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三篇

时间:2020-11-13 10:52:0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主线,按照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认真推进政策法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1

  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为抓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今年我局获得了南通市首批法治型示范机关。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固化法治思维。一是强引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实施“依法治安”方略,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2018年2月6日,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通委发〔2018〕3号)。这是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南。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来规划、部署和安排,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组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进行学法;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培养,完善学法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促进全体人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明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分管负责人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组织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其它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每年制定全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包含综合监督检查、制度化监督检查、专项监督督查、事故调查处理、信访举报核查、安全培训考试抽查等,并且分解落实到各处室。三是严考核。坚持述职述法述安考评制度,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综合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管、危化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创优等列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优化法治氛围。一是借力全民。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事事讲安全,处处有安全。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素质和安全技能,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重大举措列入向全社会宣传工作重点。二是借助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宣传“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演讲比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主题征文评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双月”行动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让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2019年8月26日至30日,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在厦门大学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业务研修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人员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市参加全国危化和全民安全应急知识竞赛活动达2079894人次,占全省总人次的30.29%,位列全省第一。今年9月,我市参加司法部、应急管理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总积分占全省总积分的222%,位列全省第一。11月11日至12日,我市组建参赛队代表江苏省参加在深圳举行的全国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总决赛,获得优秀组织奖。三是借势媒体。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市应急局网站开设了南通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列出违法行为指导目录,便于生产经营单位随时查询,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发挥警示作用,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与南通广播电台深度合作,6月16日,对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技能,同时向南通广播电台记者“关注民生安全媒体行动”授出征旗,组织记者开展“七进”采访活动,在南通广播电台《安全生产月关注民生安全媒体行》专栏中播出。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江苏安全生产》杂志免费赠送给四套班子领导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级安全生产专家,扩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面和影响力。每年主办一期《法润江海报》安全生产专刊,印制16000份免费发放全市干部群众。

  (三)实化行政执法。一是加大处罚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精准执法年、危化品“双执法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工作规范。今年1-11月,全市应急系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742家,立案2754件,处罚金额73801万元,其中事前立案2583件,同比上升4%,处罚金额51392万元,同比上升47%;市应急局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84家,立案179件,处罚金额14906万元,其中事前立案171件,同比上升15%,处罚金额13046万元,同比上升71%。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实施监管执法“一案五制”工作法,即在一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同步落实“清单提醒、典型案件警示、被处罚企业承诺、定期回访、重点监管”五项工作机制,通过执法时“清单提醒制”、“被罚企业承诺制”,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执法后“典型案件警示制”、“监察执法回访制”、“重点监管制”,解决同一违法行为在同一区域反复出现的问题,切实达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教育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全市3405家企业开展了守法承诺活动,对2309家企业进行了清单提醒,对121家企业进行了警示公示,对906家企业进行了回访,将36家企业列入了重点监管。三是强化事故调查。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任经济、纪律、刑事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迟报事故行为。今年1至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35起、死亡258人,同比分别下降10.3%、22%。其中,工商贸企业事故122起,死亡128人,同比分别下降6%、9%。我局先后牵头调查了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产项目“11·3”高处坠落事故、江苏瑞坤置业有限公司精英汇大厦项目“4·24”淹溺事故、南通苏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24”高处坠落事故等3起瞒报事故,对部分事故相关单位及个人召开了事故警示教育会和事故调查处理通报会,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事故多发乡镇(街道、园区)重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四)细化制度规范。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我局相继制定完善了《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应急管理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内部联动协调制度》、《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7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检查等。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我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上升为《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后,每年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及时修订《南通市安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细则》,对部分行政处罚的裁量幅度进行细化、量化,按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实现了行政处罚“零自由裁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钢性”执法的科学性。加强网上权力运行监督,对行权网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新增加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安全生产权力库进行调整。三是开展案卷评查。10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本次案卷评查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通应急〔2019〕191号)要求,从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提供的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理完成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类和事故查处类案卷中随机抽取了33份,按照江苏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了集中交叉评查和点评。案卷评查会上,还就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实务分析、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内容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强化执法监督。一是完善责任机制。为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市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处室(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内容,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文书使用等情况以综合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三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定期通报考核。在执法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基础上,围绕执法机构基础管理、执法计划实施、执法检查效果、“一案五制”落实等内容,定期对各地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强化核心指标,逐步提高执法工作的考核权重。三是强化督查抽查。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督查与应急管理综合督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情况专项督查、事故多发乡镇督查等结合起来,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市局还重新修订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卷宗归档管理办法》、《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定期抽调法制、总支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2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的通知》(呼依法治市办〔2019〕19号)的要求,认真对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任务分解表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紧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一)利用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

