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入党程序-每个阶段时间要求

时间:2020-09-22 15:22:2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入党程序-每个阶段时间

第一步:申请入党

申请人写入党申请书并递交支部→支部审查申请书,合格的发放《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支部在审查合格后1个月内由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同申请人谈话(有谈话记录);

第二步:确定为积极分子(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才能推荐为积极分子)

递交申请(或支部谈话)至少3个月以后→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会议、谈话或联名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召开支委会议讨论研究(有会议记录),确定为积极分子→向上级党委上报备案材料和报告→上级党委审查→审查合格的,在1个月内下发批复(召开支委会时间即为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党委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考察登记表》给支部,由支部填写→支部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给其本人→支部指定一至两名培养联系人→支部及联系人培养教育其本人,其本人每季度写一篇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审阅签意见→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填写考察登记表;

第三步: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满一年后,支部或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支部召开支委会通过谈话、座谈或民意测验等方式听取联系人或群众的意见(有书面材料)→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有会议记录)→公示5个工作日(有公示结果)→将材料和报告报上级党委备案→党委审查,在1个月内下发批复(上级党委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2名(一般是联系人)→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出具审查结论→参加上级党委的短期培训不少于3天→出具有培训结业证书;

第四步:接收为预备党员(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支部召开支委会,听取介绍人意见,审查,形成书面记录→支部将材料和请示上报党委预审→党委在1个月内完成预审(审查材料,听取部门意见,召开党委会预审)→出具预审意见,发放《入党志愿书》→本人填写志愿书→支部召开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有会议记录、表决情况),形成决议→支部将材料和请示上报党委审批→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查材料,召开党委会,在3个月内完成审批,下发批复→支部大会宣布;

第五步: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一般为一年,预备党员应参加党组织生活)

党委发放《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宣誓入党→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和考察(每季度一次书面汇报,每半年一次考察并填写登记表)→预备期满一年,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在1个月内召开大会讨论,通过决议(有会议记录和决议)→公示5个工作日→将材料和请示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查材料,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和表决→下发转正批复(党员档案一并发给支部或本人)→支部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成为正式党员。

入党时间: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为一年,如:“预备期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止”,延长的须有说明和相应材料。

党 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支部同意按期转正的则从预备期满之日起算,如上面的党龄应从2016年10月1日起计算,如果没写“按期”转正,就从支部决议之日起计算)。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

列为发展对象时间: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同意批复为发展对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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