赘女方的行为并不介意。另外一方面,整个唐代的社会观念比较开放,而李白当时的确经济紧张,必须依靠许家这样的大家族才能继续宦游的生涯。  童养媳  童养媳是中国颇有特色的一种传统婚俗。有儿子的家庭,领养人家的小姑娘为养女,等儿子长大一些就成亲,所以又叫待年媳、等郎媳。童养风俗在我国古已有之,《三国志》载:该女至10岁,婚家即迎之长养为媳。宋代之后,这一风俗盛行。盛行的原因,在于它的经济性。贫家生女,养不起,即送小康人家,换得几斗米,市场就这样形成了。男方家可能还要沾点便宜,因为童养媳在夫家,要参加繁重的劳动,既是童工,又是义工,家务活都包给她了,甚至得抱养自己的丈夫。有些夫家,贪图女方的劳动力,常常领养年龄大的童养媳,所以,民间有十八岁大姐九岁郎,晚上睡觉抱上床的歌谣。在百家讲坛上以《新说水浒》而出名的学者鲍鹏山,他妈妈就是童养媳。  典妻婚  所谓的典妻,也叫租妻,历史上广泛流行于浙江、福建、甘肃、辽宁和山西。辽宁叫搭伙,甘肃叫僦(jiù)妻,山西俗称拉边套。丈夫把妻子出租给需要老婆的人。时间长的叫做典妻,时间短的称租妻。租妻习俗在宋元时代就已流行,沿至明清。冯梦龙《寿宁待志》载: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仅一金,三周而满,满则归迎。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就是以民国初年浙东农村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典妻悲剧:主人公是一个善良、温厚的妇人,贫病交加的丈夫为了还债和活命,把她典给一个家道殷实的老秀才,替人家生孩子,她抛下幼小的儿子春宝,来到秀才家。在秀才家生活了3年,终于完成任务,生下一子秋宝。待回到自己的家,丈夫快要病死了,孩子也不认娘了。  鬼婚  以上说的是活人的,再说一下死人的婚姻,已经死了的人还结婚吗?结!中国人在结婚这方面下的劲非常大。鬼婚又叫冥婚,阴婚。起源很早,在先秦时期就已流传开来。鬼婚也有现实的利益,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很富,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13岁就死了,估计是太聪明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样样不可缺。你说,现代没有了吧?不,2005年,我的一个学生,被车撞死了,他爸妈就给他娶了一个鬼妻。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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