  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今年已安排中心组专题学法三次,分别学习了《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同时,通过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是年初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面部署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了从加强法治学习教育、贯彻法治培训与考核计划、完善健全局内学法用法制度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几个方面开展普法工作。

  二是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了本部门财务预算,普法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网络在线学法账号和课程和相关法律书籍、参加各类法制培训、聘用法律顾问等,保障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已初步建成国家、自治区、市级、旗县区安全生产红黑信用信息平台。

  二、紧紧围绕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6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发布的规定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查。

  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出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项,废止规范性文件1项,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单位。2019年我局未向全市印发规范性文件,不涉及规范性文件备案事项。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梳理本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均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组织调查、取证、立案,按时限结案,坚决做到处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决定适当。截止目前共开展法制审核5份。

  三、紧紧围绕推进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一)应用并完善行政执法平台信息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上,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参加行政执法平台培训,为下一步普遍应用平台打好基础。

  (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政执法。

  从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法制宣传、工作监督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审批情况通报、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及检查自查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履行许可审批职责;所有许可审批项目由窗口直接收件、受理,直至办结,实现一站式服务。二是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对全年执法检查进行量化,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明确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全年计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家,均提前100%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现全覆盖、全对接、不遗漏、不重复。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16年版)》认真贯彻落实到监督检查每个环节。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计划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四是开展执法监督。10月份在全市开展案件互查,并形成了案卷评查通报,有力推动执法规范。

  (三)健全权责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经过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最终形成了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4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职权5项共计278项的行政权责清单。

  四、紧紧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一)将年度学法情况纳入机关人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将“法宣在线”考试合格情况作为每年考核机关人员年度工作情况以及评选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考核指标之一,领导干部均按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均合格。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对承办的任务,目前提案均在答复日期截止前办理完毕。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相关规定,有效把控掌握我局涉及的信访工作,并认真做好日常的信访接待工作。

  五、自查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方面进展顺利,但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个别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习惯老套路、旧办法,靠经验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不强;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业务素质普遍不高、执法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

  (二)下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新成立应急管理局契机,认真厘清机构改革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界线。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切入点,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3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扎实落实《昌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按照《昌邑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聚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xx年以来,我局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昌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任务目标和措施贯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二、强化队伍建设,为了强化教育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我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积极完成各种安全监管任务的同时,每周五下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知识,及时交流并讨论分析日常执法过程中碰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应用能力,塑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高效的安监队伍。为了强化普法教育宣传力度,开展20xx“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发放安全知识读本2000册、宣传单2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80余块、设立咨询台22个、悬挂宣传条幅14幅等。

  三、制度执行到位,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先后制定了《昌邑市安监局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安监局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安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等,从制度层面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标准、权限,确保权力在刚性制度约束下阳光运行。

  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时报送市法制办的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潍坊市安监局法规科的季报表;市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安排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拒绝当事人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寻求救济,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已建立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办案场所、装备和经费保障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根据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关要求,打造与“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政务服务平台,制作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为增强市安监局综合窗口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促进程序简化、效能提升、服务规范、过程透明、再造流程、严谨公正、及时办结,打造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服务窗口,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缩短审批流程,坚决执行承诺办结时限,切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梳理现有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要件。

  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在安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了监管的方式,提升了执法较能。对此,市安监局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对“双随机”抽查工作了全面的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

  (二)突出工作重点,完善“一单两库”。一是编制“双随机”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确定科学抽查方式。制定严格的抽查计划,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每月至少4次。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有待于提高。

  (二)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偏低,给行政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较淡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20xx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法制部门的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分批次组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使安全生产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行政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及时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与法制部门的沟通,切实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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