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治理工作方案-20211121020254

时间:2021-11-22 08:23:2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有效防控我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为全面完成我局工作提供

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局各领导干部、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企

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

重点纠正查处以下 7 种行为: 1、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

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

2、转贷牟利。以牟取利差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

 3、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

 4、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

 5、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

 6、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

 7、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6 月初至 9 月底):

排查申报阶段( 6 月 13 日至 6 月 30日)。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公布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广泛宣

传专项治理的政策要求,组织局各领导、干部、及企业中由国家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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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

表》(附件 1),于 6 月 15 日前向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再

由办公室汇总并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排查核实汇总表》(附件 2)和撰写排查报告(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由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督促其主动纠正,并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核实、清理违规贷款。

督促整改阶段(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按 100%的比例,对全局各领导干部、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借贷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审查,对未如实申报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清理。

总结提高阶段(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将本次专项治理形成的文字资料整理存档,并于 9 月 10 日前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此项

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

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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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对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查摆问题走过场、专项治理不彻底的股

室、个人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

无改进的领导和相关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3、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开

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不定期抽查摸底,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此项治理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有

机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用工作成效推进县域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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